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是劫財沒成想是劫色 杭州56歲女士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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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晚21時44分,56歲的段女士報警稱:當晚21時30分左右,在蕭山新街街道盛中村16組附近苗木地小路有人搶其包,包未被搶走。



本著“兩搶”必破的精神,新街派出所所領導高度重視,樂翔副所長立即與民警瞿仕龍、反侵財隊長許利強等前往現場踏勘情況。據當事人段某描述,當時其騎電瓶車經過盛中村苗地小路的時候,有一男子騎電瓶車迎麵而來,沒過多久該電瓶車超上來用手直接抓了她的包意圖搶走,但在段某的反抗下未能成功。民警經過現場勘查後發現周圍監控距離較遠,未能明確嫌疑對象,據受害人反應該男子身材小巧,身高大概165厘米左右,未看清其麵貌,茫茫人海要揪出嫌疑男子並非易事。正當民警緊鑼密鼓追尋嫌疑人時,5月9日晚22時30分許,新街派出所接到一起猥褻報警稱:39歲的曹女士在蕭山區新街街道盛中村25組16號出租房門口被一陌生男子摸了大腿。據該案受害人描述,嫌疑30歲不到,身材瘦小,身高大概160厘米左右,騎一輛電動車。前後兩起案件發案地點相距不過200米,現場周邊監控均未能明確嫌疑對象,但二起案件嫌疑人體貌特征描述相似,這引起民警的警覺。民警瞿仕龍再次前往案發地進行調查走訪,走訪過程中有群眾反映,這一帶有一身材矮小、騎紅色電瓶車的男子經常出沒,形跡可疑。民警不禁懷疑5月4日搶奪案的嫌疑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意並非奪包,兩起案件可能是同一人所為。新街派出所根據群眾反映情況,立刻組織由反侵財隊長許利強帶隊的精幹力量在案發地周圍進行便衣蹲守。



經過三天三夜的蹲守,終於在5月14日下午,鎖定一名騎紅色電瓶車的男子,憑著現有線索和多年經驗,民警瞿仕龍判斷這人很可能就是兩起案件的嫌疑人,於是組織隊員向群眾借一輛電瓶車緊隨其後,並在附近苗木地將其一舉拿下。



嫌疑人陳某,29歲,安徽人,無正當職業,遊手好閑,有多次搶劫、猥褻前科。經審訊,陳某承認了5月4日、9日的兩次猥褻行為,並稱5月4日那次他是準備去摸受害人屁股的,結果被受害人的挎包擋了下,嫌疑人倉惶逃離,受害人便誤以為對方想搶包。目前,嫌疑人陳某因猥褻他人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