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攤販遭城管毆打後將他砍傷,戴手銬就醫,拒絕刪除朋友圈打人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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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女攤販砍傷城管一事,目前仍在持續發酵。她遭整頓占道經營的城管毆打後,反手揮刀將他砍傷,戴手銬就醫,還被要求刪掉發在朋友圈裏的打人視頻,遭她拒絕。9月10日,當地城管執法大隊告訴她,他們正在對相關城管隊員進行調查。此舉是否屬正當防衛?警方正在展開進一步調查。

事發現場。監控視頻截圖

這名女攤販叫楊漓,今年26歲,四川巴中市平昌縣人,幾年前與重慶大足男子李某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留守在大足農村老家。

躺在病床上的楊漓對記者介紹說,2017年夫妻倆來到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租了一間90平方米的門麵做水果生意維持生計,取名叫“7點生鮮”,後來將它分成3個部分,將其中兩部分租給賣豬肉的和賣蔬菜的老板,餘下攤位則用來自己經營水果。

她回憶說,9月7日上午9:30左右,店鋪外麵突然來了10餘城管隊員,他們與蔬菜攤老板交談後,跟著對方離開了一會兒,“城管隊員一直沒有與我說過話。”

她稱,當她給一個客戶切好西瓜正在用保鮮膜包裝時,該蔬菜攤老板回到了店裏,那群城管也跟著回來了,“他們之間突然發生了爭執,蔬菜攤老板接連說了四五遍,提醒城管要公平執法。”

她語速有些急促地對記者介紹稱,這時城管將她一個放有葡萄的板子搬進店裏,但沒有放好,板子一直在晃動著。“你們這樣做要不得,葡萄摔爛了我要找你們賠喲。”楊漓指著那個板子說。

一名城管回應稱,“賠啥子賠,憑啥子要賠你?”

雙方發生了爭執。

隨即,楊漓從裏麵走了出來,一名女城管說,“等她自己來搬。”

一段監控視頻顯示,此時一名城管將一個水果筐扔到楊漓麵前,她撿起後氣憤地摔了出去,該水果筐從地上彈起砸到了一城管的腿部,另一城管稱該水果筐傷到了他的右手,正當楊漓轉身準備回到店內時,該城管突然揮拳朝她頭上打去,她的眼鏡被打掉,“我還沒有反應過來,他又朝我頭部打了兩次。”

她說,當時雙方的情緒都比較激動。

楊漓的店鋪。

另一段監控視頻也還原了事發經過。

穿著連衣裙的楊漓被打後,開始朝店裏麵跑,那名城管跟著追了進去,揮拳擊打她。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也很短暫,楊漓順手抄起一把西瓜刀,伴著轉身揮舞的動作,將該城管砍傷,在穿著白衣服的賣肉攤販和多名城管的製止下,她鬆開了手裏的刀。

事發後,楊漓撥打110報警,一些圍觀市民也撥打報警電話。

接警後,南岸區塗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楊漓帶到派出所。

後來,民警看到她一直在嘔吐,便給她戴著手銬將她送到附近的重慶市第五人民醫院檢查。

到了醫院,民警給她掛號,還找來輪椅讓她坐著,檢查完後醫生初步判斷她沒有受到更大的損傷。

隨即,民警將她帶回派出所作筆錄。當天下午6時左右,楊漓回到家中,等候處理。

楊漓稱,她一直頭痛頭暈,見一夜未有好轉,便於次日徑直來到武警重慶總隊醫院,醫生詳細檢查後,她開始住院治療。

楊漓住院治療。

她的診斷證明顯示,她係輕型顱腦損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她一直沒有吃東西,有時喝水都會吐。”一直在她身邊照顧她的丈夫李先生說。

他稱,店裏共安裝有4個攝像頭,其中有兩個是高清的,有兩個是普通的,當初共花了2000多元,安裝時妻子曾稱沒有必要安裝那麽好的,“這些監控既有聲音又有清晰的畫麵,全方位無死角監控,更好地還原了事發時的一切。”

“這次事發,好在有清晰的監控視頻,否則根本說不清楚。”楊漓感歎說,事發後她躺在病床上將監控視頻發在朋友圈,後來接到電話警告,要求她刪掉那個視頻,但遭她拒絕。

9月10日下午,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致電楊漓說,目前他們正在對相關城管人員進行調查,如發現他們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處理。

記者采訪獲悉,受傷城管也在醫院接受治療。

此前,上遊新聞曾報道說,事發當天上午,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組織執法人員及協管隊員在現場開展市容環境清理整治工作。當執法整治巡查到楊漓的“7點生鮮”門店時,發現該店占道經營,影響行人正常通行。城管執法人員遂上前勸阻,要求店主自行存放,規範經營,店主口頭答應。當城管執法人員巡查完其他店鋪及區域返回查看時,該店依然占道經營。幾名隊員隨即將店外占道擺放的水果和貨架抬至店內。

然而,此說卻遭楊漓否認。

她稱,她的水果攤一直遠離街麵上的瓷磚紅線,以前城管曾多次檢查,她每次都很配合,這次檢查當天,城管沒有與她說過話。

南岸區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稱,他們高度重視,將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同時,將加大隊伍教育管理力度,強化作風紀律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係。

那麽,此事究竟如何定性呢?

南岸區塗山派出所相關人士稱,目前尚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事發後,就楊漓的行為究竟是不是正當防衛,網友展開了討論。

有網友稱,楊漓的行為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不屬於正當防衛,她持刀砍傷城管,已觸犯刑法,應受到相應的懲處。

然而與此相反,有律師稱,楊漓砍傷城管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她說,城管先動手打人,而打人並不屬於城管的執法內容之一。從視頻中可以看到,多個城管執法人員圍著楊漓,不存在城管受到脅迫或者麵臨危險需要動手還擊的可能。被打城管先是指著楊漓激烈言辭,能感受到該城管有點頤指氣使。接著在楊漓沒有對該城管任何觸碰的情況下,城管先動手打她,作為執法者,用打人方式執法,以強淩弱,有錯在先。

接著城管將她追打至店內,而店內已不屬於占道經營的地方,她一直躲跑,完全沒有還手和反抗,但最後在狹窄通道被城管從背後抱著無法再躲避。而城管追打行為顯然不屬於執法範圍,屬於不法侵害,楊漓麵臨著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原采取躲避的方式也因城管從背後抱著無法繼續,她出於本能從旁邊順手拿刀反手一揮,是為了製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盡管楊漓占道經營有錯在先,但城管多人執法,不存在弱勢被迫動手的可能,而且城管先動手,在同事製止的情況下仍繼續追打她,錯上加錯,已非合法執法,而是非法毆打他人。

此事最終結果如何,記者屆時將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