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打工妹的狂情實錄:送我走上離開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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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安頓

  他曾經被老家的人嘲笑,說他傻,放在身邊的女人要送出去,這下讓人家甩掉了。別人說我不好,沒有感情,自私自利,貪圖虛榮,他從來沒說過我一句壞話。

  我感動,是真的,我負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無可奈何,我們的世界已經不
一樣了,過去的好,隻能是美好的回憶。

  伊秀給我寫信是在兩年多以前。給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她的固執。她說她不太會寫信,隻想跟我“有話說在當麵”,要不“就算了”,一個人的心情,每時每刻都會不同,相同的一件事,寫來寫去,信還在路上走的時候,心情已經全變了,而且,寫下一封信的時候,差不多就忘記了上一封信是怎麽寫的,一件事就越說越說不清楚。所以,她堅持等著我,不管什麽時候,隻要我能去呼和浩特,她就願意跟我說她的“故事”。兩年當中,伊秀堅持不透露關於她自己的事情,隻是在聯係方式發生變化的時候,才寫一封簡短的信通知我,再加上一句話:“我還是想等著你來了,再跟你說。”

  這一等就是兩年。

  -在我老家的人看來,我就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壞女人

  伊秀不符合我想象中的蒙族女孩子的樣子,看上去,她瘦瘦小小的,更像是來自南方的纖弱女孩。她說的是標準普通話,從言語之中,聽不出她來自什麽地方。她的衣著也是時髦的,緊緊包住小腿的軟皮靴和隻蓋住很短一截大腿的羊皮短裙,黑色羊絨背心,黑色絲襪,長長的頭發也用一個黑色的絲絨發圈綁住,黑色的皮包,手表的皮帶是黑色的,表盤也是黑色的,加上一雙烏黑的眼睛,全身上下沒有別的色彩。我們周圍是來來往往逛商場的人,在眾多把自己打扮得色彩鮮豔的女人中,伊秀顯得非常與眾不同。

  “咱們就在這兒?”“你說吧。去我住的地方也可以。”她想了一下,說:“你在這裏等我,我去去就來,然後去你的房間。”不等我說話,她向旁邊的超市走去。等她回來的時候,手中多了一個袋子,裏麵裝著各種顏色的飲料:“咱們一邊喝水一邊聊天,內蒙古比較幹燥,要多喝水。”

  房間太小了,我隻好坐在床沿上,她坐在沙發裏,在我的對麵。

  我一直這麽想,要是你有機會來內蒙古,咱們就見麵說話,要是你一輩子都不來,我就什麽也不告訴你。我沒法給你寫信,我試過,把我的經曆完整地寫出來,但是不行。每次坐在燈底下,開了一個頭,就不知道該怎麽往下寫了,下次再開一個頭,跟上一次開的頭也不一樣了。但是我特別想說,而且,我就是想利用你,讓你把我的事情寫出來,到時候我會買一大堆書,分發給了解我的人,讓他們理解我。我覺得我周圍的人,特別是了解我過去的人,其實都不理解我。在我老家的人看來,我就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壞女人,我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你要是覺得被我這麽一個人利用是不好的,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伊秀熟練地打開一大桶橙汁,倒了滿滿的一杯,放在我床頭的小茶幾上,然後,有點挑釁似的看著我。

  “我還不知道你要怎麽利用我呢,暫時沒後悔。再說,誰說過一定要寫出來,還寫在書裏?我都不知道你要給我講什麽呢。寫了兩年多信,你一個字都不告訴我,你真行。”我也像她一樣“挑釁”地看著她。

  那好吧,等你聽完了,再告訴我。我可要開始說了,你準備好了嗎?我想給你講的是我的初戀,也就是我離開家鄉之前的男朋友。沒有他,我就沒有今天。可惜,我有了今天以後,他沒了。

