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好亞裔美國人 共和黨要結束平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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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周一開始,圍繞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在招生中基於種族錄取政策的法律訴訟將加劇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對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戰爭,這也突顯出共和黨人努力贏得美國增長最快的種族群體的擁護的一項舉措。

據Politico報道,哈佛大學(Harvard)正麵臨一項訴訟,稱這所精英學校在極度競爭的招生過程中基於種族因素錄取對亞裔美國申請者不公平。特朗普政府支持這起訴訟,並對該校歧視亞裔美國人的指控展開了自己的調查。此舉可能會讓共和黨贏得一批選民。

亞裔美國人長期以來一直支持民主黨,傾向於支持槍支控製、移民政策,甚至是平權運動。但越來越多的亞裔美國人對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種族歧視感到不滿。他們認為,種族歧視使亞裔美國人的錄取標準高於其他群體。


哈佛大學。(圖片來源:美聯)

美國馬裏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研究亞裔美國人的教授詹妮爾·黃(Janelle Wong)表示,對此不滿的亞裔美國人“有傾聽的能力,因為他們在美國政治中占據著相當獨特的地位:他們是非白人選民,他們反對平權行動。”

民調顯示,亞裔仍以壓倒性優勢支持民主黨,並在很大程度上不支持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但對於民主黨人來說,黃表示,是敲響警鍾的時候了。

在長期從事反平權運動的活動人士愛德華·布盧姆(Edward Blum)的領導下,在特朗普向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增添了第五名保守派大法官之後,這場針對哈佛大學的訴訟許多人認為才剛剛開始。

布盧姆的“公平錄取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在2014年對哈佛提起了訴訟,今年夏天,司法部也加入了訴訟,指控哈佛在法庭文件中存在歧視。美國司法部堅稱,“與其他種族群體(包括白人申請者和其他少數種族群體的申請者)相比,哈佛以種族為基礎的招生過程明顯不利於亞裔美國申請人。”

哈佛訴訟案判決在即,平權法是否已完成曆史使命?

【僑報記者尚穎10月12日洛杉磯報道】學生入學公平組織(SFFA)狀告哈佛大學訴訟案10月15日在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開庭。為聲援支持SFFA,2015年發起對哈佛大學行政訴訟的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在全美發起10月14日波士頓廣場“美國夢——平等教育權益大集會”。

此前,8月30日,聯邦司法部向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遞交《美國國家利益陳述》(United State’s Statement of Interest)報告,反對哈佛大學提出的簡易判決的提議,支持SFFA起訴哈佛涉嫌歧視亞裔申請學生。

美國法律政論學者張軍對此表達關切。指出SFAA訴訟哈佛案,法官是決定者,司法部隻是參與到了訴訟當中,表明美國政府對這件事的態度。依照目前遞交的信息,哈佛本科入學除了硬性的量化標準外,存在主觀的非量化指標,這些被認為是哈佛錄取程序中對亞裔學生潛在存在歧視的部分。訴訟案將來怎麽走,要看哈佛方麵的反應,同時,也取決於大法官如何認定美國司法部的調查。

與此相關的平權法(Affirmative Action,或AA)是幫助亞裔起訴哈佛的保護傘,抑或是造成哈佛等常春藤大學歧視亞裔的“禍首”?華美政聯創始人,首任會長陳德華澄清,哈佛訴訟是以平權法AA為法理依據控告哈佛,SFFA起訴哈佛訴訟書第一條很明確:本案依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提起訴訟,禁止哈佛基於種族和族裔進行有意歧視。

關於哈佛訴訟案

2014年,猶太裔保守人士布魯姆(Ed Blum)成立SFFA學生公平入學組織,挑戰哈佛大學招生政策的合法性。SFFA證據顯示,哈佛招生錄取有針對性地歧視亞裔申請者,包括以種族因素決定錄取,打壓特定族裔(亞裔)申請學生,未嚐試非種族的替代辦法,被認為通過事實上的種族配額,種族刻板印象和過高標準等一係列有違最高法院相關判決的做法歧視傷害亞裔學生。

為配合SFFA哈佛案法律訴訟,2015年5月,AACE趙宇空等聯合64個亞裔團體向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遞交行政申訴。趙宇空認為,司法部通過對AACE行政申訴及SFFA法律訴訟所提供的證據調查,已經掌握數據,認為哈佛涉嫌違法。

