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自製“分屍台” 連害10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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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自製“分屍台” 連害10條命

  相繼殺死10名拾荒人員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陳勇鋒,近日被市檢察院以搶劫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陳勇鋒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並致10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且無任何法定從輕情節,犯罪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

  自行車擋道引出驚天案

  今年5月24日下午,暫住在市區裏?鍾兒基路的江西人小江,發現家門口停著一輛黑色自行車,車後座有個竹筐。半小時後,鹿城區南郊派出所巡邏隊協警金雲國、許俊斫,駕駛三輪摩托車巡邏至此,一時開不過去,小江就去小巷裏的那戶人家敲門,並喊著:你的自行車擋道了。當時隻聽屋裏的人慌張地答道:“我沒空,我沒空,你幫我弄一下。”這引起了兩名協警人員的警覺,於是馬上下車來到東岸巷7號後間該出租房敲門,並稱要查暫住證。但叫門四、五分鍾,隻聽見裏麵有播放音樂並伴隨著重物擦地的聲音,屋內的人始終沒開門,兩人撞門而入。這時,伏在門邊的陳勇鋒突然奪門而出,右手掌和手臂上都是血。兩人搶上前抓住,隨後進房一看,隻見一收破爛的男子倒在血泊中,屋內還有一隻蛇皮袋與一大疊未用的黑色塑料袋,一樁觸目驚心的係列殺人分屍案由此浮出水麵。

  廢鐵作誘餌專害破爛王

  年僅20周歲的陳勇鋒為青田縣人,小學畢業後先赴東陽彈了4年棉花,後在青田、溫州等地學過兩年做鋁合金、電焊、服裝,今年初才在溫回收廢舊物品。大多廢舊回收人員都把所有的家當帶在身邊,既為防盜也備收購之需。這卻激發了陳勇鋒的“靈感”,經濟拮據的他遂產生殺害廢舊回收人員、劫取被害人財物的惡念,而且收廢舊人員大多為外來人員,流動性大,殺害後不易被人察覺。從今年2月28日至5月24日案發,陳勇鋒先後從市區舊貨調劑市場門口、葡萄棚菜市場等地,以變賣廢鐵、廢舊鋁馬達、舊電腦顯示器等為名,誘騙廢舊回收人員到暫住處並將其殺害,先後作案10起,平均不到9天殺害一人。其中,女性一名,有9名被害人被分屍。被害10人中,6名為安徽人,3名為瑞安桐浦人,1名為四川人。陳勇鋒對此供述得很清楚:“我把他們騙到家裏,他們看廢品,我就敲他們頭,殺了後摸了錢,收廢品的人錢都帶在身上。”當辦案人員問他殺害這麽多人怕不怕時,陳勇鋒模棱兩可地回答:“殺人沒什麽樂趣。有時分屍時覺得他們挺可憐的,也沒有多少錢。”

  放血再分屍骨肉兩地拋

  為了在殺人劫財後不露痕跡,陳勇鋒可謂是絞盡腦汁。他大多選擇下午時分,暫住房周圍鄰居大多外出時動手。同時,陳勇鋒一般將廢鐵、舊電腦顯示器等故意放置於桌上或床下,當廢舊回收人員俯身查驗時,他往往用事先準備好的斧頭等鈍物猛砸被害人後腦勺,致其昏死之後,再用水果刀割斷頸部血管放血,然後才將死者進行肢解分屍。陳勇鋒怕把骨肉一同拋入河中,過不了多久就會浮上水麵,容易露餡,於是采取將被害人屍體骨肉分離、分別拋棄的辦法:被害人的骨頭、關節等部位敲打後,與石頭、磚塊混合,再裝入大編織袋中,分批運到市區民主橋、眺州橋、德政橋、六虹橋等處拋入河中;分離出的肉,則裝入編織袋中拋於金甌賓館牆外扔生活垃圾的溝渠中,讓人誤以為是腐爛變質的豬羊肉;放出來的血水倒入樓下陰溝裏,地上血跡則用布擦拭幹淨。此外,陳勇鋒在分屍過程中,一般還對死者的內髒做特別處理,大多被害者的心髒、肝髒都被他切成一片片,然後在拋死者衣物時,一同扔到河中,以防屍骨發現後被人懷疑有凶案。

  殺人隻為錢搶錢再交租

  陳勇鋒被抓獲後,一開始或緘口不語,或不著邊際地胡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心理防線漸漸崩潰。至次日,他已陸續交代出7名被害人。據陳勇鋒交代,他走上這條劫財不歸路的“導火線”,僅是因為一個消毒櫃。他供稱,2月28日中午時分,他回收廢舊物品騎自行車經過水心二幼,看見一個也是搞回收的安徽人向二幼門衛收購了三個消毒櫃,他也想買,所以跟到安徽人的住處要求購買消毒櫃。安徽人答應了,但他卻沒有錢,於是想到了殺人劫財。當天從安徽人住處出來後下午4點多,他就到水心住宅區菜場邊物色了60來歲的收廢舊婦女林某,邁出了罪惡的第一步。此後,陳勇鋒便一發不可收拾,不斷地向回收廢舊人員伸出魔爪。在交代第二次作案時,他說:“由於第一次殺人順利得財,所以這次(距第一次殺人後一星期左右)我又想到了殺人劫財。而且我覺得殺人分屍後,別人不會知道。”對陳勇鋒而言,殺人已經成為賺錢的捷徑,如在今年4月5日清明節下午,他之所以想到第五次作案,就是因為突然想起要交房租了,而此時離他殺害第四位被害人僅23小時。

