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自願偷嚐“禁果”,為何男方涉嫌強奸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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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情竇初開的初中女學生小玲(化名)懵懵懂懂、天真無知,懷抱著對愛情的美好向往,通過快手軟件結識了早早輟學的社會不良青年張某某。剛認識不久,兩人就在“戀愛”問題上一“聊”即合,就這樣小玲成了張某某的小女友。

案情回顧

熱戀期間,張某某多次邀約小玲到某鎮圩上玩,懵懂無知的小玲不僅應邀去玩了,還多次跟張某某回家過夜。2019年11月某天晚上,身心躁動的張某某閑來無事駕駛電動車來到小玲就讀的北流市某鎮中學門口。因學校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小玲在校期間無法使用手機,張某某苦於無法通過手機聯係到小女友。但求見女友心切的張某某可沒因此知難而退,張某某想到了自己也在該初中就讀的鄰居劉某某。劉某某接到張某某的電話後匆忙趕到了學校,到學校後劉某某二話不說就聯係了自己的同班同學蒙某某。熱心幫助同學的蒙某某很快就把小玲叫到了樓門口。

望眼欲穿的張某某終於見到了自己的小女友,學校禁止學生無故外出。不過,這點小事可難不倒張某某。張某某靈機一動馬上就想出了冒充其堂哥的“好主意”,一旁的小玲心領神會馬上配合張某某寫了一份請假條交給學校保安。經過一番折騰張某某終於如願以償將小玲帶出了學校。

出了學校兩人就徹底放飛了自我,當晚,張某某按捺不住那顆悸動的心用甜言蜜語哄騙小玲欲發生性關係。天真無知的小玲在張某某的哄騙下半推半就,於是兩人交頸而臥,成了“好事”。



本案中小玲雖是自願與張某某發生性關係,但其未滿十四周歲,張某某對此也知情,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的規定,張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

本案由北流市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2019年11月20日,我院經審查後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張某某。

未成年女學生不成熟的戀愛觀,加上網絡軟件的助推固然是本案發生的起因,但是未成年女學生沉迷網戀背後的原因是複雜的。既有未成年女學生自身的原因,也與社會不良人員的不良居心有關,還與學校過分重視成績,對學生缺乏關愛,管理不到位有關,更和父母疏於關心子女,未及時了解子女心理需求脫不了關係。

因此,為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應多關心子女,多注意子女的心理變化和需求,加強和子女的溝通,引導子女把精力放到學業上來,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作為一名未成年在校生,應當樹立起正確的戀愛觀,把精力放到學習上來,嚴格遵守學校紀律。此外,學校應當加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學生合理釋放學習壓力,鼓勵學生之間友好往來建立起純潔的友誼關係。最後,學校要加強管理,嚴防不良社會人員冒充家長、親戚將學生帶離學校。

原標題:小情侶自願偷嚐“禁果”,為何男方涉嫌強奸被捕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