10月15日,哈佛案法律訴訟在波士頓區級法院開庭,SFFA過去4年收集的證據也將呈交法庭,相信這些證據強大到足以使哈佛將被禁止在招生中使用種族因素。

談及哈佛等美國頂尖大學錄取對亞裔申請學生的歧視,華美政聯陳德華深表同感,認為最顯然的事實,過去多年華裔人口成倍增加,但是哈佛錄取亞裔學生的比率基本保持不變,箇中不合理顯而易見。他認為這與1920年代猶太人遭遇的情形相似,很高興有人替亞裔孩子打抱不平。

他揭示,早在2013年哈佛大學內部的調查數據證實,亞裔申請學生整體的學業成績,考試分數和課外活動均高於其他族裔,但是亞裔學生的個人品質和綜合評分明顯低於其他族裔學生。即便同等綜合得分,錄取幾率也明顯低於其他族裔。

陳德華認為,研究結果和相關統計專家的分析結果一致:同等條件下,亞裔申請者錄取幾率25%,白人35%,西裔75%,非裔95%,表明種族在哈佛錄取中是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其中以體育特招獲錄取的幾率較其它多6.33%;校友子女獲錄取的機率多2.41%,同樣領先。而亞裔身份獲錄取的幾率最低——0.27%。

他解釋,參照過去多年的數據,即便亞裔學生錄取幾率略有提升,其它族裔錄取率並沒有變化,而受影響的是校友子女錄取率降低(過去達45%-50%;目前30%多),所以阻力可想而知。如果哈佛案勝訴,可能的結果是校友子女錄取率繼續減少。所以他認為華裔與非裔西裔學生爭名額不明智。

狀告哈佛行政申訴發起人趙宇空指出,哈佛通過暗箱操作給亞裔學生“個人品質”普遍打低分毫無根據,極具侮辱性。亞裔在創業,技術創新,科技和藝術領域都有卓越成就。皮尤研究2012年評出,亞裔是美國“收入最高和教育水平最高”的族群。但是,由於害怕受到非法種族配額的限製,及負麵種族刻板印象的陰影,很多亞裔孩子申請知名大學甚至被迫隱藏他們引以驕傲的文化傳統和族裔身份。

對於訴訟指控,哈佛大學拒絕接受,認為亞裔申請學生錄取比例相較10年前已增長29%,聲明從未歧視任何申請學生,包括亞裔。哈佛指稱,尋求多樣化錄取是哈佛招生過程的重要部分。

另據SFFA創始人布魯姆向記者提供的蓋洛普(Gallup)民調數據,美國民眾70%以上支持擇優錄取,反對使用種族因素。甚至在黑人社區,50%支持擇優錄取,隻有44%支持使用種族因素錄取。

禁止種族配額,消除非法歧視

從2015年64個亞裔組織遞交申訴,到今年156個組織支持SFFA法律訴訟,趙宇空表示,第一步目標,希望推動將政策方麵的非法歧視消除,主要切入點:通過行政申訴,政策諫言美國司法部和教育部改變錄取政策。

第二步裏程碑,希望SFFA打贏法律訴訟,在法律上確保亞裔孩子不再受到歧視。美國曆史上猶太人有被歧視的曆史,所以猶太人對於種族宗教歧視極其敏感。他相信布魯姆的目的是為美國夢精神,為所有族裔的機會平等。

趙宇空列舉最高法院的若幹次判決,一步步嚴格限製種族配額,刻板印象和種族歧見,並明確指出大學錄取不能針對特定族群有超高的標準。遺憾的是,奧巴馬政府2011年推出政策不提這些,而通過各種變通的辦法加強多元化,非常誤導。他表示,這次AACE努力推動從政策方麵扭轉,恢複2006年布什政府時期明確禁止種族配額和種族歧見的政策。他認為政策改革,消除非法歧視是第一步,但要根本解決問題取消種族因素,需要SFFA打贏訴訟。

John Shen多年擔任同樣頂級私立杜克大學校友會中國區麵試委員會主席,與杜克大學入學辦公室合作多年。他的理解,入學程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主觀性和複雜性,沒有精確的量化評比標準,很多時候一位入學評審眼裏完全有資格獲錄取的申請人在另一位評審眼裏或完全不符合資格。無奈這種情況天天發生,種族是否是考慮因素極難確認,這是留在每個人思想深處的固有烙印。他認為就算學校在政策上明令禁止考慮,也不見得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

