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大賣淫案:1年入賬2.8億,日營業額破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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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拉回到兩年前的2017年8月10日。當晚,上海市公安局突然出動大批警力,對上體派出所轄區內的上海市徐匯區天鑰橋路XXX號上海體育場4號,一家名為金宛會所的經營場所開展查處行動,當場抓獲違法犯罪人員257人。

  隨後,上海市公安局又對高某等71人以涉嫌組織賣淫罪立案偵查。金宛會所名為上海金宛洗浴有限公司,是一家涉黃場所。當地一位知曉內情的人士表示,這應該是近兩年來上海市最大的涉黃賣淫案。

  實際上,這是一次籌劃已久的抓捕行動。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多次並頻繁接到舉報,但每次查處或暗訪卻毫無收獲。事後證實,原來有多位警務人員充當保護傘,為查處和舉報通風報信。

  2017年8月10日夜的這次抓捕行動,有關部門決定一窩收網。官方的數據顯示:當天23時許,公安機關在該會所當場抓獲進行賣淫嫖娼的楊柳、劉琴等25名賣淫女及湯晨輝、陳春輝等28名嫖客。此外,還抓獲為上述賣淫場所通風報信的被告人盧某某,及涉嫌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人員共計51名。

  數據顯示, 僅在當天,公安機關就在會所繳獲營業款人民幣8,239,398元、港幣226,920元以及其他不同等額的外幣。

  令人驚訝的是,經上海市司法會計中心有限公司對上海金宛洗浴有限公司經營狀況進行司法會計鑒定,上海金宛洗浴有限公司自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9日,共計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285,158,819元,消費人數135,761人次

  平均每天消費人數371人次,日均營業額近百萬元。這一數據讓不少人覺得驚訝。

  據悉,涉案的組織者為王巍、費維鳳、屠恩奇、高某(均另案處理)等人。

  細節顯示,由高某任會所總經理,總負責會所整體運營;雇傭何黎明、郭玉彬等多人分別負責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營銷、客戶服務、望風、賣淫女管理等工作,並招募一百餘名賣淫女在該會所內實施“水磨”、“幹磨”等形式的賣淫活動, 每單收取人民幣1,298元、1,498元、1,798元、2,098元、2,698元、3,998元等

事後查實,除了上級管理者外,相關人分工明確:劉某為電梯看門領班,周子臻、李某、王某某為電梯看門工作人員,負責看守電梯口,甄別進入會所人員的身份、防範公安人員檢查等望風等工作。

  於輝、陳伍為更衣區服務員領班,石立蘭、萬秋傑、李緒偉、張威、尹奧美為更衣區服務員,負責引導客人更換浴衣,監督客人不得帶手機等錄音攝像設備進入包房等區域等工作;

  董小影、張波、楊洋為休息區服務員領班,何小美、潘遠遠、金瑞萍、胡榮亮、黃小紅、李浩傑、包達輝、牛智博、程梅為休息區服務員,負責休息區的管理及服務,看守進入休息區的暗門及金屬探測器,甄別進入休息區的人員及防範客人帶手機等拍照設備進入休息區和包房等工作;

  吳莎、陳嬌嬌、宋玉雙、羅歐、郭玲玲為記鍾區工作人員,負責記錄賣淫女賣淫房間號、客人信息、賣淫時間,並將房間情況通報前台、排鍾房、保潔人員等工作;勾結負責體育場安保的保安公司保安被告人盧某某等人在工作時間為會所外部望風以防範公安人員檢查等;

  侯旺為賣淫女管理總負責人,總體負責會所賣淫女的招募、管理等工作;唐煉、趙亞格為賣淫女總管,負責賣淫女的日常管理及培訓等工作。

  顯然,這是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組織賣淫團夥。一年營業額接近3個億,如此瘋狂如果沒有“保護傘”顯然是不可能存活這麽久的。更無須上海市公安局親自組織警力強力查處。

  從目前公布的材料來看,文章開始的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上海體育中心治安派出所所長汪宏宜,便是保護傘之一。不過令人錯愕的是,作為最直接的保護傘,汪宏宜一共拿到了不過10萬元。

