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竟給懷孕女友上"貞操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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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從貞操鎖、丈夫被妻子打死到網紅自曝被家暴 什麽讓我們深思?)

央視網消息:為了預防和製止家庭暴力,我國於2016年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以及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規定。而這部法律出台的背後,是無數個案例和專家學者的不斷呼籲。

2000年4月23日,《今日說法》播出了一期名為《貞操鎖》的節目,這也是《今日說法》最早的一期關注家庭暴力的節目。

該期節目講述的是一個男人為了控製他22歲的女友,居然在女友的身上上了一把鎖,以保證她的貞操。



時年48歲的姚某在成都市武侯區開了一家診所,他利用不光彩的手段讓女孩蓉蓉委身於他。據蓉蓉回憶:“第一次去診所是看病,第二次去輸液的時候,不曉得先是吃了一包什麽衝劑,問他,他說先吃一頓藥,我就吃了,吃了以後昏昏迷迷的,就這樣最後失身於他。”

蓉蓉雖然比姚某小26歲,但她認為失身之後就別無選擇了,隻能跟著這個男人過日子。19年前,蓉蓉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傳統的貞操觀仍然是禁錮在“蓉蓉們”思想上的枷鎖。蓉蓉完全沒有想到,就在兩人同居後,姚某為她上了一把真實的鎖。



蓉蓉:“姚某懷疑我去偷過人,他就喊我寫檢討,要以他的提綱寫,不寫就打。”

記者采訪姚某時問他覺不覺得這樣做是犯法的,姚某這樣回答:“我覺得是家務事,她同意我同意就行了,跟周瑜打黃蓋是一樣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蓉蓉稱當時沒有同意姚某給她上鎖的做法,但是姚某采用暴力方式強製給她做了手術,而當時蓉蓉已經懷孕四個月,上鎖後蓉蓉無法忍受痛苦,向鄰居求助,鄰居們報了警,公安機關以涉嫌侮辱婦女罪逮捕了姚某。直到此時,她還不知道姚某其實已經結婚十多年,他的妻子就是因為忍受不了姚某的家庭暴力帶著小女兒離家出走的。而跟姚某僅僅是同居關係的蓉蓉卻成為姚某實施家暴的替代者。在鏡頭前,姚某口口聲聲說這是家務事,專家非常肯定地駁斥:這根本就不是什麽家務事。



事實上,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不少專家學者和有識之士就在倡導要通過公權力製止家庭暴力。他們還呼籲“反家庭暴力”應當立法。



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訂,“禁止家庭暴力”首次被寫入法律。同時《婚姻法》還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看似是兩句宣言的法律規定,在鮮活的案例中得以詮釋。

2002年7月16日,《今日說法》播出的《宋家命案》節目講述了家庭暴力中一個非常少見的案例。案件發生在2002年5月21日,沈陽市的一名居民孟某某在家中被人打死,作案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妻子黃某。

黃某:“畢竟我是傷害了我的愛人,我挺愛他的,就為他付出我也無所謂,為他抵償我也認可。”然而記者了解到的情況跟黃某的表述有很大差距。



孟某某和黃某結婚十多年,事發前的幾年夫妻倆都下了崗,生活拮據。妻子黃某要強,白天賣報紙,晚上去浴池搓澡,一個月掙一千五六百元,是家裏的經濟支柱。可丈夫孟某某卻一直遊手好閑,完全沒有經濟來源,而且還喝酒、賭錢、在外賒賬,兩人因此常常打架。不過,基本上是妻子打丈夫。據周圍的鄰居反映,夫妻倆一兩天一小架,三兩天一大架,但是每次打架,做丈夫的從來不還手。

案發前半個月的某一天,丈夫孟某某稱自己在水果市場找了一份裝卸水果的工作,這個消息確實讓妻子高興了好幾天。2002年5月21日,妻子黃某跑到水果市場了解情況,可發現丈夫根本就沒在那裏上班。晚上,等丈夫回到家,兩人吵了起來,接著就動起了手。妻子黃某搶到了一個鐵鍁頭,兩下就把丈夫製服了,然後把孟某某綁在椅子上一頓暴打。