  你覺得我現在像一個城裏人嗎?告訴你吧,我其實特別緊張,我的輕鬆和滿不在乎是裝出來讓你看的,我平時也裝給很多人看。我特別自卑,因為我是生在農村的,我家那個地方,大的地名叫興安盟科右前旗,我家呢,住在一個小村子裏,很偏遠。全家都靠幹農活養活自己,要是不到呼市來,我現在也在種地呢。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已經是孩子的娘,可能還不止一個孩子呢。

  -雖然他沒說過,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後悔

  我的家鄉不是水草豐美的富足地方,很窮,冬天很冷,也閉塞。我就記得我小的時候,想找一本書看,特別難,除了課本,能看到一本過期的雜誌,都是很幸福的。我離開家鄉之前,找到什麽書都能看好幾遍,真的,騙你不是人,我喜歡學習。你說,人是不是有命運的?要是我生在北京,像北京的女孩子們一樣能在很小的時候就接觸最新鮮的事物,能有機會看很多書,那我現在可能也不至於就是一個香港服裝的導購小姐吧?我可能也上大學了,大學畢業找一個好工作,穿著好看的套裝,跟著老板去談生意,一個月掙很多錢,租一套大一點的房子,還能跟自己喜歡的男孩子在一起。現在,我沒有這些,不就是因為我生在了一個偏遠的小村子裏嗎?

  我連高中都沒上過,更別說考大學。我家是那麽普通的一個家庭,父母都不識字,老實,本分,又重男輕女,覺得女孩子上什麽學呀?不如找個好人家,嫁出去,生養孩子,一輩子就算是圓滿的。所以,能讓我讀完初中已經很不錯了。

  初中畢業之後,我來過一次呼市,那時候呼市還不像現在這麽現代化,但是對我來說,就已經是“外國”了。真的,站在馬路邊上,都不敢動,生怕被汽車軋死。你別覺得可笑,一個農村女孩子,第一次到大城市來,就是這種感覺,我沒誇張。那時候,我就下定決心,不管用什麽方法,一定要到大城市來,呼市就是我的目標。

  別看我就是初中文化,在我們那兒,已經是有學問的人了。我能當小學校的代課老師就是證明。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認識了我初戀的男朋友,他也是小學老師。老家的那種小學,就是鄉村學校,不正規,條件也很差。

  這些就不說了,集中說我的初戀。我們其實早就認識,他比我大兩歲,原來也在一個學校上學。他家也是祖祖輩輩在農村的,跟我家一樣。他喜歡我,從第一天到小學校報到,我就隱隱約約地看出來了。他總是來幫助我,因為我不熟悉學校,也不熟悉應該怎麽教課,他一點點指導我,慢慢就越走越近。沒什麽特別的。想起來,也不覺得激動。真正把話說清楚是在我過生日的時候。在他之前,從來沒有人給我過生日,我們那裏也沒有這個講究。不知道他是怎麽知道我的生日的,那天,他送給我一個很好看的照片冊,包著一張紅色的花紙,紙上還印著玫瑰花。他說是專門托人從呼市買的,買了很長時間,就等著我的生日一到就送給我。我挺感動的,覺得他是個有心的人。他不太會說話。我說你給我這個禮物

  真好,可惜我沒有什麽照片。他想了半天才跟我說:“以後,我買一個照相機,我給你照。”

  我們就被這個照片冊聯係在一起了。後來,他真的買了一個照相機,傻瓜的,但是,那時候,我已經決定跟他分手了,因為我要到呼市做酒樓的服務員。

  我不想說我們怎麽談戀愛,那沒什麽可多說的。我想說的是我們怎麽從一對戀人到最後不得不分手。你們喜歡說“文化差異”,我覺得我們倆也是因為這個。他現在肯定特別後悔,當年為什麽要給我買書看,托人大老遠的從呼市帶書回來給我,他肯定也後悔為什麽當年要帶著我到呼市玩,讓大城市的生活把我的魂勾走。雖然他沒說過,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後悔。

  -“你去吧,隻要你覺得好”

