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捕、手機被扣,微信裏的錢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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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的江西奉新人羅細妹,已失去人身自由一年多。其手機被扣押後,微信賬戶有多筆轉賬及消費,數額達6萬多元。消費商品含衛生巾等護理用品、生鮮蔬菜等。

羅細妹是初中學曆,是江西奉新人,在一家休閑娛樂城做財務。因卷入一起涉黑案件,2019年8月28日,羅細妹被奉新公安局刑事拘留,手機同時被扣押;9月30日被奉新公安局執行逮捕。這起涉黑案件有33個被告人,她是第五被告人。

財新記者獲得的羅細妹銀行流水賬單顯示, 羅細妹有四張銀行卡被盜刷,金額共計66401.95元;款項多以微信零錢的方式轉賬,小部分用於消費,從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6月6日,時間持續8個月多。其中,羅細妹的養老金發放卡轉出最多,金額為53356元。

首次轉賬發生在2019年10月24日,當天羅細妹的銀行卡分七次以微信零錢充值的方式共轉出10180元。金額最低一筆30元,最高一筆6000元。

此後,羅細妹微信賬戶有多次轉賬記錄,2020年5月26日金額最多,八次共轉賬42771元。最後一次轉賬是2020年6月6日,以微信零錢充值的方式轉走人民幣1元。

三筆轉賬用於消費。2019年12月18日,羅細妹微信賬戶在奉新縣鵬泰購物商場消費236.5元。根據商場提供的購物清單,商品有紙巾、牙膏、兒童牛排、兒童襪、牛奶、棒棒糖、蘋果等。


2020年3月1日,羅細妹微信賬戶在上述商場又消費315元。根據商場提供的購物清單,物品有魚、油、米、粉絲、豬肉、土豆、豆泡、鳳爪、牛奶、料酒、生菜、小蜜瓜、彩椒等。

2020年3月2日,在上述商場兩公裏外的家潤福購物廣場,羅細妹微信賬戶消費246.4元。根據商場提供的購物清單,物品有八包七度空間衛生巾、牛肉、生菜、紅線椒、棒棒糖、牛奶、海苔等。

被關押期間,手機不在羅細妹手中,其微信為什麽在超市有消費支出?發現羅細妹賬戶異常,家屬有一連串的疑問,“羅細妹在看守所的花費,有一個單獨的賬戶,平時家人都往裏麵充了足夠的錢,她也不能用手機,微信轉賬不可能是她自己弄的”。

5月31日,羅細妹家屬報案。家屬稱,公安並未立案,也未提供不立案說明。財新記者多次撥打奉新縣公安局電話欲獲詳情,均無人接聽。

羅細妹女兒黃燕告訴財新記者,被盜刷的四張銀行卡中,工行、農行各一張,建行卡兩張。其中一張建行卡是羅細妹的養老金發放卡,每月會獲奉新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1077.23元,當這張卡餘額為0時,家屬“感到很奇怪,查詢了其他的卡,發現有支出”,便去銀行查詢了賬單。

多筆微信轉賬,收款人是誰?黃燕表示,已詢問騰訊公司,但被告知必須本人查詢才能獲得微信賬單。她說:“如果是賬號被盜用,報案了,那公安機關應該受理去調查,而不是一直不立案。即使我母親現在被捕,但是她的合法權益不應該被剝奪。”

七月底,等待了近兩個月,家屬終於獲得了回複,奉新縣刑偵大隊稱,“內部管理出了問題”。財新記者獲得的一份錄音顯示,奉新刑偵大隊工作人員說:“之所以查了這麽久,是因為之前的偵查方向出現了一些錯誤。相關線索移交到了縣紀委,有問題可以找縣紀委”。

此後,黃燕打電話給奉新縣紀委,均被告知“辦案人員不在”。奉新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財新記者,“案件進展需要保密”,欲知辦案進展,“需找到負責科室的工作人員”。

“手機是證物,不是隨便可以私下動的東西。”黃燕說,“我作為一個學法律出身的人,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很悲哀,很氣憤!為了不影響辦案,我們家屬什麽都不敢動,她的微信密碼我們也沒有。但手機在辦案機關,我們跟公安反映多次,沒人解釋為什麽手機被扣留了,還會有微信支出。”

對於上述情況,羅細妹的辯護律師朱孝頂感到“匪夷所思”。他說:“誰花的錢?買的東西去哪了?錢轉給誰?距羅細妹家屬報案過去了三個多月,這些問題辦案機關均未給出解釋。奉新縣刑偵大隊說是內部問題,已把線索給了紀委,是內部什麽問題?如果是內部的人花了,是哪些人花了這些錢?對這些人進行了什麽處理?紀委現在也沒個說法。”

9月11日,黃燕從工作單位辭職。已在重慶安家生子的她說:“工作和為母奔走喊冤,我無法兩者兼顧,隻能取舍。母親為了我一輩子吃盡苦頭,她現在這樣,我很心疼,我現在隻想為她做一切我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