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娶漂亮妹老漢自稱39 終因沒有“性福”而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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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縮水”17歲而一時得逞,但短暫婚姻終因沒有“性福”而破裂

  他年近六旬,卻為贏取一年輕女子的芳心將實際年齡“縮水”17歲,哪知婚後難“比翼雙飛”,大吵小吵不斷,漂亮妹妹最後提出分手。昨日,金牛法院審結了一起隱瞞實際年齡的離奇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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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1歲的陳大全從南充來蓉打工已好幾年,但光棍多年的他卻天生一張娃娃臉、不顯老,因此同事也少有知道他真實年齡的。1997年12月,年近花甲的陳托同事胡德彪給他介紹一個對象。胡經多方物色後,決定將彭州來蓉的31歲打工妹周芳介紹給陳。聞聽周家小妹人品不錯、長得水靈靈的,而且小有積蓄,陳更是下了“非她不娶”的決心。


  根據胡提供的一些情況,陳暗中“偵察”了周一段時間,對周非常滿意。經不住陳的苦苦請求,胡於是將二人介紹認識。雖說陳的外表看起來並不是特別像30多歲的人,但不好意思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周小姐還是相信了他年方39歲的說法。


  騙婚:年齡“縮水”17歲


  陳自吹是做皮貨生意的,頗有存款,加上平日表現大方,周的父母在陳的遊說下很快就同意了女兒和陳的婚事。1998年3月20日,實際已經56歲的陳和周,在陳的南充老家舉行了婚禮。


  婚後不久的一個偶然機會裏,周在陳的病曆本上發現了陳“生於1942年3月16日”的事實,備感受到欺騙的她立即找陳討說法。陳卻說:“我太愛你了,為了得到你不得不出此下策。但你相信,我願意用一生來補償你。”既然木已成舟,周也隻好作罷。但是,由於二人相識較短就草草結婚,缺乏基本了解,近兩年來更是長期分居、感情越來越淡。


  結局:無性無愛要離婚


  今年10月初,周終於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請求。周在起訴書中說:“陳隱瞞年齡本身就是對感情不忠,他的欺騙行為已給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他年齡的增大,他根本就不能再盡一個為人丈夫的義務了,我們根本沒有夫妻生活。”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周二人的感情確實已到破裂境地,因此判決二人離婚。 王坤記者張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