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放生的大鵟被毒死 牽扯出多隻野生動物"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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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遼寧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救助了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鵟。經過3個月的喂養、野化訓練後,2019年11月將大鵟放飛。不料在12月末,這隻大鵟疑似在遼陽市遼陽縣被毒死。近日,嫌疑人被當地檢察院提起訴訟。

據了解,2019年8月,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接到了一隻大興安嶺林業部門送來的幼年大鵟,送來時身體虛弱,無法自行進食。



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工作人員 王唯彥:送過來之後我們就開始養,從8月份一直到11月份放飛的。這一段時間我們做了很多,野化訓練,用白鼠練飛,費了挺多事才放走。

在大鵟被放飛前,為了實時跟蹤其身體情況和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員給它安裝了GPS定位。



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工作人員 王唯彥:(大鵟)在本溪待了半個月,突然間有一天跟蹤器就不動了,第二天顯示的溫度(體溫)也都下來了。



隨後,救助中心的誌願者們根據GPS信號開始尋找這隻大鵟,可是找到時,大鵟已經死亡多日,被積雪覆蓋。誌願者們沒有在大鵟身上發現外傷,懷疑其有可能是中毒死亡。他們報警後,就和遼陽縣森林公安一起,在案發現場3公裏範圍內進行排查毒物、撿拾毒餌,共撿拾玉米、黃豆製成的毒餌457粒,分布約百餘處。



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工作人員 王唯彥:這個大鵟我們回來解剖了。發現嗉囊裏有骨頭和肉。還有野雞的羽毛、野雞的羽毛和家雞不一樣,羽毛比較長。一看就是吃了死了的野雞,野雞是中毒的,它吃了屬於二次中毒。



警方懷疑,事發地附近有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在對村民進行走訪和排查後,警方在遼陽縣甜水鄉李家村的袁某家中發現大量死亡的鳥類,其中包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和多隻“三有”保護動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已被警方抓獲,因其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