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親生女兒!男辯"長得太像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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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男子與妻子育有1子3女,不料妻子過世後,男子發現13歲的二女兒「長得太像亡妻」愛上她,整整侵犯她長達5年之久,並威脅她「為父親奉獻」,她由於不想被送進收容所,又擔心父親罪刑揭發後會坐牢,害得家庭破碎,決定默默忍受。

綜合新加坡媒體報導,現年63歲的男子自2010年妻子離世,之後因為二女兒長得越來越像亡妻而越來越疼她,漸漸地被吸引;2012年初,男子知道女兒與一名男同學交往,堅決反對這段戀情,每晚當全家人睡著時,就會把她叫到客廳「開導」,期間又恐嚇她「對父親奉獻」,否則將其送進當地伊斯蘭教研究會( Pertapis)旗下的婦女與少女收容所。

接著男子2013年6、7月間開始對二女兒發泄獸欲,因兒子在速食店值晚班,之後又去當兵,因此時常不在家,男子便會趁女兒們都睡著後,將她叫出來,第一次得逞後,除了齋戒月、兒子回家過夜及二女兒來月經時,之後的一年幾乎天天非禮及侵犯;二女兒因為不想被送進收容所,且擔心父親罪刑被揭發而坐牢,家庭就會破碎,因此決定忍耐。

直到2018年3月7日時,大女兒到廚房拿止痛藥,打開房門驚見父親壓在妹妹身上,她立刻質問父親在做什麽,但父親卻謊稱在找打火機,由於看破謊言,她一大早直接問妹妹才得知真相,姊妹倆立刻前往警局報案。

檢察官對被告具體求刑「至少29年」,痛斥此案在任何文明社會的良知下都不能發生,為了滿足他不正當的肉體欲望,被告完全濫用了受害者對他的信任,「這樣的獸行是被害人的親生父親所犯下,這無疑會給她留下痛苦與不可抹滅的烙印」;被告的辯護律師則稱,男子的教育程度不高,隻是一名有著飲酒史的清潔工,他在收押期間已經反省自己的行為,沒有任何借口,「被害人是他最喜歡的孩子,但在她越來越像過世的妻子時,他慢慢地被吸引,承認自己做了絕對不該做的事情,讓他與女兒蒙羞。」

由於被告的年齡已經超過50歲,超過新加坡可以執行鞭刑的法定年齡,6月26日判處他2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