  在我21歲的時候,有一個從家鄉出來到呼市的人回老家找女孩子出來到他開的酒樓做服務員。很多女孩子都特別願意來,一個月給300塊錢,管吃飯,不管住宿,幾個人合夥租房子,要分攤房費。條件確實不怎麽好,但是到底可以離開農村,所以,還是好多人願意來,我也是其中的一個。跟別的女孩子比起來,我算好的,當小學老師,算有正式職業。可是,我自己知道,那不是長久之計,在農村當一輩子小學老師,也不是我的理想。我跟我男朋友說,我想去,當酒樓服務員也不是我的理想,但是,能到呼市,就靠近我的理想了。我跟他說,我想一邊打工一邊掙錢去學習,學好了,再換工作。

  他什麽也不說,就是歎氣。他說本來想的是跟我結婚,兩個人好好組織一個家庭,從沒想過我會離開我們的家鄉。我說他太不了解我了,那樣的生活我怎麽可能滿足呢?我憑什麽就應該是一個一輩子不離開農村的小學教員的老婆呢?我沒有文化,沒有見識,怎麽教育我們的孩子?難道我們的孩子也要去重複我們祖祖輩輩的命運嗎?我這麽激烈,他啞口無言。最後,他問我:“那,你會離開我嗎?等你實現理想了,我還是一個農村的小學教師,你還會嫁給我嗎?”我知道我當時並不堅定,其中也有哄騙他的成分,可是我怎麽說呢?我還是說我不會離開他。實際上,我自己心裏明白,那不是真的,不一定是真的。

  我終於要到呼市了。走之前,他來找我,給了我一個信封,裏麵是2000塊錢,是他全部的積蓄。他說:“你去吧,隻要你覺得好。這個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你的理想。別太委屈了自己,這些錢,你留著貼補生活。大城市跟這兒不一樣,什麽事情都要花錢的。覺得不好,就回來。我有機會,就去看你。”

  我說什麽也不要,我不要,他說什麽也不走。最後,我還是拿著了,我說就算是我欠他的,等我有了收入,一定還給他。他搖頭說不用,他不需要錢,除了給我買書、買禮物、準備結婚,他沒有什麽開銷。我是哭著走的。並不是因為我感動,而是因為我知道,我這一走,可能我們倆就要變成陌路人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知道他是真心喜歡我的,不然他不會這麽做。

  剛到呼市的時候,確實不容易,每天都特別累。晚上收工很晚,還要收拾店,從來沒在夜裏1點之前下過班。第二天9點上班,先開會,然後整理每張桌子,我們叫“擺台”,中午11點開始營業,到下午兩點才閑下來,然後又是擺台,5點,又開始營業。每天都是這樣。我本來想能找個學校上個晚上的培訓班,根本就沒有時間。這麽做了不到半年,我離開了。我可能屬於心靈手巧的人,我遇見了一個在酒店工作的人,男人,對我不懷好意,但是,他幫助我了,把我調到了酒店的中餐廳做服務員,然後是領班,工資也翻了一倍,也不用租房子了,就住在酒店的員工宿舍。我開始上學了,學打字、電腦,還學英語,當然,都是那種補習學校。

  這中間,我男朋友一直給我寫信,他寫得多,我回得少。我不知道應該跟他說什麽,我們的生活環境那麽不一樣,他說家鄉,我說呼市,我們的感覺到不了一起。我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特別討厭寫信,我老覺得人一坐下來寫信,寫的東西就不是心裏話。他第一次來看我,我已經在酒店上班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這個人真的很不好,他來找我,我覺得特別沒麵子。我不想承認這個人是我的男朋友,別人問我,我說是老同學。我覺得他很土,真的,從上到下,都是土的。帶著他在呼市的街上走,我都不明白,怎麽會喜歡這麽一個人呢?他怎麽成為我的初戀男朋友的呢?惟一的解釋就是環境,我們那個環境,就決定了

