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空飛菜刀漫天淋大便 城市文明遭遇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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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無良住戶,隨手扔刀。
圖:高空拋物砸爛汽車玻璃。

文/圖本報記者 雷鳴 實習生 郭冀遠


  一些人貪圖一己之便居高亂扔,高空拋物猶如倒懸利劍危及路人


  “那把刀從樓下掉下來,就砸在我腳邊!要是劈在腦袋上,那怎麽得了?”“樓上扔下的煙頭,把我的頭發燒著了!”


  都市裏一些道德缺失、性情懶惰的人,自視周遭是自己的“獨立王國”,經常隨手從自家窗戶或陽台上往下拋擲廢棄物,威脅到樓下行人或住戶的安全,破壞了公共環境衛生。近年來,由此而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經濟糾紛不斷發生。


  高空拋物,猶如懸在都市人頭頂上的一把利刃。走在高樓下的行人,都要擔心遭受滅頂之災。我們在譴責道德缺失者的醜陋行為、呼喚公德意識的同時,也在探究能否製定相關法規、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製止醜行的發生。
滅頂之災突然從天而降,小區內高空拋物現象比比皆是


  據報道,今年4月21日下午,深圳某小區3歲的小迎澳跟媽媽回家,正準備進門,突然從空中墜下一根約2米長的木棍,直插進迎澳的頭頂,他頓時腦漿四射。5月2日,深圳寶安區龍華鎮一工業園內,一裝修工將裝有水泥塊的蛇皮袋從樓上拋下,正好砸中路過此地的一名婦女,該女子懷裏抱著4個月大的女嬰被當場砸死。6月的一天,家住廣州天河某花園的趙先生一大早去上班,剛出門就遭遇“高空飛屎”,一堆大便淋得他和朋友滿身都是。


  鏡頭一:天河區一高層住宅小區,15樓某住戶的小孩在家玩耍,頑皮地將一副麻將牌從窗戶上撒下去,沒想到這一張張拿著輕巧的麻將牌落到樓下,仿佛變作一塊塊勢大力沉的石頭,砸在幾輛小轎車上,車頂立即成了“蜂窩煤”,有一輛吉普車的擋風玻璃被砸成碎片。幾位車主找到這戶人家,怒不可遏。後幾經協商,該戶人家給了這幾位車主巨額賠償。


  鏡頭二:某新聞單位在員村四橫路的一幢集體宿舍樓,三樓天井平台成了樓上拋擲垃圾的聚集地(如右圖)。記者近日從該樓三樓某住戶的房間往外望去,這些垃圾有飯盒、碗麵、袋子、紙巾和玻璃瓶等易碎品,有光碟、牙膏、舊衣物和舊電器等耐用品,這些廢品都是樓上住戶拋擲下來的,在牆角裏竟堆起10多厘米高的小丘來。天井平台上汙水滿地、蚊蠅亂舞,陣陣惡臭撲鼻而來,令三樓住戶叫苦不迭。一下雨,垃圾漂浮在汙水上,其景象更是令人作嘔。


  鏡頭三:國慶七天,負責管理龍口西路賢×閣的某物業公司在一樓大廳舉辦了一個特別展覽。物業公司將平日收集到的各種高空拋物擺了整整一桌子,有一缸子的煙頭、一婁子的香蕉皮、摔碎的啤酒瓶、整塊的電腦線路板、殘缺不全的兒童玩具、鉛筆刀、老虎鉗、殘舊不堪的拖布……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還有一把摔缺一個角的菜刀!這個奇特的展覽吸引了很多住戶的關注,有的拍手叫好,有的則臉紅心跳。某住戶說:“這個展覽好,平時我們不注意高空拋物的危險性,將這些東西擺在一起,真是給大家提了個醒。”還有的住戶說:“不看不知道,一看真讓人感到恐怖,還有人敢把刀扔下來!”


  鏡頭四:苦於近來高空拋物現象的增多,而幾經宣傳又收效甚微,某物業公司無計可施,於是在雙休日召集所有物業管理人員在樓下打起橫幅,上書:“小區連著你我他,高空拋物害大家”。樓上住戶往下扔一樣東西,他們就揀一樣,放在桌上,以此來感化大家。


  廣州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說,高空拋物現象在廣州許多住宅小區普遍存在,有的還相當嚴重。拋擲物更是五花八門,從煙頭、西瓜皮到小孩玩具、衣物、鍋碗瓢盆,甚至還有用過的衛生巾!





  白領也愛往樓下扔東西,這些人並非不知這樣不文明


  據廣州市某社區服務中心調查發現,喜好高空拋物者大約有三類人:一類是缺乏公德的業主或租戶,一類是保姆、雇工,還有一類是不懂事的孩子。除了確實是無意失手外,大部分都是有意為之的。一位愛從窗戶往外扔東西的小夥子實話實說:“其實我家門旁就有一個垃圾桶,平常懶得走幾步,不要的東西隨手就扔出去了。”還有一些人純粹圖方便。記者在東山區某住宅小區采訪,小區的保安講了一件事:上月中旬,一位正在清理舊家具的中年男子正從天台將一些舊家具往下扔,被保安當場製止。他對保安道出原委:“把這些舊家具搬下去,太費力了,清潔工又不收拾這些東西;另外請人就得花錢,不如直接從樓上往下扔省事。”保安問他砸傷人怎麽辦,這男子倒也坦率:“不會的,我扔之前看看有沒有人。”保安說,他根本沒想過萬一突然跑出個人來,後果會如何?


