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俞年”新劇情:兒子加入混戰,李國慶還能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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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當當?



△(資料圖)李國慶。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 慶俞年 " 又添新劇情。9 日晚間,李國慶發微博稱,其與俞渝的兒子將兩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自己和俞渝為他代持當當股份的代持協議有效。

當當網 10 日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回應此事稱:相關訴訟屬實。俞渝和李國慶曾有 " 婚內約定 ",與其子三方股權比例為 56:24:20,且已按該比例進行了工商變更。當當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 慶俞年 " 變 " 慶俞亂 "

原本李國慶和俞渝兩人的股權爭奪戰,現在成了一家三口人的混戰。網友直呼 " 慶俞年 " 變 " 慶俞亂 "。

李國慶在微博中表示,從傳統角度看,子女為了金錢利益狀告父母,定會被認為是忤逆不孝,有悖倫常。但他對此持不同看法,為兒子懂得維權、懂得使用規則維權、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維權,感到欣慰和驕傲。

雖然如此,但被自己兒子告上法庭,尤其兒子似乎還要站在母親一邊時,李國慶也表達了願意 " 過招 " 的意思。

他在微博中透露,訴訟所有證據材料都是俞渝提供的,律師也是俞渝幫找的,形式上做了被告的俞渝和兒子充分打配合。

但李國慶表示,兒子要想贏的話,還真是有很多關要過,並告誡其子 " 你已經成年了,也應該有自己的想法、主見和判斷力 "" 有沒有想過萬一自己被人當槍使的後果 "。

李國慶直言,此前還一直怕這場離婚事件傷到兒子,但兒子現在的行為已經清晰地回答這些擔心完全是多餘的。既然兒子下了 " 戰書 ",他也自然會在法律規則框架下和兒子過招。

而和李國慶一樣,當當網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回應俞李二人之子起訴父母時也表達了支持、尊重的意思:" 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相信法律尊重誠實信用 "。

誰的當當網?

從怒摔水杯到公開信抓破臉,從搶奪公章到被行政拘留,再到如今兒子加入 " 戰鬥 " ……李國慶和俞渝的股權爭奪戰,不斷放送新劇情的同時,也給商界上了一節生動的家庭股權爭奪課程。

公開資料顯示,當當網在私有化從美股退市時,俞渝持有當當網股權 52.23%,李國慶為 22.38%,二人的孩子持有 18.65%。彼時,孩子的股份暫時放在父母名下,兩人各一半。

企查查數據顯示,俞渝目前持有當當網的主體公司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64.2% 的股權,李國慶持股 27.51%。

北京誌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律師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表示,如果法院確認李、俞兩人代持兒子股權協議有效,則李國慶在離婚訴訟中要求平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就應當先刨除所代持的兒子的股權。這將導致李國慶最後平分的股權遠達不到二分之一(大概 37%),即使加上支持他的其他小股東的股權(大概 6%),也不到二分之一。

這樣看來,兒子起訴是不利於李國慶 " 奪權 " 的。如果法院最終支持代持協議有效,李國慶的股權爭奪戰幾無勝算。

不過,李國慶在微博中放話稱兒子 " 要想贏的話,還真是有許多關要過 "。言語之間,這份代持協議的效力或存在爭議。

目前尚不知李國慶為兒子準備了哪些 " 關卡 " 以主張代持協議無效,但《合同法》第 52 條規定了 5 種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

有專家認為,李國慶主張協議無效的理由可能是 "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 或者 "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 兩種。

此外,當當網在向國是直通車的回應中表示,關於股權分配問題,俞渝、李國慶曾有 " 婚內約定 ",與其子三方股權比例為 56:24:20,且已按該比例進行了工商變更。

不過,該說法有兩點與李國慶方說法不一致。

其一,李國慶說的是代持,當當網則表示已經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兒子也成為顯名股東,也就意味著不存在代持一說。

其二,李國慶認為他和俞渝所持股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當當網的說法則是俞李二人目前的持股比例是夫妻雙方在婚內關於財產的約定的結果。

" 如果確實存在婚內約定,這種約定一般是有效的。" 趙占領表示,目前不了解李國慶、俞渝與兒子簽訂代持協議的背景,不清楚背後的真實原因和目的。但從常理判斷,二人僅有一子,且兒子未參與當當的經營管理,通過 " 贈予 " 股權給兒子再代其持有,似乎沒有太大必要性,不排除代持協議背後有其他更深層次的安排。

無論是 " 慶俞年 " 還是 " 慶俞亂 ",必然還有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