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雇凶撞死舉報者獲死刑後上訴:希望少殺慎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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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無牌車不緊不慢跟著,突然加速,54歲的許月田被撞身亡。

開車撞人的凶手蘇杭,在落網後的一年半中將罪責“獨自承擔”,未將背後指使者供出。直到被判死刑後,他才把實情和盤托出。



▲許月田被撞後,現場留下的血跡。(受訪者供圖)

隨後,包括山東聊城鄭坑村原黨支部書記劉繼法、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職工李朋在內的近10人歸案。一起針對舉報者的雇凶殺人事件浮出水麵。

幕後指使者劉繼法、駕車撞人凶手蘇杭一審被判處死刑後,均選擇上訴,希望二審法院能夠網開一麵、“少殺慎殺”,“給一個新生的機會”。今年9月初,山東高院對該案進行二審,目前尚未判決。

許月田的家屬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劉繼法等人希望通過賠償獲取諒解,但他們不想要一分錢賠償,隻希望山東高院維持原判,令殺人者償命,告慰死去的父親。

【白日撞人】

四年前一個晴朗的午後,許月田與朋友在一家飯店吃完飯,騎著一輛淺綠色的電動自行車行駛在大道上。身後,一輛車不緊不慢跟著,許月田絲毫沒有察覺。駕車的人名叫蘇杭,是鄭坑村拆遷施工方的一名雇員。

當許月田斜穿馬路,駛到道路中間的護欄處時,跟在背後的這輛車一個加速:砰,許月田倒地。撞人的車輛迅速從現場逃離。送到醫院搶救的許月田沒能活過來。根據醫院的診斷,在到達醫院前,許月田就已經不幸身亡了。



許月田生前照片。

事發近一個月後的2016年9月27日,蘇杭在聊城市另一個縣被抓獲。根據蘇杭的供述和警方的調查,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撞人事件。

事發前幾天,蘇杭等人就開始在各處盯梢許月田。2016年9月1日,從上午9時開始,蘇杭等人先後在許月田的住處、吃飯的飯店、行駛道路等地進行跟蹤。盯梢途中,蘇杭將假車牌摘下,最終,許月田被這輛無牌車撞死。



▲許月田生前照片

蘇杭向警方供述的殺人動機是,許月田曾“打了他兩巴掌”,因此產生報複的念頭。

蘇杭稱,他在一家施工單位開挖掘機,2016年3月,施工方在鄭坑村實施拆遷施工過程中,遇到許月田等村民前來鬧事、阻攔施工,許月田將他從挖掘機上拽了下來,打了他兩巴掌,還罵了他。但根據警方對鄭坑村村民、村幹部等人的走訪,許月田並沒有去施工工地阻攔過施工,雙方也沒有發生過衝突。

許月田死後,他的家屬甚至鄭坑村的大部分村民,都不認可蘇杭的殺人動機。他們更願意相信,許月田之死,與2012年8月開始擔任鄭坑村黨支部書記的劉繼法脫不了幹係。

【為父追凶】

多名村民向紅星新聞記者稱,許月田係被抱養,為人老實本分,與人素無恩怨,但自2013年鄭坑村拆遷以來,因宅基地拆遷賠償問題,許月田多次與劉繼法發生口角,從此產生矛盾。



▲許月田生前寫下的舉報材料。

許月田多次到相關部門舉報劉繼法有貪汙公款、套取國家資金等行為。2020年9月,許月田的女兒許娜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因為持續的舉報,父親不止一次遭到劉繼法的報複,“他經常派人上門鬧事,有一次還打了我父親。”

許娜說,2014年10月,李文剛等人闖入她父親經營的童裝店內,用砍刀、稿把等凶器對她父親進行毆打,導致她父親受傷。

事後,許月田報案。盡管他們懷疑李文剛等人係劉繼法指使,但由於證據不足,警方並未處理劉繼法。直到數年後,這起案情的詳情才隨著劉繼法本人的供述而真相大白:為了報複許月田的舉報,劉繼法安排人員“教訓”許月田,事後,給了李文剛10萬元。

此前的種種矛盾和衝突,使得許娜一直將懷疑的目光盯向劉繼法。她認為,蘇杭開車撞死他父親,出自劉繼法的指使。

許娜向相關部門寄了大量舉報信,其中稱,“我父親與蘇杭素不相識,他故意捏造事實要求頂罪……眼看父親被害而束手無策,希望有關部門徹查此事,村書記犯下滔天罪行仍在逍遙法外,對我家人的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2020年9月,許月田女兒在父親遇害的現場。

但許娜始終沒有得到回應。劉繼法則在許月田被撞身亡兩個月後,辭去了村支書的職務。

多名與劉繼法有過交集的鄭坑村幹部表示,並不清楚劉繼法辭職的具體原因。根據他們回憶,2016年11月,街道辦事處的相關負責人來到村裏開會,在會上宣布同意劉繼法辭職;又過了20天左右,一名村支部委員接任村支書。

