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著局勢看了一些資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聖經舊約說的,以色列依照這個原則,對於攻擊的暗殺,也搞暗殺。人熟知的有慕尼黑奧運以後以色列集結暗殺隊伍去暗殺那些暗殺他們運動員的暗殺隊伍。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在沒有司法機構的古代處理人際關係的惡,簡單有效。按條文量罪內在依據也是類似。但以色列因此也一直解釋不清,他們用暗殺的手段暗殺恐怖主義,他們是不是恐怖主義?國與國以及民族與民族的爭鬥,非平常人能左右。但這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用到個人關係上,對國人來講,更像中國的武俠小說中的江湖原則。
按照中國人的智慧,混合了儒道佛的影響,對於惡,更注重的是避禍,以所謂的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不交結,不交纏,這是好的一麵。但也是這種智慧,能讓日本鬼子能用機槍掃射屠殺中國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