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女孩被發現下體發炎帶傷,女孩家長認為是幼兒園同班一名男生所為。但幼兒園則予以否認。直到昨天雙方仍未能就此事達成一致。
事發6月25日晚,母親發現小梅(化名)下體出現黃色分泌物。隨即將其送往北京婦產醫院,後被確診為陰道炎。
小梅告訴父母,事發前半個多月,幼兒園同班一名男生陳某曾用小棍捅過她的下身。
聽到孩子這番話,憤怒的家長立即撥打了110,並通知孩子就讀的豐台區長辛店大街幼兒園。園方先期拿出了5000元醫藥費。
據長辛店派出所的程警官講,6月26日警方向陳某及其家長了解情況時,對方並不承認傷害過小梅,他們也沒有立案偵查。
而小梅的父母則認為幼兒園管理失職,而事情過去了一個多月,幼兒園的態度卻越加強硬,現在連他們的電話都不接。同時男生陳某也離開了幼兒園不知去向。
昨天,記者聯係到長辛店大街幼兒園的段園長,她表示不能認定此事就發生在幼兒園內,家長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記者隨後找到小梅的趙、劉兩位老師,她們一致表示,並沒見過陳某用小棍傷害小梅,園方也是6月25日當天才知道,絕不會隱瞞事實。
另外說到陳某,她們介紹這名男生確實比較淘氣。他不善表達,想和誰一起玩,就會去拉對方。
采訪中,校方拒絕提供陳某家長的聯係方式,也未透露陳某去向。截至發稿時雙方未能對此事協商一致。
律師說法
今天上午,北京天壇律師事務所的宋紹富律師表示,一旦小梅家長所述的事實成立,幼兒園和男孩家長應共同承擔小梅因此所產生的全部醫藥費。
但目前兩方對事實予以否認,小梅家長可向警方申請立案調查。通過警方的介入,向老師同學進行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