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誌祥:謝謝你不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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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選擇在5月20日發7000字長文,到厚著臉皮開通打賞功能,就知道他總有驚人的舉動。”如果有天,羅誌祥給支持他的網友發紅包,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因為這很“羅誌祥”。

  5月31日,有媒體爆料,羅誌祥在評論區又作妖了。有網友關心近況,他回複:“在反省。”還有人讚賞他的才華和綜藝感無人能比,他回複:“謝謝你,不嫌棄。”

  



  實話實說,不嫌棄的少,嫌棄的多了去了。有人不禁調侃道:“前有7000字長文,後有破10萬打賞。今有網友想以才華掩蓋其劣跡。有才華的人多了,心術不正,越有才越危險。”

  這是嫌棄的,再來看看不嫌棄的。竟然還有網友站出來說:“羅誌祥做過的公益,你這輩子都做不到。”哈哈,真是笑死人了。藝人收入不菲,做個公益有何難。

  



  如果做過公益就可以“多人運動”,等你有了足夠的錢,是不是也可以這樣。怎麽,一方麵幹著齷齪事,一方麵拿錢買人設啊,還真是價值觀趨同,臭味相投呢。

  要按照這部分網友的邏輯,侵犯養女的那位父親,想必這輩子也做過好事。是不是意味著,可以功過相抵?怪不得有人說,劣跡藝人徹底封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寧做羅誌祥,不做王寶強。”這是羅誌祥風波後,最常見的字眼。因為總有人想做“羅誌祥”,所以他是這群人的精神領袖,活字招牌。力挺的不是羅誌祥,而是這種扭曲的價值觀。

  對這類人,我真的不屑以惡毒的字眼攻訐,也知道會遭來他們更惡毒的質疑和謾罵。但在我的筆下,對羅誌祥這樣的人,不會因為害怕,而使自己的筆觸溫柔幾分。

  



  有人原諒他,有人不肯原諒。我們一直爭執的,是藝人犯錯,大眾該不該原諒。這不取決於大眾,實則取決於羅誌祥本人的態度和選擇。

  想來,我自己也犯過錯,也得到過別人的原諒。上學時掰壞了同學的筆,買咖啡時插過隊。我知道別人原諒我,不是我值得原諒,而是他人的寬容。可是寬容與寬容,是有所不同的。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確,人當有寬容之心,但寬容也得分什麽人,什麽事兒。二戰後,德國道歉了,誠懇道歉,中國接受了。

  日本拒絕道歉,我們至今不能原諒。一個國家尚且如此,何況一個人。陳冠希事件,當年帶來多不好的影響,他自此承諾退出娛樂圈。“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說到做到。

  



  當你已經不再具備表率作用時,就當以退為進,又何必執著在這個圈子裏。誠誠懇懇的道歉認錯,然後老老實實地,去到更適合自己的位置,重新開始,未嚐不是一個選擇。

  一直以來,大家都在羅誌祥值不值得被原諒,這個角度去爭執。但是我們從來沒搞清楚,原諒的是什麽,不原諒的是什麽?

  



  今天,索性就一次性說明白。退一萬步講,按照那些支持羅誌祥的人的邏輯,“多人運動”是羅誌祥等人的私下活動,大家你情我願,充其量他也就是對不起周揚青。

  那好,我們姑且認為,這種角度有點道理。隻要羅誌祥誠心道歉,而不是為了複出,玩那麽多小心機的話,我們並非要將一個劣跡藝人,就這樣釘在恥辱柱上一輩子。

  



  但是,我們不原諒和嫌棄他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多人運動”,還有他事後一味地巧弄人心和自以為是。不僅沒有誠懇的態度,還想在這個具有公眾影響力的職業圈裏混跡下去。

  這是我們大部分人,不能支持的。你可以犯錯,也可以改錯。但公眾人物的身份,的確不再適合你。為什麽一味地想要複出娛樂圈,是因為這裏遍地黃金嗎?

  



  退出這個是非之地,去賣本地的特色食品生煎包、蚵仔煎不好嗎?你看,原諒還是不原諒,就像前文所說,大眾並非鐵麵無情,關鍵是看羅誌祥的態度和選擇。

  起碼現在看來,他還不值得被原諒,很多人嫌棄他實屬正常。因為他迄今為止,沒有那份態度,字裏行間都是小心思,他意在複出,而不旨在道歉。

  



  他不學陳冠希,反學馬蓉、李小璐之流。我們希望,那些支持他的人,僅僅是讚賞他的才華,但也不忘他的錯誤,而不是歡欣鼓舞他的價值觀。所以,不用謝,真的很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