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劉德華和喻可欣24年前也在台北簽下結婚證書,並蓋了手印,華仔還曾提議兩人到賭城結婚,交往期間有約半年的生活宛如夫妻,昨日(8月29日)喻媽媽在台北證實此事。
她說:“證書鎖在保險箱裏,是可欣癡情的永恒紀念。”昨日喻可欣不願對華仔結婚一事發表看法。
在喻可欣的《情海星空——我與劉德華》一書中,有不少華仔寫給她的信和短箋,華仔全數以老婆、妻子稱呼她,還畫了夫妻公仔,甜甜蜜蜜。喻可欣書中坦白敘述在相識第5天,兩人就天雷勾動地火,她無法抗拒地獻身給華仔。1985
年12月31日,兩人在喻媽媽見證下簽下一隻結婚證書,上頭明白寫著兩人生辰和籍貫,還慎重的蓋手印,喻媽媽說:“這張結婚證書隻是一個承諾,華仔要讓冬冬(喻可欣小名)安心,證明兩人真心相愛,這麽多年來我們隻是保留著,沒有要幹嘛,就像華仔送給她的絨毛娃娃一樣,都發黃舊了,但還是珍藏著。”
根據台灣法例,要有兩個見證人才有法律效用,所以他們的婚書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