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頭號法梟”落馬 牽出百人受查 涉四證人離奇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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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旭長期在上海政法係統擔任要職,人脈廣泛,能量巨大,被稱為上海灘“頭號法梟”。陳旭落馬後,一係列或與其有關的上海灘陳年要案、疑案再次被提起。多個消息源向《中國新聞周刊》證實,截至目前,在上海政法係統,因涉陳旭案而接受調查的人數已超過百人。



陳旭。圖|網絡


3月1日,上海小雨霏霏。

這天中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退休法官薑寧,收到一條來自上海法學會的短信,說上海市法學會慈善法治研究會當天上午成立,市法學會會長陳旭等出席成立大會,並參加揭牌儀式。

當天下午,一條關於陳旭被中紀委帶走調查的傳聞,開始在上海政法係統朋友圈迅速蔓延。

當天18:58,傳聞被坐實。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上午開會,下午被捕,晚上官宣。時年65歲的陳旭,這一天過得跌宕起伏。


陳旭是中共十八大後第一位被調查的省級檢察長;是繼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之後,上海落馬的第二位省部級官員;他也是上海政法係統“首虎”。

在上海中院和高院工作時,薑寧與陳旭都有交集。陳旭在上海高院任副院長時,還分管過薑寧負責的部門。

薑寧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陳旭落馬後,上海市政法委在傳達陳旭問題時,特意提到一條“參與非法組織活動”。“這說明其涉案問題性質非常惡劣,屬於團夥行動,其黨性和政治立場被認定有問題。” 薑寧說。

因陳旭長期在上海政法係統擔任要職,人脈廣泛,能量巨大,所以當地有人稱其為上海灘“頭號法梟”。陳旭落馬後,一係列或與其有關的上海灘陳年要案、疑案再次被提起。

多個消息源向《中國新聞周刊》證實,截至目前,在上海政法係統,因涉陳旭案而接受調查的人數已超過百人。


“鐵哥們”落馬

陳旭,1952年出生,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求學和工作履曆也從未離開過上海。

2013年9月,時為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的陳旭,在接受《檢察日報》采訪時,講述了自己走上政法道路的原因。

據他自述,上世紀60年代末,中學畢業後,陳旭成為一名知青,卷入到轟轟烈烈的上山下鄉運動浪潮中。他先後務過農,進工廠做過裝卸工,還當過單位的團支部書記。

按照陳旭的說法,70年代,他看過一部名為《流浪者》的印度電影後,開始做起了法官夢。


《流浪者》是印度電影史上的經典影片,被稱為寶萊塢電影的裏程碑之作。該片講述了一位名為拉茲的社會底層青年,企圖謀殺大法官拉貢納特的故事。

陳旭稱,看過這部電影後,他立誌做一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官。

1979年,司法機關恢複重建,向社會招聘人員。經過麵試、政審等一係列程序,陳旭如願以償,進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他從刑一庭書記員做起,曆任助理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長。

1995年4月,陳旭進入上海市高院任副院長、黨組成員。三年後,他到上海市一中院任院長、黨組書記。2002年5月,他出任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2003年,陳旭任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兼任該市政治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8年2月,陳旭當選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躋身副部級官員行列。2013年11月,他兼任上海市法學會會長一職。


2016年1月7日,與陳旭有4年工作交集的上海市檢察院檢委會原專職委員季剛落馬。季剛曾因辦理上海“潘萍毀容案”而成名。他還是“楊佳襲警案”的公訴人。因辦理過大量在上海乃至全國都頗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在當地政法圈,季剛被稱為“上海灘公訴總教練”。

19天後,即2016年1月26日,陳旭卸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但仍保留上海市法學會會長一職。

這一天,他最後一次以檢察長的身份,在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在報告中,他提到了2015年上海檢察院的反腐成績:立案偵查貪汙賄賂案件363件428人,瀆職侵權案件38件48人。其中立案偵查局級幹部7人、處級幹部51人。依法對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國家電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等立案偵查。

多名受訪者稱,陳旭落馬早有征兆。

一位接近中紀委的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曾多次寫信檢舉過上海的司法亂象,以及陳旭可能涉及的眾多問題。今年正月初三、初四(1月30、31日),他在上海與一位中紀委高級領導有過兩次麵對麵交流。


