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路加福音 1:78-79)
人所犯的最大的罪就是我們心中明知道有神,卻否認他。這種情形,很多時候是受到了社會的汙染。我們心中最初單純正直的認知被這個社會所傳授的知識歪曲了,人們就會順著這個社會說沒有神,他們認為沒有神,不受約束,自己就自由了。
但是,我們想一想,孩子們是有父母管著好呢,還是沒有父母管,愛幹什麽就幹什麽那樣好? 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有父母管著好。我們從父母的照管中得到的益處不知有多少,有神管理更是這樣。那些不要神管理的,因為自己的認知有限,又不知道未來的事,有時會懊悔自己選擇的路,卻為時太晚;有時走錯路不自知,還以為是自由,放縱自己的情性,起初的歡樂最後就釀出了苦果。
神從起初將永生放置在我們的心裏,還借著所造之物將自己清楚的顯明出來,這就是說神在我們的心裏麵已經預備了永生的信息,使我們聽到福音時,就可以接受,可以歸在神的名下,承受他為我們預備的一切恩典。如此,神就成為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他會使我們遠離歧路,遠離危險,將我們的腳帶到平安的生命路上。
讓我們禱告:
慈愛的天父,謝謝你讓我們的人生有重新開始的機會。求你在每一件事上,與我們同在,讓我們在你的管理中,一件錯事也不做,也求主憐憫,將蝗蟲蝻子吃掉的歲月給我們補回來。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