  負責管理天河北某高層商住樓的金鑰匙物業管理公司的楊萍經理分析,這一帶的許多樓盤因靠近科貿街、電腦城,許多業主就將房子租給在這一帶上班的白領,按說這些白領都受過高等教育,有文化修養,可偏偏他們就愛從樓上往下扔東西。她認為這些臨時租戶沒有“家園意識”,因為小區不是自己的,就不願去愛護它。為此,他們在每個樓層都貼了宣傳標語,但收效不大。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負責內街和住宅小區清潔衛生的環衛工,他們都經常碰到正在清掃內街時,樓上丟下來果皮、紙屑和煙頭;他們一抬頭,剛扔下垃圾的人立刻不好意思地將頭縮回窗內,可見這些人並非不知道這麽做不文明。


  “高空拋物的行為從一個側麵反映出社會文明的整體水平,這種現象的普遍存在說明一些公民的文明水平還不是很高,”暨南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秋楓對記者分析道,“有些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或在公開的社會交往等非匿名性的行為中表現得很好,但在離開人群的匿名環境中則是另一套,拋物者為一己之便不顧別人的安全和感受,是一種完全的利己行為。”他認為,好習慣的養成需要一定時間和監督,必要時應采取一些社會強製手段。馬教授強調,隨著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成員的文明程度也要跟上。隻有公民整體素質提高了,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這種惡習。


  環衛部門沒有執罰權,縱然逮住拋物者也隻能說服教育


  “高空拋物不僅僅是道德和素質範疇的問題,若沒有相關的法規進行製止,一些人的自我約束就會放鬆,受害人也沒有武器保護自己,所以應訂立相關法規進行規範。”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慶對記者說。


  楊律師介紹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並無明確針對高空拋物的條文。高空拋物屬於行為不當,但如果拋物者的拋物行為造成了損害結果,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按損害結果的不同,拋物者有可能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據了解,目前全國許多城市都相繼出台了地方性法規。廣州市政府於今年4月發布了《關於從重處罰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及丟棄廢棄物等行為的通告》。通告第二條就規定,不得從高空、建(構)築物向外擲物、潑水。第三條還規定,亂倒廢棄物的,從高空、建(構)築物向外擲物、潑水的,責令其清除幹淨並處以二百元罰款。


  本來,有法總比沒法好,可記者采訪多個部門發現,這個通告執行起來卻有頗多困難。經常會遇到亂扔亂拋現象的環衛部門抱怨說,這種現象的執法權隻給了城管部門,而環衛部門則沒有。遇到市民投訴時,環衛部門隻能以勸說教育為主,而不能對當事者進行處罰。廣州沙河街環衛站站長溫錦賢前幾天剛處理了一宗投訴,4樓的一位住戶隨手將一包垃圾扔下去,結果掉在了3樓陽台上,垃圾袋當場破開,臭氣熏天。3樓住戶投訴到環衛站,說是4樓幹的。他們找到4樓住戶,該住戶也承認了。經他們的說服教育,該住戶答應以後不隨意扔垃圾了。溫站長說,碰到這種事,住戶不好意思找鄰居“算賬”,隻好找環衛站做工作。但他們也隻能說服教育,別無他法。


  小區物業管理機構也說沒法管。金鑰匙物業管理公司的楊萍經理則說,被高空拋物砸毀財物的人找到他們,他們視情節輕重,該報案的報案,該協商的協商;如果找不到當事人,公司隻好認倒黴自己賠。


  舉證倒置有望遏製醜行,有關部門應加強小區監管


  而有處罰權的城管部門也訴說取證難度大。“高空拋物不像亂搭亂建擺在那裏,能找到主人;一般很難調查,到居民家裏調查取證,我們還要通過居委會或物業管理機構才能進入民宅,這樣取證就很困難。人家不承認,你就不能亂開罰單。”天河區城管大隊樊江助理調研員對記者說。


  這些部門一致反映,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最大難題,絕大多數高空拋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而一些不良住戶正因如此才肆無忌憚。而無法認定肇事者,就無從處罰。


  然而,法律界人士介紹說,根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四條第四款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倒置。也就是說,被告要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對高空拋物沒有責任,否則法律將推定其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在理論上稱之為共同危險行為損害賠償,判決引用法律一般是《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和一百二十六條。據了解,自該規定出台後,目前全國已受理了幾起此類案子。


  法律界人士在評價這項規定時說,這種“舉證倒置”的推定辦法,使解決高空拋物取證難的問題有了突破。


  據報道,去年8月,四川成都市某物業管理公司職工楊某在小區清潔草坪時,被樓上突然飛下的一水泥石塊擊中頭部,當場血流如注,暈倒在草坪上。事後,因該物業管理公司未提供該樓業主名單,從而無法找到肇事者。無奈,楊某找了律師,將律師函交到該物業管理公司。律師稱,根據規定,如果肇事者不主動承擔責任,該樓18層樓的72戶業主將成為該案的被告。如果72戶人家無法證明自己與此案無關,就可推定其有過錯,72戶業主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業內人士指出,除了要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嚴懲肇事者外,有關部門也應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如物業管理機構不妨在住宅樓外圍安裝攝像頭,一旦發現哪家向外亂扔東西,物業管理機構及時對其進行警告;多次警告無效,要麽對其重罰或“張榜公布”,要麽責令其參加公益性勞動。物業管理機構還可與業主簽訂《業主公約》,要讓業主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製定獎懲條例,在小區內形成“高空拋物可恥”的氛圍,鞭達和譴責這種缺德行為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