南加華人家長會楊秋紅坦陳,孩子申請名校被拒,華人家長一向隻從自身尋找原因與不足,幾乎從不質疑錄取操作的問題。目前的哈佛訴訟案,家長最關切哈佛錄取能否推動透明化,即使被拒能夠知道原因,以此保證其公平性。亞裔學生不怕競爭,但是怕不透明的競爭。

加州佛利蒙學區教委主席邵陽認為,訴訟案雖然狀告哈佛,但它所針對的是以哈佛為代表的美國最優秀頂尖的精英大學,指標性意義影響深遠。同時更大的背景,也是針對實行多年的平權法AA,所以會對國家政策,司法判決前例產生重大影響。

法律學者張軍分析,目前哈佛訴訟案在聯邦地方法院,絕大部分區級法院的判決依然需要依據最高法院的判例。他認為區級法官的決定比較難跨出已有的高院判例。可能的判決情形,或非常狹窄局限地根據原來的判例作出一個判斷,諸如指出哈佛錄取在某些技術層麵有瑕疵等,而不太會對平權法作出重大政策改變的判決,甚至區級地方法庭修正政策的判例可能性也不大,仍然需要到最高法院一級。

AA是否已完成曆史使命?

張軍闡釋,平權法AA是美國1960年代起實行的一係列法律,政策,指導規範和行政措施,旨在“終止和糾正特定形式歧視的影響”,應該說是當時特定曆史條件下的權宜之計,以此改正多年對非裔的歧視,原意希望美國最終變成公平社會,但矯枉過正,反而造成對亞裔的逆向歧視。有關AA是否已完成曆史使命,美國國內有不同聲音,兩造人馬所持意見似乎都有道理,但各自基於自己的立場,就像美國整個的政治現狀,是需要達到一種平衡和妥協的問題。

趙宇空:10725是肯尼迪總統簽署的第一個AA相關文件,原本是要消除聯邦在用工雇員方麵的種族歧視,給少數族裔平等的機會,與馬丁·路德·金的夢想吻合,但後來AA被扭曲,變成照顧幾個族裔,打壓其它族裔的不合理種族照顧。需要強調的是,有人聲稱AA是對被歧視族裔的照顧,但是排華法案時期華裔遭受歧視,二戰時期亞裔被監禁歧視,為什麽今天還要遭受歧視?亞裔孩子勤奮好學,從未要求政策上的任何傾斜,爭取的是基本權利的公平對待 。

AA實施多年,趙宇空指出,原本想幫助的非裔及西裔過去50年沒有明顯改善,可以說這種政策是失效的,雙刃劍卻傷害到亞裔孩子。他認為造成大學錄取未能實現種族多元化的根本原因,在於一些少數族裔貧困社區的中小學教育普遍落後,所以需要從這方麵解決問題。如果不夠,支持不分種族依照社會經濟狀況適當照顧貧困社區。華裔同樣關心美國社會的發展,但是以種族因素決定錄取不合理,也與馬丁·路德·金博士提出的夢想相違背。

南加金橙俱樂部(TOC)資深理事Tony Pan:2014年加州試圖通過SCA5種族配額提案,意欲將種族因素重新放回加州法律,遭華裔堅決抵製。哈佛案司法部強力介入比較罕見,似乎有解決問題的決心。近日最高法院新任法官卡瓦諾的認定非常關鍵,希望他保守派的背景維護美國的公平理念,不以膚色區分族裔。我們所做的努力是要恢複AA其本來麵目。

張軍:從曆史角度看,AA確實幫助少數族裔的貧寒家庭,曆史上起到積極作用,但這些年來自白人和亞裔的很多訴訟顯示,AA濫用反倒一些白人或亞裔模範生遭逆向歧視。在平權法演變的過程中,雖然華裔不是主要的推動者,但毫無疑問華裔是整個過程當中的受益群體之一。曆史上對華人的歧視非常嚴重,從整體講,AA對於華裔美國人取得今天的社會地位有過非常積極的曆史作用。因此就事論事,今天需要爭取的,就哈佛案招生歧視這部分,希望哈佛能製定出有利於公平競爭的機製。是否有歧視,仍需要看法院的判決。

