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喝醉遭男老師性侵,另一女生逃走未報警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今年暑假,南寧師範大學師園學院一名女生跟同學一起到該校男老師陳某宿舍裏聚餐,因醉酒不省人事後,遭到陳某性侵。當天,另一名醉酒女生也差點遭到陳某侵犯,幸好及時打電話向男同學求助,逃過一劫。

聚餐後

女生遭到男老師性侵

22 歲的女生阿麗(化名)介紹,去年 9 月,她專升本考入該校就讀。今年暑假,經麵試選拔後,包括阿麗在內的一共 13 名學生被錄取為該校 2020 年暑假招生谘詢誌願者。

今年 32 歲的男老師陳某主管招生誌願者假期工作和生活的相關事宜。陳某原是該校學生,畢業後留校,在學生工作處任職,未婚。

8 月 6 日下午 5 時 57 分,陳某在招生誌願者微信群發布消息稱,另一名老師請大家吃餃子。



▲陳某於 8 月 6 日在招生誌願群發布聚餐的信息截圖。

當晚,阿麗跟 10 名同學及 2 名老師到陳某宿舍裏聚餐。其間,大家一起玩撲克牌和喝酒。8 月 7 日淩晨,其他老師和同學陸續離開陳某宿舍,最後隻剩下陳某、阿麗和另一名女生阿雯(化名)。

" 我出於對同學和老師的信任,還是選擇繼續喝了。" 阿麗說,當她醉得完全不省人事時,應該是 8 月 7 日淩晨 3 時左右。

8 月 7 日中午 11 時 47 分,阿麗醒來後,發現自己身體上的異樣。意識到自己遭到性侵,阿麗馬上質問此時也在宿舍裏的陳某。陳某一開始否認,到最後說 " 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 我可以負責 " 等之類的話。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另一醉酒女生逃走但未報警

當天,阿麗將遭性侵一事告訴男友阿強(化名),阿強讓阿麗報警。當天下午,南寧市公安局明陽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

阿麗介紹,直到案發後,她才從到公安機關做筆錄的其他同學處了解到,當天早上 6 時許,陳某準備侵犯同樣喝醉了的阿雯時,阿雯驚醒過來打電話向男同學求助。男同學趕來時阿雯已跑出宿舍,他在樓梯轉角見到阿雯,當時看到陳某宿舍門關後,猜想陳某應該不會對阿麗侵害,便帶著阿雯離開了。

9 月 14 日上午,記者跟阿雯取得聯係,想了解當時她如何逃走和為何逃走後沒有報警等情況,但阿雯並不願多說。

涉案老師涉嫌強奸罪被警方執行逮捕

警方將陳某帶回去調查,陳某承認了性侵阿麗的犯罪事實。

" 此事對我身心造成很大傷害。" 阿麗告訴記者,案發後,校方派出老師對她開展安撫工作,並稱如果她有什麽困難可以和學校申請經濟補償,同時也會保護她隱私等。今年 8 月,她向校方提出轉校和經濟賠償等一係列的索賠要求,但遭到校方拒絕。

9 月 14 日,該校宣傳部相關人員回複記者稱,此事已屬於刑事案件,他們配合公安機關調查。關於阿麗所提出的要求,具體還要等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再做決定。對記者提出其他的問題,他們現在也不便回應。

記者了解到,目前陳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執行逮捕。

相關推薦:

男子控訴董事長父親當孫女麵性侵兒媳 其母:是通奸

近日,一條短視頻傳遍山東人的朋友圈,一名男子在山東淄博一家公司門前拉起橫幅,敲鑼大聲喊道:" 楊光金當著 18 個月的孫女麵性侵兒媳婦!喪盡天良!我沒有爹了,我爹是個畜生!我也沒有家了!"

網傳該男子是楊光金的兒子,也是被侵犯女子的丈夫,疫情期間他將父親母親和妻子孩子送去加拿大溫哥華,不料 7 月 12 日父親楊光金支開母親,楊光金當著 18 個月的孫女麵,將兒媳婦拖進水房強奸。

隨後受害人在加拿大報警,楊某某逃回國內,受害人又在國內報案,但因事發地在國外,無法立案。據當事人微博介紹,其母曾放任其父出軌,如今麵對此事也和其父統一口徑,形容此事為 " 通奸 "。

此外,該男子有一哥哥,9 月 6 日結婚,男子的妻子起初顧慮哥嫂婚禮,選擇延後報警,但是抵不住壓力將事情告知老公,並在老公的鼓勵下和詢問律師後,在 8 月 3 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報警。

為了逼其父回國,該男子在父親的公司門口拉起橫幅敲鑼控訴,此外,該男子表示:" 自己創業開公司,沒問父親要過任何車房,包括創業都沒讓父母出一分錢,有底氣和他硬剛到底。"

據該男子 @楊光金當著孫女麵性侵兒媳微博,涉事者楊光金和陳月芳(敲鑼男子的父母)是淄博理光辦公設備有限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注冊資本 1000 萬人民幣。

涉事公司回應

9 日,記者從楊某金所在公司處獲悉,楊某金早在 10 多年前已出國,並不參與公司經營,其家屬也不參與公司經營。此次事件係其家庭內部矛盾,但已對公司經營產生影響。



天眼查信息顯示,楊某金係淄博一家辦公設備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占股 60%。此外,楊某金還是山東一稀土材料公司的股東。

9 日,淄博該辦公設備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楊某金確係該公司董事長,但他 10 多年前已出國並不負責公司具體經營,爆料男子也未參與公司經營。" 這是他們的家庭內部矛盾,但是現在已經影響到我們公司了,我們也在想下一步怎麽去處理這個事,把對公司的影響降到最低。"

網友:這是道德淪喪嗎?不是,這是喪失人性了



網友評論截圖

網友:如果此事為真的話,這個男人就是個真男人



網友評論截圖

科普:強奸罪

強奸罪 ( 刑法第 236 條),是指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 14 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1 ) 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奸婦女的 ; 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 ; 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奸的 ; 強奸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癡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 2 ) 強奸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奸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奸多名婦女,多人是指 3 人以上,既包括婦女 3 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 3 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 3 人以上。

( 3 ) 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 4 ) 二人以上輪奸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奸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奸的行為。

( 5 )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奸婦女之前或在強奸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奸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奸屍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奸婦女後,出於報複、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並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奸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 6 )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對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奸的如何處罰 ?

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強奸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為教唆犯或從犯,依照刑法有關條款論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 199.10.20 法釋 1999〕18 號 )

第五條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以迷信邪說引誘、脅迫、欺騙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婦女、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強奸罪或者奸淫幼女罪定罪處罰。以上內容由"南國早報"上傳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