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十幾集正在熱播的電視劇《主角》。拍得很不錯。故事好,演技出色,好幾處看得我連忙端起空茶杯喝水,怕旁邊的太太看到我眼中淚光閃動。也有敗筆:每次聽到主旋律風格的旁白我就出戲,煞風景;“這是易青娥第一次如何如何”,“這反映了老藝人對秦腔的希望”,這些話需要說嗎,怕觀眾看不懂?這些句子是從獲茅盾文學獎的同名小說中摘出來的?茅盾文學獎也這麽話嘮?
茅盾文學獎似乎偏愛曆史背景厚重的題材,比如時間跨度幾十年的《平凡的世界》,《白鹿原》,《人世間》等等,再加上這部《主角》。大時代變遷中個體的命運沉浮容易寫出好故事,但這種得獎秘方似乎讓文學跌入了套路。文學的深度不等於時代的縱深,文學的厚重也不一定非要是曆史的分量——《罪與罰》的主要故事發生在兩周之內,而《達洛衛夫人》隻寫了一天的事。
說起套路,《主角》中的主人公易青娥跟三個老藝人偷偷學戲的情節讓人想到《笑傲江湖》裏令狐衝陰錯陽差遇到風清揚跟他學劍的故事。易青娥學戲當然比令狐衝學劍更接近現實,但文學裏的“奇遇”被重複太多次之後,即便是真實的奇遇也無法刺激我們被經典橋段或陳詞濫調磨損的感官。於是現實本身也開始像一種套路,失去了James Wood 所說現實主義文學的“生命感” (James Wood 叫它 lifeness ,一個他生造的英文單詞)。James Wood 認為現實主義文學麵臨的挑戰不是逼真,而是不斷讓生活重新顯得陌生,作家需要警惕的是生活本身正在變成傳統 (“life itself is on the verge of becoming conventional”)。從周而複始、甚至可能是一成不變的生活中抓取新鮮的、觸動靈魂的生命體驗,又何止是文學的挑戰。——我的生活大概也快落入俗套了吧。
你後麵說的有道理,視覺也新。你這裏說的“讓生活重新顯得陌生”,是想說“小說應該給人新鮮感/新奇嗎?”,但是,那樣反過來會不會讓人不容易relay/共鳴呢?
好幾年前讀過《罪與罰》。我想,雖然《罪與罰》寫的是兩個星期發生的事,但是也有作者本人的窮困潦倒、發配西伯利亞等真實的生活感受在裏麵的縮。其實不怕生活變得on the verge of becoming conventional呢,有時候有的人的生活比小說還精彩。生活是流動的,總有平淡無奇的人和時候,也一定有精彩跌宕的人生和moments:)
寫多了,謝謝落飛的好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