另一方麵,相當一部分共和黨人認為平權法已經完成曆史使命,到了要麽終結,或者需要做重大改革的時期。

最高法院新的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通過任命,高院大法官構成更加右傾。特別卡瓦諾聽證會拒絕就《排華法案》表態,也引起華裔社區的質疑與隱憂。如果認可除了升學外,美國社會仍有各種針對少數族裔或其它的不公平,那麽不能放棄AA這個保護傘。

AA原本希望通過法律從根本上幫助相對弱勢的群體,希望弱勢群體成為和其他所有群體一樣的人,隻是畢竟很多內容是上世紀50至60年代的狀況,今天美國已經產生黑人總統,AA需要與時俱進,進行改革。但是,因為哈佛錄取而推翻整個平權法案,甚至影響到其它少數族裔包括女性權利的保護,不能算智慧的抗爭,今天之所以能夠狀告哈佛,也是以平權法案作為依據。

AA發展到今天,可以預見法院還是希望在其中找到平衡點,徹底推翻的可能性很小。但是過程中是否可能產生與時俱進的判決,取決於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會不會對此切入。如果最高法院產生了新的判例,如何體現所謂的“與時俱進”,是要通過最高法院的一係列判決(既定憲法通過憲法修正案門檻極高),取決於哈佛訴訟未來是否會打到最高法院 。

上一次最高法院針對類似案例的判決已行之有年,高院右傾勢必對此趨於保守,很難判斷最終結論是什麽。但就取消平權法案,暫時時機不到。

就10月15日可能的判決結果,張軍分析:哈佛訴訟本身很重要。如果區級法院作出一個判決,最高法院選擇進一步支持維持AA,還是認為AA事過境遷應該壽終正寢?將決定哈佛案是否會變得至關重要,成為裏程碑式的法案。另一種可能,法院不對AA作出評判,隻針對哈佛錄取中一些具體的技術性細節作評判,避開觸碰AA的重大決定。這樣的判決,雖然重要,但不會成為裏程碑式判例對以後相關案件產生指導意義。即使特朗普頒布行政命令,但隻對聯邦政府部門產生約束力,對私立學校約束力有限,所以哈佛訴訟可以變得重要,也可能不太重要。

美國將來變成什麽樣的社會,取決於大家期望它成為什麽樣的社會。希望美國是公平,自由,正義的社會,每個人都應努力使之更完善,而不僅僅因為一件事影響到華人,所以覺得不公平。即使可能影響到其它族裔,華人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也需要積極參與,把自己當成主人,以主人翁的態度看待社會不平等,致力改進。

公平之路漫漫,希望華人放眼大學錄取以後,不希望一個歧視之後走向另一個歧視;不希望亞裔孩子走出校門以後,又麵臨新的困境。

哈佛校友談哈佛錄取:非本科校友子女未必加分

【僑報記者尚穎10月12日洛杉磯報道】學生公平入學組織(SFFA)狀告哈佛案15日即將開庭審理。在哈佛大學獲化學博士學位的邵陽表示,作為哈佛校友感到心情複雜。在哈佛考量錄取的時候,他認為,非本科校友子女未必加分。

邵陽他講述,哈佛大學校園有很多校門,哈佛曆史悠久,每一個鐵門都有一個故事。在哈佛讀書期間,從校外進入其中一個叫德克斯特(Dexter)的門洞,門楣上有一行話:“入門增長智慧”(Enter to Grow in Wisdom), 從校園內走出校門也有一行字“出門更好地服務國家和人類”(Depart to serve better thy country and thy kind)。當時看到使命感油然而生:哈佛培養的不僅僅是各行各業專業領域的佼佼者,更重要的是培養服務社會,服務國家和人類,肩負使命的人才。

暗箱操作,哈佛校友子女未必加分

邵陽的兒子2013年畢業於加州弗利蒙學區明星高中,成績優異,一直在年級中名列全茅,多才多藝,從小父母鼓勵其全麵發展,又熱心公益,在教會服侍中展現領導力。在哈佛的畢業典禮上,其子和他一起上台並獲得特別證書,證明他在父親畢業時在場。證書一直保留下來,以作為哈佛校友子女或能加分,但事與願違,2013年申請哈佛遭拒。被告知父親邵陽非哈佛大學本科部的校友,不能作為承傳(legacy)加分;最終其子接受耶魯大學的錄取,獲生物音樂雙學位,畢業後在耶魯音樂學院工作,目前正在申請醫學院。