  我隻能遇見這樣一個男人。

  我幫他找了一個單位的招待所住了一天,非常便宜。他還是說話不多,問問我的生活和工作,鼓勵我好好學習。除此之外,就是看著我,用那麽一種特別傷感的眼神看著我。我問他看見什麽了,他說沒什麽,看見我越變越好看。我說那你應該高興啊,他說是很高興,替我高興。那些一起出來的女孩子,就數我最好,不僅找到了好工作,還有機會上學,那些女孩子,有的因為不能吃苦回老家了,有的“學壞了”。說完了,還是那麽看著我。我受不了他的眼神,想走,他一把拉住我,問我:“你還會回來嗎?”我真不知道應該怎麽回答。我想我不會的,隻要能養活自己,我就不會回去。但是,我不敢跟他說。說假話吧,我也知道,已經不能哄騙他了,我的變化,他什麽都看見了,還有我對待他的態度。我隻有不說話。他放開我,坐在床邊上,還是什麽也不說。

  第二天,他要回去了,我去送他。我拿著他給我的那個信封,裏麵是原封不動的2000塊錢。我說我不需要了,說好了要還給他的。他死活不要,說那是送給我的禮物,我就要過生日了。他問我能不能給他一張我的照片,我推辭說沒有,來了呼市之後沒照過照片,他就不堅持了,說沒關係,他不用照片也能記得我的樣子。他就這麽走了。我其實也很難受。想起在家鄉的時候,他對我很好,某種程度上說,也是他啟發了我,讓我總是有欲望要認識外麵的世界。現在,我認識了,而且,我也在這個世界裏了,他卻距離我越來越遠了。

  -“你說,我是不是傻啊?”

  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認識了在酒店包房的一個客人,他當時正在把一個香港的服裝品牌引進到呼市,他知道我會說一點英語,業餘學過財務,就問我願意不願意到他的公司去工作,在最大的一個專櫃做導購領班。我答應了。我想這又是一個進步,我不用再端盤子、倒茶水了。

  那時候,我有了一點點積蓄,我想去學一個有技術的專業,然後可以離開這種服務行業,做更穩定的工作。最終,我選擇了去學美容美發,一方麵是因為比較容易學,另一方麵,也是因為覺得總是給別人打工到底是不行的,早晚還是要做自己的事情,哪怕就是一個隻能放兩張椅子的店鋪,到底是自己的。我就想有朝一日能開一個小的美容院,代理一種物美價廉的化妝品,靠一門手藝來養活自己。然後,哥哥們的孩子大一點,讓他們也到呼市來學習、見世麵。我覺得這也是我跟城裏人的不同,我有責任感,對家庭的責任感,我想我的家庭可以從我開始改頭換麵了。

  我向著這個方向努力,特別有動力。來呼市四年了,我沒談戀愛,真的,倒不是想釣一條大魚,

  而是真的沒有時間。我一直在上各種培訓班,省吃儉用,把能存的錢都存起來。我連家都舍不得回,因為舍不得花錢。你看見我穿的衣服,說我時髦,那是因為你不知道,這樣的衣服我隻有這一套,還是因為今天要跟你見麵才舍得穿出來,而且,全身上下加起來,你信嗎?連300塊錢都不到,都是在小店鋪裏買的。

  我最後一次見他,也是穿著這套衣服,在今年春天。也是他來呼市。他說是來給學校買一些教學用具和參考書,其實,我知道,他是來跟我告別的。上一次他回去之後,我們之間的聯係就更少了,我幾乎不給他回信。他給我打過電話,我也隻是三言兩語。他來了,我還是讓他住在老地方。那天晚上,我跟他說,第二天我要上早班,不能送他了。他默默地坐著。然後,拿出一個傻瓜照相機,他說:“這個相機是為你買的,送給你吧。我留著,也沒什麽用處。你別嫌落後。”就在他說這話的時候,我忽然有一種新仇舊恨湧上心頭的感覺,我想起來好多事情,當年我們在老家怎麽一起研究課本,雖然就是一個小學二年級的課本,我們怎麽一起進城,他怎麽給我買書,我坐在破舊的教室裏,他給我念瓊瑤小說,他給我買那種厚厚的羊毛圍巾,冬天特別冷的時候,他把手在火爐上烤熱了,雙手捂住我的耳朵讓我暖和……一下子全想起來了。而且,我還想到了我們曾經有一個晚上在一起,差一點就那樣了,要是真的那樣了,可能我已經是他老婆了,但是,當時他放棄了,說要等到我嫁給他,不想讓我後悔。結果,他這一放棄,就成了一輩子的放棄。

