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班,我靠報警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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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慘了兄弟們,我昨晚真的太慘了。

我這個月,每周一都是晚班,11點下了晚班,打了個車,以最快速度回了家,到小區門口,是11點半。然後發現我們小區門口,不僅封了柵欄,設了路障,還搬了幾輛共享單車堵在了通道裏。

上周一,我這個點回來門也封了,但門口的登記處還有工作人員,登記後放行。

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對我說:“你要是天天這個時候回來的話要去居委會登個記,太晚了,過了我們的宵禁時間。”

當時我回答:“沒有沒有,我也不是天天,我就周一。”

這一次,我探頭往登記處的棚子裏一望,空空蕩蕩。於是我隻好去保安亭敲了敲窗,拿出自己的出入證:“勞駕,能幫我開個門嗎?”

保安說“你剛下班是吧?你等等”,然後拿起對講機,叫保安隊長過來。

這時另一邊過來了一位男士,他自我介紹說是小區業主,也是剛剛下班,開車進小區車庫,被攔了下來。

這時保安隊長過來了,我男朋友也出來了。



保安隊長說:“不成,我們小區11點就不讓進出了。”

我:“???你知不知道成年人的世界裏有種東西,叫夜班?”

我上前解釋,一邊的男業主比我更急:“我是業主啊?憑什麽不讓我回家?”

保安隊長道:“我說了也不算啊,是上麵的意思。”

男業主非常憤慨:“你們搞宵禁也不提前通知的?”

保安隊長:“我們通知了啊,你看,那兒有個牌。”

我扭頭一看——

我們小區的通道,是個喇叭形,出門右拐是去地鐵站。他們的牌牌,貼在了對外的喇叭口的左邊。



哦,真是完美的盲區呢…



男業主更氣了:“我都是開車從地庫回小區的,你貼這裏我怎麽能看得見?”

我掏出手機給居委會打電話,居委會當然已經沒人接了;男業主又給物業打電話,物業又給保安隊長打電話,保安的聽筒非常大聲,三個人在電話裏吵成一團,我在一邊聽得清清楚楚。

這期間還有小區居民想從裏麵出來買東西,也被保安攔了回去。

男業主:“你們打算怎麽樣?讓我們在這裏站一夜?”

保安隊長:“你們倆去找個地方過夜吧。”

門外的我和男業主,門裏的我男朋友,崗亭裏的年輕小保安,齊齊地陷入了沉默。



我在這場爭執中沒有多說話,畢竟我隻是個卑微的租戶。旁邊那位不愧是業主,吵架底氣真足。

但我想,我這副坐收漁利的姿態不大好,吵下去也不是個辦法。

於是我掏出手機問在場的各位:“要不,我報個警吧?”

這個提議飛快得到了在場所有人的一致認可。

我報了警。

物業忙不迭地掛斷了電話。

保安隊長和業主停止吵架,各自裹緊衣服沉默地等待警察。

不一會兒,警車閃著燈到了。



左邊綠色的棚就是之前登記進出的地方

下來兩位警察叔叔,為我們“調解”。

為什麽“調解”要打雙引號呢?

因為,警察叔叔到了後,登記了一下我們的信息,保安麻利地開了門放我們進小區了。

全程不超過5分鍾,警察叔叔沒說幾句話。

我們在小區門口僵持了近一個小時,物業與保安就是在等一個“背鍋俠”。

昨天的上海,最低溫是零下。我裹著羽絨服被凍透了,瑟瑟發抖,決定第二天下班後就去居委會把夜間出行的手續補上。

不知道第二天,會不會有新的業主被擋在門外。

祝他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