邵陽深感哈佛大學錄取稱其為黑箱操作不為過,他解釋“黑箱操作”並非貶義詞,隻是一個現象,但是賦予大學錄取最大空間的不透明操作,因為沒有人能夠準確地說出其錄取過程按怎樣的流程標準。他認為,事實上,各個學校都有各自獨立的標準,整個錄取過程保持神秘,以便有更多主觀操作的空間。

目前了解的情況看,以哈佛大學為代表的頂級精英大學在整個錄取過程中采用所謂“整體考量”(Holistic Consideration),所謂目的不以分數為唯一標準,鼓勵學生全麵發展,聽起來理念良好,但是在錄取過程中賦予大學最大空間不透明操作,其中亞裔申請學生最重要的訴求是不公平:即錄取考量的標準是什麽,有沒有所謂的族裔配額歧視因素在其中;或具體有多少指標,在錄取過程當中所占權重是多少等,都沒有定義。

哈佛錄取借全麵考量所給予的空間黑箱操作不可否認。

同時,身為弗裏蒙學區教委主席,邵陽指出,哈佛訴訟案雖然狀告哈佛,但它針對的是以哈佛為代表的美國最優秀頂尖的精英大學,指標性意義影響深遠。同時更大的背景,也是針對實行多年的平權法(AA:AffirmativeAction),所以會對國家政策,司法判決前例產生重大影響。作為學區主席,邵陽深感中小學教育方向取決於高等教育錄取的標準和培養的方向,以至隻能隨大學錄取標準變化,非常被動,無法設計實現自己的教育理念,必須和大學教育接軌,因此這個案例也會造成將來對全美乃至國際中小學培養畢業生的目標和標準的影響。

邵陽表示,哈佛訴訟的意義還在於推動使哈佛錄取過程和流程的透明化和公平性。此案進行中哈佛大學錄取的全麵考量很可能被要求具體定義,最後迫使哈佛大學整個錄取過程更加透明,更加公平,所以樂見其成。

以在哈佛讀書的親身經曆來看,亞裔學生的個人品質是否真的比其他族裔差?對此問題,邵陽表示,反對任何的刻板印象,相信申請哈佛大學的亞裔學生當中不少在課外活動及生活經曆來說,足以反映他們不僅僅有個人領導能力,兼具服務社區服務社會的意願,也不排除有些申請材料隻是體現在高分。所以,亞裔要說服整個社會,包括其它精英大學錄取機構對亞裔申請學生不再有這種刻板印象。除了爭取錄取過程透明,自身也需要理清進入名校的目的是什麽?從中小學開始培養全麵發展(well-rounded )的個人品質,才可能改變目前對亞裔造成不公的現狀。

為自己爭取權益是美國精神的體現

對於亞裔社區群起申訴哈佛大學錄取不公,邵陽表達支持:美國社會應該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爭取,如果感到被歧視受侵犯,理應挺身而出。為自己爭取權益本身是美國精神的體現,在別的族裔身上,能常常看到他們的榜樣。當初馬丁·路德·金所宣揚的並非隻針對非裔美國人,直到今天影響社會的各個族群,所以亞裔爭取權益,需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利用法律手段進行智慧抗爭。

邵陽說,因為我們的人口數量有限, 很小的族群不太容易形成合力。美國的司法體係,其中一原則是要保護少數群體的利益。同時,抗爭過程中需要了解美國社會是一個熔爐,需要爭取更多族裔對我們的同情和理解,而不是和其它族裔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

邵陽表示,華裔過去屬於逆來順受的模範少數族群,哈佛訴訟引發的關注更能喚起亞裔族群對於追求整個社會公平公正公開等議題更多的參與度和關注度,非常值得鼓勵。在美國要爭取權益不需要大的成本,隻要熱心參與就可以。他鼓勵華裔不僅僅為自己的權益發聲,也為整個社會的公平公正努力。最終目的是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服務人類社會。如果人人都稟持著這樣的信念,拋開個人名利,以更寬廣的視角看待藤校錄取,教育及人生的意義,大家都可以在最終目的上達到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