黃某接受采訪時稱當時她也不知道怎麽回事,腦子一片空白,她心裏琢磨丈夫怎麽這麽不學好,快50歲的人了,怎麽能這樣,當時非常生氣。從晚上7點多到9點半,妻子打累了罵,罵累了打……最後看著仰躺在地上的丈夫嘴冒白沫,妻子才慌了神,趕緊叫14歲的女兒撥打了120,隨後警察也趕到了現場。最終,丈夫孟某某不治身亡,妻子黃某因構成故意傷害致死罪被判刑。他們的女兒,也受到了深深的傷害。

專家在點評這起案件時,指出了發生家庭暴力的重要根源:婚姻家庭成員之間地位不平等,以夫妻關係而論,一方如果認為自己在經濟上是這個家的支柱,會產生別人就要服從自己的心理。而當一個女人挑起家庭重擔的時候,她感到非常委屈,對自己的丈夫“怒其不爭”,但是也沒有權利用侵害對方生命健康權的方法來獲得一種所謂的平衡,畢竟夫妻之間在法律上有互相扶助的義務。

2011年12月29日,李陽離婚案被報道,遭受家庭暴力的外籍女性勇敢地現身說法。在那些日子裏,專家學者們反複呼籲盡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讓法律變得更具操作性,讓家庭中的弱勢者不再恐懼。

2012年,黨的十八大召開,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法治建設進入快車道。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呼籲變成了現實。從此,反家庭暴力工作進入新時代。

在回答為何經過這麽長時間反家庭暴力立法才成功的問題時,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稱,在我們國家幾千年的封建社會曆史中形成的家庭倫理,即家裏的事不講法,家裏講感情,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要變壞。大家對家庭成員相互之間使用暴力的行為容忍度比較高,維權意識比較差。所以也是經過了十多年,反複去做社會的工作,把這種害處指出來,慢慢地通過新聞媒體的參與讓大眾認識到這個問題確實需要解決,立法要幹預,大家才逐漸達成共識。這也是為什麽《反家庭暴力法》能夠出台並且能夠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這也是時代發展和時代進步的體現。

就在2019年11月25日(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當天,網紅宇芽(何某某,女,28歲)在微博中指責男友沱沱(陳某,男,44歲)對自己實施家暴,並曝光了一段在電梯內被男友拖行施暴的視頻監控。事件迅速引發關注,也再次引起公眾對家暴這一社會問題的討論。隨即,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局發微博稱,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介入調查。重慶市、區婦聯表示,對一切家暴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將為當事人提供幫助和服務。江北區政法部門已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幾天之後,江北區公安機關公布調查結果,陳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對何某某實施拖拽、推搡、毆打等故意傷害違法行為(何某某的損傷程度未達輕傷或輕傷以上程度)。另查明,陳某還有通過微信實施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針對陳某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合並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

何某某為防止陳某再次對其實施故意傷害行為,2019年11月27日向江北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目前,該院經審查,依據認定的事實,已依法作出對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央視主持人白岩鬆在2019年11月30日的節目裏對於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這樣評價:“打老婆或者打女友的男人還能叫男人嗎?我認為不能。那至於還能不能叫人,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雖然家暴中的施暴者不一定是男方,但類似的心情大家一定可以理解。

家暴行為屬於故意傷害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傷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對於單次傷情不重,但確有長期虐待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法律界人士強調,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注意留存證據,包括錄音、視頻、病曆等等。因為施暴者將承擔什麽責任,具體要根據受害者的傷情判定。

家暴,法律明令禁止,社會深惡痛絕。反家暴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共同的責任。每個家庭成員也有義務成為反家暴的參與者、監督者、踐行者。隻有織密築牢基層防護網,家暴這一腐朽、違法行為,才能在陽光下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