女子做衛生發現丈夫小金庫:200萬!跑到銀行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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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某日,王奶奶在家裏打掃衛生時,偶然發現了一張丈夫手寫的紙條,上麵記載了多個銀行賬戶和存取時間。

仔細核查一番後,王奶奶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金額加在一起竟然高達200多萬元!

妻子寒了心:他轉走“小金庫”200萬資金

70多歲的杭州王奶奶和陳爺爺結婚多年,雙方年輕時都是再婚。結婚後兩人感情尚可,但漸漸地,兩人的矛盾開始接連出現,越來越深,2018年時,陳爺爺索性從家中搬了出去,兩人分居至今。

去年,在發現了200多萬的“小金庫”後,王奶奶立即趕去銀行求證。被工作人員告知這幾筆存款均是以陳爺爺名義開戶的銀行存單,但均已被取走。

“他哪來的錢?”王奶奶一氣之下,把陳爺爺起訴到上城區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這200多萬被丈夫隱匿並轉移的財產。

王奶奶認為,自己操持二婚家庭不容易,多年來為家庭付出了全部,而陳爺爺性格強勢,經濟上竟然一直隱匿夫妻共同財產。

“我患有多種疾病,身體每況愈下,本指望拿著這20多年來的存款養老、治病,讓兩人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然而讓人寒心的是,他竟私下隱匿、轉移財產。”王奶奶情緒激動。

丈夫拒認隱匿、轉移共同財產
法院調查:現金取走114萬後銷戶


對此,陳爺爺抗辯說,二人婚後矛盾不斷升級,王奶奶也曾多次提出離婚,兩人還曾打算出售房產進行財產分割後離婚,因當時房價偏低而作罷。

“她說我隱匿、轉移共同財產,這並不成立,她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可能將自己的所有收入及支出都告訴我,我的這些財產基本已被我花銷掉,我身體不好還要治病的,具體支出細節因我年紀已大,記憶力減退,無法詳細回憶。” 陳爺爺說。

後經王奶奶申請,上城法院調查了案涉銀行賬戶的存取情況,查明案涉存款均是銀行定期存單,到期後陳爺爺以現金的形式取出並銷戶。其中的兩筆共計114萬元,陳爺爺取出後又以現金匯款的形式轉至案外人方某名下。

方某是誰?對此,陳爺爺辯解說是用於委托理財,但在法院多次詢問中,陳爺爺對此的說法又前後不一,且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對上述款項的處理已征得妻子王奶奶的同意。

法院:陳爺爺應支付王奶奶分割款57萬元

結合雙方婚後關係狀況,法院認為,陳爺爺就上述款項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並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該款項應依法予以分割,由陳爺爺支付王奶奶分割款57萬元。

關於陳爺爺其他支取的款項,結合其支取的每筆款項金額和其患病、治療等情況,法院認為上述款項的支取符合陳爺爺日常生活需要,故對王奶奶要求分割的訴請不予支持。

上城法院一審判決後,陳爺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杭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非因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
做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


■ 法官說法:本案是一起分割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的案例。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但非因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不允許分割共同財產為原則,允許分割為例外。

■ 法條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第一款和將要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了允許分割的兩種情形: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