案件在2018年有了變化。盡管警方稱蘇杭的殺人動機無法得到證實,但2018年1月15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蘇杭死刑;另一名參與盯梢許月田的人員獲刑6年。

麵對死刑的結果,蘇杭“幡然醒悟、痛定思痛”,交代了被劉繼法等人指使而撞死許月田的真相。

【幕後主使】

如今的鄭坑村已完成了拆遷,原地建起的是“鄭坑乾祥居花園小區”,村民們領到了住房,就地安置。



▲如今的鄭坑村。

多名村民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劉繼法並非鄭坑村人,不知為何落戶至此,更不知為何一個“外人”擔任了本村村支書。

案件資料稱,劉繼法原名劉新明,出生於山東濟寧市梁山縣。工商資料信息顯示,劉繼法曾在聊城經營多家餐飲公司,2016年4月,他在老家梁山縣注冊成立了一家“梁山縣創藝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初中肄業後,劉繼法來到聊城,從飯店廚師做起,逐漸成了幾家餐飲公司的控製人。1999年,劉繼法曾因打架被警方刑拘。2012年8月,他又成了鄭坑村黨支部書記;一年後,鄭坑村開始拆遷。



▲2018年劉繼法等人歸案後警方發布的公告

蘇杭招認後,2018年7月,劉繼法等人歸案。

根據警方的調查結論,劉繼法在鄭坑村拆遷過程中,為達到打擊舉報人許月田的目的,借用李朋的惡勢力實施犯罪,躲在幕後,和李朋謀劃故意傷害許月田。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李朋,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職工,從2011年開始成立公司從事渣土清運生意,並糾集他人,形成一定勢力。

2013年以來,李朋等人參與多起尋釁滋事作案,以打砸財物和人員為手段,借故生非,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警方認為,李朋團夥具備惡勢力犯罪的典型特征,積累了惡名。



▲李朋所工作的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

警方稱,為了獲取鄭坑村的工程,李朋在劉繼法的安排下,指使蘇杭等人開車撞死許月田,“有明確通過犯罪獲取經濟利益的犯罪目的。”

許月田死後,劉繼法、李朋安排了蘇杭的出逃計劃,將蘇杭秘密送出聊城,直到近一個月後,蘇杭才在聊城另一個縣某飯店的職工宿舍被抓獲。他們還為蘇杭聘請了律師,幫蘇杭在看守所繳納錢物,為蘇杭母親提供生活資金。

“蘇杭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會安排他去聊城上學,租個房子。你到我公司上班,我給你工資。”李朋供述,事後,他曾如此對蘇杭母親表態,但他一直沒有把指使蘇杭撞人的實情告訴蘇杭母親。

李朋一共給了蘇杭母親7萬元左右。劉繼法則托人轉給李朋50萬元現金。

【不要賠償】

許娜還記得父親死去的那一天,接到消息後,她趕到醫院搶救室,看到父親已經麵目全非,頭上破了一個大洞。

醫生讓許娜準備後事,“你父親已經不行了。”許娜跪在地上,跪了一個多小時,求著醫生再搶救一下。父親的遺體被送到太平間,她又在太平間的地上跪了一個多小時:“為什麽這麽狠?”

父親許月田被撞死三年後,2019年10月18日,許娜收到了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

聊城中院在判決書中稱,劉繼法因對許月田舉報不滿,先是授意他人毆打許月田致輕微傷,後又授意李朋“教訓”許月田。在李朋的安排下,蘇杭駕車撞死許月田,“劉繼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蘇杭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朋構成故意傷害罪。此外,李朋還因其他數起犯罪事實,被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聊城中院一審判處劉繼法、蘇杭死刑,李朋被判處無期徒刑。劉繼法、蘇杭等人選擇上訴,認為判處死刑“過重”了。

劉繼法在上訴狀中稱,他與許月田有矛盾,但無深仇大恨,他指使他人“教訓”許月田,但沒有想到會造成死亡結果,係蘇杭違背指示,臨時起意,許月田之死應由撞人者蘇杭承擔責任。他說,希望二審法院“少殺慎殺,作出改判,體現國家施行仁政的形象,體現刑罰的改造功能價值”。

蘇杭則在上訴狀中稱,他揭發劉繼法、李朋等人罪行,屬重大立功,應當減輕處罰,希望二審法院給予“一個新生的機會”。

紅星新聞記者從許月田家屬代理律師王豔濤處獲悉,今年9月初,山東高院對該案進行了二審,目前尚未宣判。

王豔濤律師表示,綜合全案事實證據,根據相關法律對“死刑立即執行”情形、條件的規定,山東高院應綜合考慮劉繼法作為基層黨員幹部、李朋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身份,“考慮到其雇凶殺人的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犯罪後相互串供、妨害司法秩序,浪費司法資源等因素,希望維持對劉繼法、蘇杭的死刑判決,這也符合家屬和社會公眾對正義、公正的期待。”

許月田家屬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劉繼法等人一直希望通過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但他們不想要一分錢賠償,“我們希望法院公平公正,維持對劉繼法、蘇杭的死刑判決,還我們一個公道,告慰死去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