當時,他問這位中紀委領導,自己舉報的關於陳旭的問題,為什麽沒有回音?對方說,你沒收到回信或答複,不等於我們沒有關注,也不等於沒有采取措施。

“這位中紀委領導這番話,其實已經很含蓄地透露,掌握了大量有關陳旭問題的信息,春節後不久可能就會對其采取行動。”這位知情者稱。

薑寧等多名受訪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16年3月,陳旭的“鐵哥們”汪康武落馬後不久,陳旭曾被中紀委召到北京配合調查。

2016年3月21日下午,上海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消息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原副主任、秘書長汪康武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關於汪康武,在上海政法圈至今流傳著一個故事:


十多年前,時任上海高院經濟審判庭庭長的汪康武仕途上春風得意。有一次,時任上海高院院長滕一龍帶領高院的骨幹成員會見上海市人大代表,滕表態要對司法腐敗零容忍。話音剛落,有一位人大代表厲聲道:“現在,你身邊就有貪贓枉法的法官,”言畢,眼睛直盯汪康武。

2013年,北京律師郭蔚實名舉報汪康武,指其在建設銀行擁有千萬元存款。郭蔚還在微博上貼出了汪康武的銀行賬戶號碼、開戶日期和餘款。她稱汪康武財力雄厚,在上海還擁有某高檔住宅區325號別墅。

北京律師周澤也在其微博上透露,曾有網友給他發私信,稱汪康武實際控股的上海康弘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達到4.5億元,希望求證。

薑寧稱,汪康武在上海高院任職時,與陳旭是多年同事和密友。汪康武還曾幫助過陳旭的第二任妻子何思穎。

2008年,陳旭第一任妻子患癌症去世。辦理喪禮的各項費用,由上海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埋單。此律所主任為陳旭在上海高院的前同事,曾在上世紀80年代公派留蘇,後又自費留美。此人在上海高院擔任法官長達14年,主辦民商事和知識產權案件。


多位知情者透露,汪康武落馬後不久,這位律所主任也被紀委帶走配合調查。

陳妻去世不久,陳旭和何思穎結婚。汪康武有一個同學是上海某律所首席合夥人。在汪康武的牽線搭橋下,何思穎辭去上海一中院書記員職位,進入該律所當律師。

薑寧稱,汪康武隻是副廳級幹部,卻被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這意味著汪案可能牽扯到更高級別的官員。再加上汪陳二人關係密切,汪落馬後,很多人預測陳旭“大事不妙”。

兩法官離奇死亡

上海政法圈傳聞,汪康武落馬後很快供出了陳旭。陳旭被中紀委召到北京接受調查。但不久,陳旭以身患重症為由,很快返回上海住院治療。


薑寧稱,“病人陳旭”接受調查返滬後,依然高調行事,有會必到,還經常參加他熱衷的橋牌活動。“他企圖通過高出鏡率向外界‘辟謠’,希望以此平息外界關於他即將落馬的傳言。”

上海一位熟悉政法係統的知情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陳旭涉嫌“全家腐”,他的妻子、兒子、弟弟都是律師,陳旭落馬後,其多位家人也被調查。“陳妻何思穎想出國,但因為被邊控而未能成功,現在正在被調查。”

2014年3月5日,陳旭曾做客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在節目中,主持人問他對子女有怎樣的期待。他表示,作為一個家長,要理性對待孩子的未來。“我並不要求他也要像我一樣當一名檢察官,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他謙虛低調,清清白白做人。”

上述知情者稱,陳旭之子原來在上海某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數年前在某推薦人幫助下,移民香港,並到德意誌銀行供職。“他現在也被控製,正在接受調查。”

陳旭同母異父的弟弟許強,據傳也在接受調查。許強畢業於複旦大學國際經濟法係,當過律師。他還是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擅長涉外、民商、公司、房地產法律業務。


多位知情者稱,導致陳旭落馬的最大推力,源於去年港商任駿良實名舉報陳旭涉“四證人離奇死亡案件”。

2016年4月23日,一封名為《任駿良舉報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的網帖開始流傳。發帖人任駿良為上海裕通房地產公司(下稱“裕通公司”)老板,是一名港商。該帖指陳旭是一個“利用上海司法權力為惡勢力巧取豪奪,充當保護傘的政法界高官”。

