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鷺
張鷺酒駕被查現場
警方通報張某醉駕全文如下:
9月18日22時52分許,公安交管部門在河東區六緯路與東興路交口夜檢時,查獲張某(男,32歲,天津市人,天津某足球俱樂部運動員)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91.2mg/100ml),隨即組織對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檢驗。9月20日上午,鑒定部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3.3mg/100ml。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河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危險駕駛罪”,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被處以拘役。而拘役的刑期是指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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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長記性?張修維被抓時張鷺在現場 如今輪到他自己
2017年8月18日淩晨,當時張修維醉駕導致6輛機動車發生碰撞、7輛機動車受損。張修維被警方帶回警局協助調查時,當時陪伴他的就是隊友張鷺。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經不是天海球員第一次出現酒駕的情況。北京時間2017年8月15日淩晨,張修維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天津市和平區嶽陽道與昆明路交口處與停放在路邊的6輛機動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7輛機動車受損,無人員傷亡,張修維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最後,張修維因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屋漏偏風連陰雨,張修維因醉駕牽扯到年齡造假,被中國足協禁賽9個月,直到2018年7月才重返賽場。
而兩年前當張修維醉駕時,恰好與張鷺在一起。而這一次,張鷺也因醉駕被警方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