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花魔王”逼良為娼 四毒招拐賣迫害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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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花魔王”黃超光

由受害者淪為幫凶的秦秋芳


  本案留給人們一連串的疑問:為什麽這麽多的女子會被輕而易舉的拐騙?為什麽被拐騙的女子大多不敢報警或勇敢地逃出淫窩?犯罪分子使用哪些伎倆逼良為娼,甚至讓受害女子成為其幫凶?請網友從此文中尋找答案。


  被拐少女慘遭淩辱


  2003年7月21日,湖北省監利縣分鹽鎮南廟村農民吳澤槐家來了個小親戚,名叫秦秋芳,17歲,是監利縣龔均鎮秦場村人,與吳家是表親關係。


  秦秋芳一進吳家門,就把從深圳帶回的特產分發給家裏的每個人品嚐,這個平時很少來往的小親戚與吳家人的距離一下拉近了許多。接著她便天花亂墜的把深圳描繪成人間天堂,遍地是黃金。吳家人個個聽得怦然心動。秦秋芳看到時機成熟,便自我介紹說,她是深圳一家超市的經理,店裏正招聘一批女服務員,包吃包住,月薪600元。


  不等秦秋芳說完,吳澤槐就插話問,能否讓他家大丫頭小芳(化名)去?秦秋芳說,最好在鄉裏再找幾個姑娘同去,好相互照應。


  監利縣一年隻靠一造的稻穀收成,當地農民人均收入較低,外出務工成為他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當天,秦秋芳在眾多應征者中挑中了3名長得水靈些的少女,她們是,吳小芳(化名),17歲;朱雨(化名),15歲;李明華(化名),16歲。三人均輟學在家,吳小芳初中未畢業,另兩人隻讀小學畢業。當晚,三少女就跟隨秦秋芳到了秦場村過夜。第二天一早,秦秋芳就帶她們乘車前往深圳。


  到了深圳後,秦秋芳、郭倩(化名)、黃超光熱情款待三少女。秦、郭分別是黃超光的後任和前任女友。他們帶著吳小芳等3人在深圳、佛山等地遊玩,還給3人買衣服。急性子的李明華問秦秋芳什麽時候上班,秦秋芳叫她不要急。李明華當時就給家人打了電話,說秦秋芳騙了她們。秦秋芳對她破口大罵,揚言要讓黃超光治一治她。李明華堅決提出要回家。秦秋芳把明華帶到深圳後才發現她的手有殘疾,很後悔把她帶出來。秦秋芳索性做個人情把她送回了老家。


  第四天,黃超光一夥就原形畢露。他們把吳小芳、朱雨帶到一家夜總會當坐台小姐,吳、朱不從,黃超光就說,這幾天遊山玩水,給你們買衣服,花銷很大,你們先在這上幾天班,把這筆錢還了再說。


  由於深圳這陣子掃黃掃得緊,黃超光感到不安全,便迅速把吳、朱兩人送到南海市九江鎮黃超光“發家”的老巢。在九江鎮,吳、朱兩人被控製人身自由,不準打電話,不準獨自外出。後分別由郭倩聯係嫖客,黃超光一夥強迫吳、朱兩人賣淫,所得數千元悉數落入黃超光囊中。


  8月初,秦秋芳又回了趟老家,將吳麗(化名,15歲)、馬寧(化名,16歲)和彭歡(化名,16歲)等3名少女騙來九江。幾天後,彭歡在慘遭黃超光強暴後偷偷逃跑,回了湖北老家。黃超光擔心她們報警,趕緊將吳小芳、吳麗、朱雨轉移到了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