任駿良披露,陳旭涉多年前的一起四證人離奇死亡案,這四人均為裕通公司拍賣舞弊案的證人,分別是曾任警察的上海華星拍賣公司總經理王鑫明與張慧芝夫婦、上海一中院法官潘玉鳴、上海虹口法院法官範培俊。

據任駿良披露,1993年,裕通公司租了上海浦東新區塘橋街坊的地塊,全額付清了出讓金675萬美元和配套費。3年後,26層的萬邦中心大廈封頂並取得了預售證,但正在實施內部設備安裝和裝潢時,突遭意外。

任駿良稱,裕通公司聘請的管理人員沈承勤(時任裕通公司副董事長)私刻公司印章,用4個樓麵擅自為其個人開設的公司抵押貸款。因到期不能歸還,虹口法院受理申請前來執行。


任駿良稱,裕通公司向警方報案,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經偵查後,認定沈承勤私刻公章騙取貸款的行為屬實,發文要求虹口法院停止執行移送案件,但被拒絕。

法院最終將萬邦中心大廈強製進入拍賣程序。“執行案件全部歸並虹口法院和上海市一中院。該大廈以僅有市場價五分之一的價格,定向賣給了某公司。”

任駿良稱,該大廈被強行進入拍賣程序時,陳旭時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不久轉任上海一中院院長。

1999年,沈承勤被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逮捕。2000年,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認定其犯有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情節特別嚴重,遂提起公訴。

院長陳旭親任審判長,對檢察意見書中建議判處無期徒刑的沈承勤,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任駿良認為沈承勤案重罪輕判,此後長期控告。2006年,最高檢察院反貪總局責成上海市檢察院,調查裕通公司涉嫌拍賣舞弊案。

這一年秋天,虹口法院執行法官範培俊與上海一中院執行庭法官潘玉鳴(當時已調任刑事審判庭)都在被約談後不久,接受神秘人員晚宴後,次日淩晨雙雙暴斃家中。

雖然 “神秘請客人”身份至今未見官方披露,兩法官遺體也很快被處理,但未因此消除上海政法圈內的種種質疑和猜測。

一位對毒物有深入研究的上海市前法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認為這兩位法官應係非正常死亡,且基本確定為毒殺身亡。

在舉報中升遷


兩法官死亡1個月後,接受最高檢反貪總局調查詢問的上海華星拍賣公司總經理王鑫明、張慧芝夫婦,在徐匯區上海南站附近的麥克花園別墅家中被殺害。

一位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王鑫明夫妻原來曾經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的警察。

資料顯示,王鑫明夫婦經營的上海華星拍賣有限公司,名列上海市拍賣公司五強,是獲上海市政府、高級人民法院、海關公安局分別指定的罰沒物資與查禁走私物品拍賣單位,具備文物拍賣資格。

任駿良稱,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刑偵隊副隊長陳慶佩曾親口對他說,王鑫明夫婦被害,家中巨額財物分毫不少,僅手機和通訊錄不見,明顯不是為劫財而殺人。另外,與他們同住的幼小的外孫女也安然無恙。

另有消息源稱,王鑫明夫婦遇害後,其家中壁櫥裏巨額存折和幾百萬元現金分文未動。


針對任駿良的上述言論,3月20日,《中國新聞周刊》致電陳慶佩,陳以現在已經退休為由,不願再回憶那段案情。

四證人死亡後不久,調查拍賣過程中司法舞弊的最高檢人員,不得不中止了調查。

王鑫明遇害後,已經出獄的沈承勤接替王鑫明出任華星總經理。

任駿良稱,多年來,他將問題反映到上海相關部門,一直石沉大海。任駿良現在已經70多歲,身體欠佳,住在上海某醫院ICU病房。

3月21日下午2時,一起企業破產申請聽證會,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第三調解室進行。


申請人深圳物業發展(集團)公司向法院提出,因債務糾紛,要求對裕通公司進行破產清算。裕通公司代理人董滬眾在聽證會上稱,在中紀委專案組正在調查的一起腐敗案中,裕通公司是受害一方,該腐敗案調查結果出來後,裕通公司可能獲得巨額賠償。因此,裕通公司未達到破產清算的條件。

上海市多位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前述命案發生後,上海政法委一位領導曾欲力推此案,但遇到阻力,未能成功。隨著陳旭的落馬,四條命案背後的真相或將浮出水麵。

《中國新聞周刊》梳理發現,對陳旭涉嫌插手幹預案件等問題的公開舉報,從上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始。但在一封封舉報信中,陳旭這位“上海政法界不倒翁”卻一路官至省部級。

