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多年坐牢13次 福建獄警幫助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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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的男子羅華(化名)是監獄的“常客”,20年間,他因小偷小摸先後入獄13次,其中一次剛出獄20小時就再度被抓。新京報記者今日(10月23日)從福建省閩江監獄獲悉,羅華近日出獄於10月20日回到老家,在獄警和當地司法局的幫助下,他成功找到一份工作。

2018年5月,羅華因偷盜手機,被送到監獄服刑。獄警調取他的檔案發現,2001年,因盜竊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2002年底刑滿釋放後,因破壞電力設備罪(偷盜電纜),被判有期徒刑四年;2007年因搶奪罪被判刑……獄警介紹,後經了解,羅華12歲就輟學在社會上遊蕩,父母管不住他,哥哥姐姐約束不了他,久而久之,家人對他徹底失去信心。“他在外麵到處流浪,有上頓沒下頓,到監獄裏卻不愁吃不愁穿,簡直把監獄當家了。”

15歲第一次入獄,20多年來,羅華先後在廣西、廣東等多地監獄服刑13次。“時間最短的一次是他出獄不到20個小時就伸手盜竊被抓了。他到處流竄作案,偷手機、偷錢包、偷廢品,作案對象多是老弱病婦等弱勢群體。”上述獄警說。

監獄多名幹部、獄警“會診”後,認為羅華之所以每每出獄後很快重蹈覆轍、“坐牢成癮”,歸根結底是因為好吃懶做,沒有職業技能,且缺乏正當謀生手段。之後,羅華被列為監獄的重點幫教罪犯。

“改造好一個罪犯,社會就多了一份安寧。不然他出去了,對社會還是個毒瘤。”獄警介紹,羅華以腿部殘疾為借口不參加勞動,監區就安排他製作手工藝品、學習技藝,多得分就加餐獎勵,用這種方式鼓勵他自食其力。

今年10月,羅華刑滿。監獄獄警動員羅華刑釋後回廣西老家,並與當地司法局取得聯係。10月20日,獄警將羅華送回廣西,因羅華左腿殘疾,當地司法局協調有關部門為羅華辦理了殘疾證,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他辦理了低保。此外,羅華還成功找到一份負責宣傳材料發放的工作,重新回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