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出麵道歉 指李雪健用詞粗俗欲起訴兩媒體
華西都市報
2004-05-10 17:38:00
回應李雪健聲明陳寬自稱隻是報料人
針對李雪健對假新聞製造者的怒斥,記者昨日下午電話采訪了當事人、北京自由撰稿人陳寬。他首先就自己撰寫的文章對李雪健造成的傷害表示賠禮道歉,但他同時也指出,此新聞出籠的真正責任人應是湖南某媒體一記者。
A 歉意:我寫稿過於倉促
昨日下午5時,陳寬談及李雪健的聲明,深表歉意。他說:今天全國許多媒體給我打來電話,詢問我對李雪健聲明的看法,我首先表示,我寫稿倉促,向李雪健賠禮道歉!
陳寬說:李雪健公開發表聲明的行為,證明其病體康複,也證明海外“看中國”網站於2004年3月12日最初發表的“李雪健病故”文章完全失實。我依據這篇未經核實的文章作為寫作線索,顯然倉促草率,現在向李雪健真誠道歉,也對李雪健身體康複表示衷心祝賀。為證實這篇稿子,我曾經在4月19日、29日分別走訪北京市的兩家著名的腫瘤醫院,確定李雪健在中國醫學科學院下屬的腫瘤醫院治病,頭頸外科主治醫師吳雪溪同誌與我就“鼻咽癌”問題交談大約20分鍾,我已經確認李雪健的病情基本康複。當時沒有寫文章,隻是擔心刺激李雪健,希望李雪健能夠體會到我的良苦用心。
B 遺憾:李雪健用詞粗俗
陳寬也表示:我承認這篇稿子對李雪健有極大傷害。但李雪健在聲明中辱罵我“在犄角旮旯撿了一塊臭狗屎在啃”,這種粗俗的語言似乎不符合李雪健的藝術修養。我所寫的稿件中,強調李雪健是否病故應以其家人發布正式訃告為準,並且我反複叮囑編輯,如果發表我的文章,應該在病故之前加上傳言字樣。我的文章客觀上有助於李雪健澄清事實,但是,我向全國20多家都傳過稿,並沒有發現哪家新聞媒體發表我的稿子。
C 憤怒:欲起訴兩家媒體
對自己的行為,陳寬很憤怒地說,我隻是像一個打熱線的讀者,向報社提供了新聞線索,報社記者應該去核對。我了解,很多報社都進行了核對,並未刊登。所以嚴格地說,實際上沒有給李雪健造成名譽傷害。因為並沒有向全國傳播。
但遺憾的是,湖南一媒體卻將我傳去的稿子,以否定之否定,大肆炒作“李雪健病故”的新聞,嚴重違反最基本的社會公德。我現在正在準備將少數媒體告上法庭。至於自詡評論家在各種媒體對我的粗俗辱罵,我已經於2004年4月15日下午到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遞交起訴狀,法官讓我提供該媒體的法人資格,隨時可以正式立案。
D 辛酸:9年北漂生活
據了解,陳寬屬北漂一族,做了9年的自由撰稿人,談及自由撰稿人的生活,陳寬說:“3個字,苦極了!同在北京采訪,我經常被有記者證的一些文娛記者欺負,看人家臉色行事,辛辛苦苦寫的稿子被一些文娛記者盜用。”
下午6時許,記者聯係上了陳寬所指的湖南一媒體的記者,她對陳寬的做法,不發表任何意見,其報社另一負責人說,不怕與陳寬打官司!記者杜恩湖
新聞鏈接:娛樂假新聞盤點 個案一:宋祖英要揭央視“老底”
2002年7月22日,某報刊發《宋祖英要揭央視“老底”》,稱:“宋祖英、成方圓等人近日已被央視取消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專業組評委資格……”
真相:2002年7月23日,該報承認這篇報道失實並致道歉,原是該報社記者收到一封寄自北京的來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署上自己的名字予以發表。
個案二:劉曉慶在獄中有空調和淋浴
2002年7月28日,某報發表報道《記者喬裝探秘劉曉慶捕後生活》稱:“因為考慮到劉是一個名人,看守所給她安排了單獨房間,而且可以洗澡,還有空調。”
真相:2002年7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舉行記者會表示,這些報道嚴重失實,純屬炒作。 個案三:李連傑遁入空門
2004年3月10日有多家媒體報道:“有消息稱皈依佛門已經6年的李連傑準備在下月26日他41歲生日當天淡出電影圈,潛心修行佛法。”
真相:李連傑隻是有時間即去青海等地修行,並非真正遁入空門。 羅婕 互動驛站 麵對假新聞,到底該怎麽辦? 請給李雪健支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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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李雪健開腔了,不然,沒準兒明天或後天又冷不丁殺出兩篇“李雪健被埋冷山”“愛德華大夫遺憾搶救無效”之類的“跟蹤”報道。
前段時間,魏明倫等全國政協委員就娛樂新聞的惡意炒作發出警告,魏鬼才把當時最令藝人頭痛的惡炒歸納為“把一種藥說成包治百病,把螞蟻說成駱駝:危害驚人。”現在看來,“鬼才”雖然才思敏捷,但他老人家還是沒跟上娛樂新聞的“生死時速”———炒作隻是小巫見大巫,現在來了更時髦的:編!
雖然,娛樂八卦一天到晚無非是死了人、生了人、嫁了人、娶了人、紅了人、黑了人、罵了人、打了人、造了人、毀了人、甩了人,沒什麽新鮮;可像“李雪健病故”這樣赤裸裸的假新聞,真是娛樂江湖裏最令人不安的“悲酥青風”———讓人胸悶憋氣,四肢無力,渾身冰冷。難怪李雪健忍不住大喊“此風不刹,天理不容”。悲哀,為人厚道的藝術家沒被病魔放倒,卻差點
丟翻在某些人的“亂鍵”之下。
樹欲靜而風不止,娛樂圈一時清淨不了。低調、忍讓,那是默認;解釋、說話,又是自我炒作?難道假新聞要一網打盡,將所有演藝圈裏的人統統“逼上絕路”不成!想起王誌文在談到某些娛樂新聞時,曾這樣愁眉苦臉地說過:“娛樂(新聞),讓我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