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便一直還押,餐廳主任李孝忠13日獲判無罪重獲自由,他與馬浩芹獲釋後跋足狂奔,企圖避開記者的鏡頭。(圖片來源:明報)
5男2女陪審團13日經過6小時退庭商議後,以5比2裁定17歲的何嘉傑強奸罪成,次被告馬浩芹(17歲)及李孝忠(19歲)則獲陪審團以6比 1裁定協助及教唆強奸罪名不成立,而次被告也洗脫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將押後至9月7日,等待事主的心理受創報告及何的心理報告才判刑,其間將何還押。
陪審團商議後步進法庭之前,3名穿著整齊西裝的被告均顯得信心十足,直至陪審團宣布何強奸罪成,何即睜大雙眼望向陪審團,顯得錯愕非常,之後一直雙眼直望,似乎有點憤怒,稍後陪審團宣布其餘兩被告均無罪,李聞判難掩喜悅神情。
據控方案情指出,案中17歲女事主與何原是小學同學,馬則是女事主的中學同學,因為女事主一直對何有好感,後經何介紹,於2007年底與何和馬一同在沙田瀝源商場“吉野家”餐廳任兼職,李則是該餐廳的店主任。
審訊期間女事主曾在屏風後作供及接受辯方盤問,多次看罷庭上播放有關片段後都激動飲泣。她供稱,去年4至5月間一個晚上,餐廳快將打烊時,3名被告與她先到員工休息室閑聊,及後被要求玩“性愛遊戲”,並把她捉往經理室,強行脫去她的內外褲。次被告則脫去其胸圍,何將她強奸,其間她一邊叫“不好玩、好痛、報警呀”,一邊用手遮麵,李則用手機拍下過程。
女事主其後怕被視為“任玩不說”,一直沒有向任何人透露事件。直至去年9月網上流傳有關短片,“吉野家”餐廳報警,警方向事主和被告調查,事件才告曝光。
審訊期間,首被告指當時已跟女事主拍拖,平日會玩互相拍打身體敏感部位的遊戲,案發當日在經理室玩類似遊戲之際,大家情到濃時他要求性交,事主沒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