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天強奸猥褻七名幼童 “紅衣色魔”昨日伏法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信報訊(記者謝德良 通訊員郭京霞)刑滿釋放沒多久的郭巍再釀慘案,在短短20多天時間裏,先後強奸四名幼女、猥褻三名幼童,因其作案時愛穿紅色上衣,被當地百姓稱為“紅衣色魔”。昨天上午,罪大惡極的郭巍被一中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郭巍16歲時就曾因強奸三名幼女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去年7月25日,郭巍刑滿釋放,不久,三裏屯一酒吧女老板給他介紹了一份“工作”:提供色情服務的“三陪”先生。去年9月26日下午,12歲的小姑娘雲雲放學回家,在半路上被郭巍攔住,郭巍自稱是送信的,要帶她去取她老家的來信,他將雲雲騙進一間空屋內進行強奸。不久,河南籍的雙胞胎小紅和小飛姐弟倆在大牛坊小學學校門口,遇見了郭巍,郭巍騙他們說:“有你們爸爸來的信,你倆跟我去取信吧。”他將兩個孩子帶到一個電井房裏,從隨身帶的紅包裏拿出一把刀,威脅姐弟倆不聽話就宰了他們,然後將姐姐小紅強奸,並對弟弟小飛進行猥褻。


  多名幼女遭強奸事件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經調查,一名穿紅色上衣、染黃頭發的年輕人進入警方視線,最終查實,該年輕人就是案犯郭巍。


  在確鑿的人證物證麵前,這個被村民稱為“紅衣色魔”的罪犯交代了犯罪事實:2002年9月14日開始至10月11日,他共強奸幼女四名、強奸成年婦女兩名、猥褻兒童三名。後警方進一步查實,被他強奸和猥褻的幼童年齡均未滿14歲,最大的12歲,最小的才6歲。


  今年5月30日,北京一中院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搶劫罪,數罪並罰,判處郭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