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10-06-18 18:55:03)
有一下投資者與我合夥。是不是股份比例一定要寫到注冊文書上?可不可以以後用協議公證方式?如用後者,以後是不是有什麽後患?謝謝。[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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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6 07:05:32)
A公司工作了二年半。半年前跳到B公司。B公司工作三月,不順,一個月前跳到C公司。現在A公司想要我回去。給了我比C公司高16%的工資。(比它原來給的高得多)。
A->B->C--->A??
我H1B身份。請問回A還要再做H1Btransfer?這樣連續換兩次,對以後GC申請有無影響?
我知道我的問題比較複雜。非常感謝你的任何input.[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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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要多少錢?是不是以後就一直掛在他們哪兒了?如找到工作,一般他們抽成多少?謝謝。[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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