  他拉著我的手,我坐在他旁邊。他忽然變得特別溫柔,他問我:“你說,我是不是傻啊?所有的人都告訴我,你不會回來了,你現在跟我不一樣了,你已經看不上我了,可我還是特別喜歡你,忘不了你。我老是幻想著有一天你會回家來,還是願意跟我在一起教書。我是不是傻啊?”那天,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想說什麽,但是,我覺得我自己非常不好,我變了,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跟在他身後、站在呼市的馬路邊上生怕被汽車軋死的女孩子了,我現在要天天洗澡、還要做美容、買時尚雜誌、上網聊天,我已經完全不能適應過去的生活,我回不去了。我想我一定曾經愛過他,可是,從今以後,再也不會去愛他了。我想起他把全部的積蓄交給我,讓我好好學習、好好長見識,他送我走上了這條路,可惜這條路是一條讓我離開他的路啊。如果當初他霸占我,就是不讓我走,我可能就真的沒有今天了。

  我還是拿出了那2000塊錢,那個信封都快爛掉了。我說我有錢了,至少比過去出來一無所有的時候有錢了。他還是不要。他說他沒有給過我什麽幫助,這個就算是一點心意吧,當初,他也覺得不能給我任何幫助,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我想離開家鄉的時候,鼓勵我,不拖累我。他說像我這樣向往天空的小鳥,不應該被一個他這麽平庸的男人剪斷翅膀。

  我感動,是真的,我負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無可奈何,我們的世界已經不一樣了,過去的好,隻能是美好的回憶。

  他走了。留下了傻瓜相機和錢,沒留下一句埋怨的話。

  -也許,變化了的隻是心的方向

  我妹妹告訴過我,他曾經被老家的人嘲笑,說他傻,放在身邊的女人要送出去,這下讓人家甩掉了。別人說我不好,沒有感情,自私自利,貪圖虛榮,他從來沒說過我一句壞話。而且,他要結婚了,對方也是我們家鄉的人,跟他一個村子。

  妹妹告訴我這些那天,我一夜都沒睡,我想我大概真的不是一個好女人,可是我錯了嗎?我隻不過是想改變我的處境,憑什麽我要一輩子守住那個窮困的家鄉呢?

  伊秀停下來,一雙大眼睛黑白分明,那裏麵卻盛滿了困惑和委屈。

  這樣過了不知多長時間,她才一邊想著一邊慢慢說:“我也不知道我錯在哪裏了。老家的人都說我錯了,說我辜負了一個愛我的人,其實我並不覺得我錯了。我把妹妹帶到了呼市,現在,她在一家美容院學習做美容師。我們會有自己的店,我們能在這個城市裏靠自己的勞動生活下去,紮下根去,改變命運,這有什麽錯呢?人和人的理想是不一樣的,我做我喜歡做、想做的事情,有什麽不對嗎?所以,自我安慰的時候,我就想,有錯的不是我,是這個環境。當年在我老家的那個環境裏,我遇見了這個人,難道也是我的錯嗎?”

  那天,我們最後的交談全都集中在環境和選擇這個話題上。的確如伊秀所說,誰能保證環境永遠不發生變化?環境改變了,人的心呢?也許,變化了的隻是心的方向吧。

  -采訪/安頓

  -采訪時間:2003年9月21日晚

  -采訪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維多利商場、內蒙古飯店510號

  伊秀,女,25歲,蒙古族,初中畢業。生於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某村,21歲前,在家鄉上學、務農,曾當過小學代課教師。離開家鄉後到呼和浩特市打工,做過酒樓服務員、酒店中餐廳領班,現在某商場做服裝導購,業餘學習美容美發和香熏治療。有個人存款27000元,理想是“攢夠錢,開一家自己的美容院”。最怕被人問起的問題是“你還回老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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