  電擊斧頭砍手段真殘忍

  從斧頭、鐵錘、菜刀、水果刀,到自製電擊工具、分屍解剖台……隨著作案次數的增加,陳勇鋒製作了堪稱專業水平的凶器。第一次殺人分屍時,陳勇鋒用的僅是家裏帶來的斧頭和黑柄水果刀;在殺害第二位被害人時,用水果刀放血至桶中後再分屍;第三次作案前,陳勇鋒買了一把刀背帶齒的不鏽鋼菜刀,並撿了一張紫紅色人造革墊在地上分屍;第五次開始,他采用自製電擊工具電擊被害者的頸部,第六次開始,陳勇鋒使用了自製的分屍台,這是他用三角鐵、萬向輪等焊接的一張會推動的床,其中一端安上了一個接血用的不鏽鋼金屬盆。此外,陳勇鋒又專門買來一個錄音機,從第四次開始在作案過程中打開錄音機高聲放歌,以掩蓋被害人及分屍時發出的聲音;在第十次,為了作案更加隱蔽,陳勇鋒在市區葡萄棚路××號二樓的出租房外,又在市區東岸路×號租下一個暫住處,不料在作案過程中被治安隊員逮個正著。

  髒錢交父親門票做記錄

  據統計,包括三隻手機、七輛自行車等物,犯罪嫌疑人陳勇鋒共劫取各被害人的財物10032元。其中,他在第一位被害人林某的一個小布袋裏搜到的現金最少,僅240元;從第三位被害人吳某身上找到錢物最多,有5000元現金和一部摩托羅拉998手機。劫來的錢財除部分留用揮霍外,陳勇鋒都交給了他的父親,稱是“ 收購廢鐵賺來的”。但其後為製作分屍用的鐵床,他又要回了300元,購買舊電焊機、三角鐵、金屬盆等物。陳勇鋒還交代,在今年4月4日下午第四次作案得手後,他拿著劫來的錢財,於次日清明節上午去江心嶼遊玩了一番,中午回到暫住處後,隨手在江心嶼門票上記錄了前4次殺人的順序號及劫得的現金,此後便習慣成自然地在作案之後依次在上麵記下所得錢財,也便於做到“ 心中有數”。

  屍塊多找到賣肉無根據

  此案發生後,當地部分群眾傳言陳勇鋒殺人分屍後,還通過“賣肉”、“賣器官”賺取黑錢。對此,檢察機關認為這是毫無根據的以訛傳訛。案發後,偵查機關在金甌賓館北側牆外的溝渠中及德政橋下河中等處共打撈上屍骨29包,被害人的各個部位器官、肌肉基本都已找到,而且賣組織器官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和銷售網絡,這不是陳勇鋒一個人所能辦到的。這起罕見的係列殺人分屍案倒是有不少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例如案犯在市區葡萄棚這樣人口密度較高的地方屢屢作案得手,說明在人口流動性較大的這些地區,當前基層治安防範工作還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鄰裏之間也要多多關心互助,不要都“各掃門前雪”;再如,外來打工人員的自我防範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在此次被害的10位收廢舊人員中,無暫口登記的就占到8人。

  出生窮山溝自小就內向

  案發後,記者於近日專程走訪了陳勇鋒的老家——青田縣季宅鄉黃大坑村。季宅鄉是青田縣最北端的一個山區鄉,與縉雲大洋山區交界,黃大坑村距縣城還有40餘公裏。我們下午2時許從市區驅車出發,經柏油路到水泥路,再到鄉間泥石路,最後在盤山小道的盡頭,終於在5時許行至這個大山深處的小村莊。眼前的黃大坑依山建著稀疏的三四十間民房。在村口一家寫有“理發”字樣的民房邊,記者向一位穿著紅色睡衣的少婦打聽這裏是否是黃大坑村,她說是的;接著記者又問陳勇鋒家怎麽走,她打量著印有“溫州日報” 的轎車,遲疑了一下,說“不知道,這裏沒有這個人”,便轉身進屋了。此後經多方詢問,記者終於在村後的一個山腰上找到了陳勇鋒家的房子。這座木結構的老房子已經顯得破敗不堪,積滿了塵垢,二樓隔板上堆滿了雜物,兩個小房間都上了鎖。鄰居告訴記者,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陳勇鋒的家人了,陳勇鋒一直比較內向,小時候就很少與同學、朋友一起玩,學習成績很差,很早就隨家人外出打工了,村口那戶就是他叔叔家。(溫州日報 王美鵬 曹根華 周永旭)

  檢察手記

  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發生後,市、區兩級檢察機關立即提前介入,及時了解有關案情,指導證據收集、取證工作,保證案件的快速辦理。此案於9月24日轉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該院立即指派檢察員程建忠等精幹力量負責起訴工作。檢察幹部隨後走訪了部分被害人家屬、證人等,並一一核對了相關證據,力求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維護被害人與疑犯雙方的合法權益。本案卷宗多達50多冊,堆起來高近1米。本著從重從快的原則,公訴幹警放棄國慶長假休息,加班加點,於本月16日迅速審結此案,這比法律規定時限提前了整整20餘天。

  被告人陳勇鋒作案手段如此殘忍,是否精神有問題?偵查和檢察機關認為這是兩碼事。從此案有關證據來看,陳勇鋒在平時生活與作案過程及被抓獲後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過程中,均沒有精神病跡象。另外,據其家人稱,陳勇鋒及其整個家族均無精神病史。從審查起訴階段的提審來看,陳勇鋒思維敏捷,思路清晰,其作案手法雖然殘忍但合乎邏輯,作案過程也都是經過精心預謀的。最近一次提審時他還不斷地說“我現在就想死”,不願再回憶血淋淋的舊事。據此,檢察機關認為陳勇鋒精神無異樣,不需做精神病司法鑒定。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陳勇鋒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而殺人劫財的,其行為均已符合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構成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