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煥
記者(以下簡稱記):在您聽完我對案情的介紹之後,對這個案子有什麽樣的感覺?
陳繼峰(以下簡稱陳):嫌犯妄圖用“轉移視線”來逃避法律製裁,如果他確實就是殺人凶手的話,整個案件可以用六個字來形容:無恥,無知,無聊。無恥是從道德層麵來說,殺死與自己生活多年的妻子,無論是因為多年積怨,還是一時衝動,從人情感情和親情上都說不通的;無知,是從技術層麵來講,盡管他看起來是深思熟慮,但也恰恰彰顯了他的聰明反被聰明誤。無聊,是站在大眾的角度來講,嫌犯去報案,到媒體去登尋人啟示,其實是一種妄圖愚弄大眾的無聊行為。
記:為什麽他會在發案後報案?
陳:這類案件並不鮮見。之所以殺人後報案,一般來講嫌犯都自以為自己很巧妙,很聰明,以為別人想不到,並由此引開警方視線,轉移目標,轉移方向,往外圍延伸,千方百計逃避法律製裁。從另一方麵來說,作為受害人的先生,自己的老婆失蹤,他報案是非常符合常理的。
記:從此案來看,您認為凶手是早有預謀,還是一時衝動殺人?
陳:因為案子還在審理階段,不便說太多。但就分析來講,是兩種情況都有可能。也許兩個人積怨已深,嫌犯早就已經謀劃好這一切,所以選擇時機殺人並棄屍百公裏之外。也許他們隻是因一件小事,比如口角就一時衝動殺人,在殺人後才開始策劃這一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說明嫌犯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強。
記:嫌犯孫煥曾來過我們報社尋求媒體幫助,期間還因某種原因觸景生情,聲淚聚下的講述自己的妻子,這個時候他的眼淚是真情流露還是“鱷魚的眼淚”?
陳:一切都是偽裝。如果他真的就是殺人凶手,整個計劃就必須創造“真的假像”,任何一步都是假的,任何一步又貌似真的,這是他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的必經之道。他那時的心理應該也很複雜,眼淚首先是偽裝,讓整場表演更真實,其實也有一些恐慌,用眼淚來掩飾某些真實的東西,同時也許有那麽一些對犯罪後果的悔意,這個也不排除。因為他並不是按照常規作案方式、思維理智和處理方法。但對於有經驗的辦案人員來說,略經調查,就應該能看出破綻,嫌犯所做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掩飾,他搞的這麽複雜,很有掩耳盜鈴,欲蓋彌彰的感覺。
應該說為了逃避法律,這一切他並不是一時想到的,應該琢磨了很久,是一個有計劃,有準備,有步驟的策劃。有可能自己已經搞過心態仿真,心理仿真,現行仿真,如何做才完美無缺。
記:在您這幾十年的職業生涯中,碰到過凶手本身就是報案人的案件嗎?
陳:碰到過的。前幾年某省就發生過一起副省長買凶殺死自己的老婆,此人也是在案發後先報案說老婆失蹤,但經過警方層層調查,最後受雇殺人的3人落入法網,隨後供出幕後主使就是副省長本人,結果4人均被執行槍決。
還有一位公務員殺死自己的小情人,埋在自己辦公室底下,以為絕對沒問題很保險。由於天氣太熱聞到氣味不對,又找了兩個人挖出來,把她埋到20公裏之外,然後報失蹤。警方經多方麵偵查,找到屍體,他成了最大嫌疑人,移屍人員也供認不諱。
還有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個年輕人駕摩托車,父親坐在後座,他因為經過一個軟沙坑時沒有控製好方向,摔死了自己的父親,因為恐懼無法向母親交代,向警方報案謊稱父親被一輛過往車輛撞死。但由於警方並未發現任何痕跡,對該年輕人審問,供出事實真相。
還有一起案件也有些類似,北京某部隊一名士兵,家裏比較有錢,經常到外麵小酒店飲酒,期間認識一位 “小姐”。有一次,他把小姐帶到他們一間空的營房裏,嫖宿之後因嫖資談不攏,“小姐”威脅要將此事上報領導,他當下惱羞成怒,將“小姐”殺死,並棄屍到營房院內一個下水道裏。一個月後,屍體被清潔工發現,警方立案,這位士兵表現得非常積極,配合警方的工作。結果警方在“小姐”住處發現一個日記本,記錄了很詳細的嫖客及嫖資內容,其中就有他的聯係方式、交易內容日期地點等數據。鐵證如山,根據中國法律,此士兵後來被執行槍決。
縱觀此類案件,凶手都是寧願冒著巨大的風險,也要掩飾罪狀,裝模作樣,其實就是典型的僥幸心理泛濫的結果。
小資料:所謂轉移視線,就是通過語言或其它方式引導,讓事態依照暗示發展。心理學家們說,要轉移注意力,轉移視線,轉移視焦,同一件事情就會有不同的結局。本來,這是針對有心理障礙或者患了疾病的人的一種輔助療法,是人犯錯或者犯罪後為了掩蓋錯誤和罪行而采取的不道德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