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公公長年性騷擾本分媳婦 稱肥水不流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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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一天,家住溧水的陳紅妹一臉無奈地走進了溧水縣人民法院,在細數了丈夫種種不是後,要求離婚。其丈夫收到法院傳票無比震驚,聲稱:夫妻感情很好,不可能離婚。麵對丈夫的堅決、法官的詢問,拿不出證據的陳紅妹欲言又止,最後道出了實情:不堪再遭公公侮辱。   對白   像一般離婚案件一樣,陳紅妹以感情不和為由將其夫匡偉明告上法院要求離婚。陳紅妹對法官說,她與匡偉明婚前關係很好,婚後生育一子,小家庭過得和和美美。但近年來,丈夫脾氣越來越暴躁、生性多疑,她找丈夫談過多次,但其從無悔意,後來更是變本加厲,無緣無故打罵她。現在她已無法和丈夫一塊生活,另外,她與公公之間關係嚴重不和,所以要求離婚。   這突如其來的離婚官司,讓匡偉明有點不知所措。麵對法官的詢問,他情緒激動地說:“紅妹要求離婚,我簡直是莫明其妙。我們是自由戀愛,十幾年來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我對她很尊重,從沒有隨意打罵的事發生。這幾年我一直在外打工,賺的錢一分不少交給她,她的為人周圍鄰居都誇好,我們根本沒有矛盾。如果說有什麽不愉快的事,那就是她時常與我父親發生爭執,有一次還為此負氣離家,但我希望她能讓讓老人,為了兒子和我們的家,我堅決不同意離婚。”   查證   雖然雙方分歧較大,但陳紅妹鐵了心要離婚,法院如期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了解,匡偉明是1991年底外出打工時結識了陳紅妹,二人一見鍾情,很快就建立了戀愛關係,感情一直很好。1994年12月,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匡偉明的母親去世,之後匡便外出打工,家中隻剩下陳紅妹照顧公公、孩子。不知何因,陳紅妹與公公經常產生矛盾。   據匡偉明回憶,自他離家後沒多久,紅妹多次要求同他一起外出打工,但考慮到兒子上學需要照顧,他沒有同意。但沒想到這竟引起了紅妹的不滿,還為此與他發生爭吵。他至今仍想不通,向來懂事明理的紅妹為何因這件事與他吵鬧。2003年1月,紅妹在與父親發生爭執後竟負氣出走,好不容易找到人後,紅妹隻說了一句話:“要麽同你一起打工,要麽同你一起在家生活。”   隱情   庭審中,陳紅妹無法出示證據證明丈夫存在過錯,相反,言語間卻透露出與丈夫之間感情很好,矛盾根源在於公公。   看來,陳紅妹離婚的根源在於公公,匡偉明和法官都注意到了這一點。為了解開心中的結,匡偉明當庭質問陳紅妹:“你老是和父親磕磕碰碰,究竟是什麽矛盾,你當著法官的麵把話講清楚。”麵對丈夫的質問,陳紅妹欲言又止,而此時,一旁的匡偉明早已急得抓狂,在他一再追問下,陳紅妹斷斷續續道出了離婚的真正緣由。而她的話,讓法官和匡偉明目瞪口呆。   陳紅妹說,自從1999年婆婆去世後,丈夫就外出打工,一開始她也沒覺得怎麽樣,但漸漸的,她發現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對了。起初,她總是回避公公色眯眯的目光,但後來,公公竟不顧倫理廉恥,對之進行騷擾。先是有意無意地用“葷話”相挑,見陳紅妹不理不睬,以為其老實可欺,後又以“鹹豬手”故意在其胸部相蹭,繼而提出非分的要求。陳紅妹斷然拒絕後要公公尊重點,可公公竟冒出一句“肥水不流外人田”。此後,陳紅妹總是冷臉對待公公。見媳婦態度堅決,公公終於惱羞成怒,故意找茬,惹是生非。為了顧及匡家的顏麵,陳紅妹沒有對丈夫說出實情,獨自忍受來自公公的侮辱。陳紅妹的忍讓換來的隻是公公肆無忌憚的騷擾,為此,她以離家出走、要求離婚來嚇唬公公。   判決   聽了陳紅妹的話,對其父親在外麵的這種“業餘愛好”早有所知的匡偉明愣住了,他不敢相信他的父親會對自己的兒媳做出這種事。雖是妻子的一麵之詞,但孰是孰非,匡偉明將父親的為人與妻子的品質做了一番比較後,最終選擇了沉默。   在了解到陳紅妹離婚的真正原因後,法官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但陳紅妹仍不肯接受調解。最終法官做出判決:原告陳紅妹與被告匡偉明自願結婚並生有子女,雙方應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因其他事由,雙方存在一定的隔閡,但夫妻之間並無實質性矛盾,原告的離婚理由尚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二人不準離婚。   麵對這樣的判決,匡偉明長長地舒了口氣,他表示,將辭去外地的工作,回老家找份工作,陪在妻子身邊,用實際行動撫平妻子受傷的心。他也提醒長期在外的打工人,務必要關心留守在家的親人。(文中人物係化名)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朱道海 陳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