  經調查,在金宛會所經營期間,經營人高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並先後給予汪宏宜現金人民幣合計10萬元。

  據檢方指控顯示:汪宏宜收受賄賂後,在多次收到群眾電話舉報和上級公安機關下發“涉黃”線索要求查處的情況下,放棄對金宛會所內存在的賣淫嫖娼違法活動的查禁職責,未認真組織民警進行查處,致使高某等人在該會所內長期從事大規模組織賣淫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損害治安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錢峰(化名)對這涉黃家會所並不陌生。他證實,金宛會所是2016年6、7月開始營業,但從2016年年底開始,110舉報這家場所賣淫嫖娼次數比較頻繁,他先後兩次簽發了對這家會所的核查單。而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治安支隊治安管理中隊中隊長宋強(化名)也證實,上海市110頻繁接到舉報金宛會所有賣淫嫖娼,他也多次安排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治安隊民警韓璐飛會同屬地派出所民警去進行了核查,得到的回複都是停業整頓了。

  拿到10萬元好處費的汪宏宜所長,開始為這家涉黃會所通風報信,暗自保護。除了他之外,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治安隊民警韓璐飛,也是這家賣淫場所的保護者。

  官方證實:民警韓璐飛負責該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具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經事後查實,韓在履職過程中,曾數次通過電話將檢查的時間等內容事先告知上述涉黃會所負責人高某,使其逃避檢查。

  110報警記錄及線索查看,證實從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有群眾多次舉報金宛會所有賣淫嫖娼行為。其中2017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期間、3月16日、3月22日、3月25日、5月24日,治安支隊會同上海體育中心派出所對金宛會所進行檢查,未發現有涉黃等違法活動。

  公安機關治安檢查情況登記表證實,從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公安機關多次對金宛會所進行檢查,未發現有違法行為,其中作為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治安支隊治安管理(行動)中隊四級高級警長韓璐飛參與2017年3月22日的治安支隊與上體所的聯合檢查。

  2017年4、5月間,金宛會所被要求停業整頓,高某向韓璐飛電話詢問能否繼續營業,韓璐飛示意其“關正門、開邊門、做熟客”以“表麵停業、暗中營業”的假相逃避處罰。

  令人吃驚的是,冒著如此風險幫助涉黃場所逃避檢查的韓璐飛,不過隻拿了4萬元的好處費。

  經常被舉報,卻每次都查不出問題,這引起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紀檢委的注意,查處上述場所兩個月後即10月10日,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駐上海市公安局紀檢組將汪宏宜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處理。當天被移交的還有韓璐飛。

  日前,隨著上述涉案團夥一一被判,充當保護傘的韓璐飛與汪宏宜也先後因受賄罪等被判刑。

  值得一提的是,金宛會所背後的保護傘或不止上述兩位。據金宛會所的出納陳某在作證時說:公安機關查獲的《2017內賬現金日記賬》記的是金宛會所的營業收支情況。賬冊中記載的業務招待費、招待費是公司給客戶買禮品、請客戶吃飯的餐費和酒水,還有是請客戶出去玩的開銷,是高某讓其記的。

  陳某說:因為公司是做“偏門”生意的,所以要做生意做下去就得打點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比如工商、稅務、公安等。客戶就是這些政府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金額的話每個月少則三四十萬元,多則有100萬元左右。每次需要這些費用的時候,高某會給其打電話,告訴其要多少錢,如何裝,像1萬、5萬的是裝在黃色信封裏,10萬以上的是裝在塑料袋裏。業務招待費其隻認高某,其他人不能從其處拿業務招待費。金宛會所隻在2017年5月停過一兩天,除此之外,公司一直是營業的,沒有停業。從2017年6月開始,金宛洗浴的正門關掉了,進出都是走邊門。

  經查詢得知,截至目前,因受賄或充當保護傘而被判刑的隻有韓璐飛與汪宏宜,一個涉案金額10萬元,一個隻有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