在舉報者中,有企業家、律師,還有享受副部級待遇的離休人員。顧稀、劉毅這兩位同濟大學離休人員,就是眾多舉報者中的兩位。

顧稀長子顧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父親顧稀是上海鐵道大學原黨委書記,1985年離休,2012年病逝;母親劉毅,1983年離休,此前為上海鐵道醫學院黨委副書記。


2013年,顧健所寫的《兩名副部長級待遇離休老幹部舉報上海市檢察長陳旭十五年》的網帖,受到關注。

舉報信稱, 1997年10月,顧稀三子顧礦與妻子趙雅琴離婚時,趙雅琴要求把顧稀夫妻位於上海南昌路的“副部長級離休幹部住房”,作為其與顧礦的共同財產分割。

顧健稱,該房是原上海鐵道學院分給顧稀夫妻的多處住房置換而來的房子,是同濟大學的校產。上海市委老幹部局和同濟大學均提供證明稱,該套住房是法定“不準分戶”的獨立成套住宅。同濟大學也發表聲明稱,學校絕不可能將增配給部級幹部的住房,分配給非該校人員。

1997年10月10日,顧稀夫婦起訴趙雅琴。

顧健稱,1998年,趙雅琴結識了很多“貴人”,其中就包括時任上海一中院院長陳旭。1998年年初,趙雅琴曾到華東醫院病房對著在那裏住院的顧稀說:“陳旭答應我,將判決你們敗訴。”


顧健指稱,在陳旭的幹預下,1998年10月6日,上海盧灣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對劉毅、顧稀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判決將二人的離休幹部住房租賃使用權,無償轉讓給趙雅琴。二人提出上訴後,2000年12月15日,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對劉毅、顧稀的訴求“不予支持”。

3月20日,《中國新聞周刊》致電趙雅琴求證上述細節。趙雅琴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陳旭,她自己才是該套房產的合法居住人。

“我有五份判決書,都是我勝訴。顧健是誹謗,我有半句謊言的話,出門被車撞死。”趙雅琴說。

牽涉眾多

3月9日,上海寶山區法院對丁小紅詐騙案作出判決,判決丁小紅無罪。


當日,丁小紅兩位辯護律師陳光武、李肖霖發文稱,丁小紅案件自從2014年12月5日一審開庭休庭算起,已連續延期七次。

上述兩位律師稱,丁小紅的整個家族資產高達60億元,主要資產為上海浦東花旗銀行,全部資產均由其大弟弟丁育一手創造,小弟丁鋼對家族資產沒有貢獻,沒有股權。但丁鋼利用被授權管理資產的機會,在個別司法人員的配合下,強行霸占了這些資產,並且陷害姐姐丁小紅,致使後者在2013年9月5日因涉嫌合同詐騙被批捕。

曾經在民事訴訟中擔任丁小紅律師的董滬眾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丁小紅被批捕時,董滬眾給時任上海檢察院檢察長的陳旭發短信,詢問為什麽檢方要批捕丁小紅,有何依據?

“陳旭沒回短信。(他)給我打電話直言,蔣麗珍為此找過他很多次。”董滬眾說。

蔣麗珍原為上海市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判決書中蔣麗珍的證言顯示, 她退休後,在2003年7月,進入丁鋼的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擔任法務總監。


在2016年2月寫給上海高院的一份情況說明中,丁育指稱,上海檢方在沒有有力證據的情況下批捕丁小紅,是因為丁鋼花錢買來了“批捕證”。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曾在幫助當事人劉寧麗維權的過程中,感受到了陳旭的能量。

1993年,劉寧麗在上海獨資經營的一家企業,被法院判決變成了“聯營”,致使她損失上千萬元。從此她走上了維權之路。

劉寧麗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上海《解放日報》一位記者曾跟她說,陳旭的弟弟許強親口告訴這位記者,陳良宇曾經把劉寧麗反映陳旭問題的材料,直接轉交給了陳旭。許強還告訴這位記者,陳良宇很器重陳旭,讓他轉告劉寧麗不要四處告了,“沒有用的”。

除了上述案件,帝景苑案、國誠金融案等在上海引發較大影響的大案要案,也被指背後有陳旭的影子。


到目前為止,陳旭落馬對上海政法係統的影響還在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