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想來想去,覺得自己真的是該和那個人離婚了.大家盡管拍磚,我今天也是豁出去了.
先說他的事業:幾乎沒有,隻有一份僅僅夠維持生活的工作,看不出有任何積極向上的動機,頂多就是混日子.覺得畢業了,找到工作了就萬事大吉.
理財:一蹋糊塗,基本是個月光族,還常常從我的帳戶上轉錢付帳單,可是買煙來,從不吝惜,每個月的煙錢,少說也有100多,這一點我可真是佩服他,當年[
閱讀全文]
公司沒有同意我提出的工資數,offer的工資隻比我現在的工資多8%,他們一再強調會有10%到15%bonus,這個是年終按照取得的achievement,做的project來衡量的(我是在IT這行)。我總覺得這一項有點太虛了。我現在就想給他們回信說我不去了。最後還是向上來聽聽大家的意見,再做決定。
另外,我準備和我現在的公司談談,讓他們分擔一部分綠卡的申請費,好像還有門。
[
閱讀全文]
才發現律師昨天將材料送往NSC,考古了一下,NSC幾乎就是幾個center裏最慢的?[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