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福建省福州市的新媒體《華人頭條》,有個鮮為人知的特殊功能:某些推文如果沒有及時通過微信群分享出去,閱讀量便怎麽也漲不起來。
從傳統報紙發行量造假,到新媒體炮製虛高的閱讀量,是媒體行業一直為人詬病的劣習。“華人頭條”怎麽會打壓自己平台上推文的閱讀量?
先看實例——
例一:《斯坦威鋼琴疫情中助力,北卡冠軍名師柯秀亭門生再獲殊榮》
該推文在華人頭條2022年7月24日的截屏
這是2021年4月15日“華人頭條美國卡羅萊納站”發布的關於本地鋼琴名師柯秀亭老師的報道。到2022年7月30日,閱讀量仍然隻有3000+。
翻看時任南北卡站負責人毛光勇與柯老師本人的微信對話可以看出,他們當時都很困惑,不知道為什麽閱讀量就是漲不起來。
柯老師的質疑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華人頭條”不隻一次報道她,閱讀量最少也有3.9萬以上。在這篇報道怎麽發微信群、發朋友圈,閱讀量卻巋然不動。
有關柯老師推文的閱讀量比較(點擊可放大)
導致閱讀量上不去隻有一個原因——審核發布的時間是4月15日,而站點在微信群推送的時間是4月21日或22日,晚了大約一個星期。
也就是說,稿件上平台上發布後,如果沒有及時通過微信群推送,後來在怎麽努力,閱讀量都上不去了。
例二:《讓每個人的笑容美麗燦爛得像好萊塢明星》
該推文在華人頭條2022年7月24日的截屏
無獨有偶。
2021年7月13日,“華人頭條美國卡羅萊納站”發布關於夏洛特牙科名醫陳青明醫生的報道,到2022年7月30日,仍隻有區區4000+的閱讀量。
從時任站長毛光勇與陳醫生對話的時間線可以看出,稿件在華人頭條上7月13日審核發布後,陳醫生提出修改意見,到7月19日才由站點正式推送到各微信群,也是晚了差不多一個星期。
實際上,“華人頭條”“貪汙”的,也隻有那些沒有及時分享的推文的閱讀量。
“正常”情況是,這個自稱在全球有140多個站點的APP,所發推文閱讀量動輒上萬、甚至達到上百萬,讓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平台自愧弗如。
“華人頭條”卡羅萊納站自2019年4月建立,幾乎不同預熱,第一個月發布的推文中,最高的閱讀量達到5萬多,13篇推文閱讀量過兩萬。
華人頭條卡羅萊納站2019年5月的推文
類似這樣一路高歌猛進到現在,盡管因為更加激烈的新媒體競爭,拉低了閱讀量,但隨便找一條,也會過萬。
華人頭條網站截屏
隨機看這條7月23日上午10:43發布的推文,到7月24日9時許,顯示的閱讀量已經達到1.5萬+。
再看這條——
華人頭條網站截屏
7月28日23時左右發布的另一則推文,到7月30日閱讀量已經是1.5萬+。
就是說,在“華人頭條卡羅萊納站”發布的稿件,隻要通過微信群轉發,閱讀量都可以輕鬆上萬。
如果不通過微信群轉發,閱讀量因為少於3000,就幹脆不顯示。
比較轉發和不轉發,以及最前麵兩例沒有及時轉發,讓人懷疑:“華人頭條”是不是有個閱讀量放大器,在推文剛發布的一周內,可以將閱讀量幾倍甚至數十倍放大?
其實,在南北卡華人社區,除了少數廣告商家之外,讀者很少關心閱讀量有多大。
據不完全估計,北卡州大約有三四萬華人,南卡州華人不到一萬。這四五萬華人中認識中文、每天用微信能占兩成就不錯了。
老牌媒體《世界日報》有個美東南版微信公眾號,每天也通過微信群發布推文。
7月27日早上6點47分發布的一則推文(如下圖),在北卡幾十個群由兩個不同的人先後推送,到7月30日上午7點左右,閱讀量是388。
微信公號截屏
《世界日報》這個公眾號的推文,閱讀量四五百很正常。“華人頭條”為什麽可以多出來成千上萬?
話說回來,關於柯老師和陳醫生的報道,有三四千的真實閱讀量,在南北卡已經是很熱門的新聞了。
“華e生活南北卡華人資訊”創立不到兩個月,發布的推文中隻有一篇能與之比肩,這是經過不少讀者轉發、廣泛借力才能達到的流量。
華e生活微信公號截屏
“華人頭條”子虛烏有,告“作者”侵犯“著作權”
近日,新媒體“華人頭條”所屬的福建可比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美國一律師向“華人頭條卡羅萊納站”原負責人寄來律師函稱,認為對方創辦的“華e生活網”及微信公眾號“華e生活南北卡華人資訊”采用“華人頭條”上的廣告設計圖案,侵犯了著作權。
律師寄來的厚厚一匝圖案,著作權屬於“華人頭條”嗎?
華人頭條委托美國律師發送的函件附件
所謂著作權,走遍天下的一條公理是,天然就屬於作者。
律師函中,還附送了幾篇推文的截圖,認為“華e生活”轉載某些推文也侵權了。
華人頭條委托美國一位華人律師發來的函件
“華人頭條”知道這些推文的作者是誰嗎?難道認為,隻要是平台上的東西就是你們的?
實際上,“華人頭條”在每則推文後麵都附上這樣的免責申明——
華人頭條推文截屏
“華人頭條”APP在登錄注冊頁麵上,有一欄“免責聲明”,附上的也是幾乎同樣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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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許多新媒體平台一樣,作者在華人頭條上發布的作品著作權是他們自己的,所以也要文責自負。
湖北人本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本蓮指出,著作權來自於作者對作品的創作,作者當然得成為作品的著作權人。著作權人可以采用很多方式行使自己的著作權,比如許可他人使用、轉讓等。從法律性質上看,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利,任何人均負有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義務,因而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又無其他法律上的依據,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權人的專有權的行為均構成侵權。
她說,從“華人頭條”的免責聲明上看,任何在其平台上發表文章或資訊的作者,並沒有把著作權轉讓給“華人頭條”,且每個作者也負有在其作品中不侵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義務。另外,在毛光勇先生與福建可比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協議中,也未約定毛光勇先生在合作期間在“華人頭條”上發表的自己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屬於公司,毛光勇先生在“華人頭條”上發表作品,與其他用戶一樣擁有作品的著作權。因此,福建可比公司主張毛光勇先生侵權應該是對雙方的合作協議理解有誤,或者對其平台上著作權的歸屬存在誤解。
媒體為廣告商設計名片,最後由廣告商授權發布,著作權要麽屬廣告商,要麽屬於設計者。而“華人頭條卡羅萊納站”發布的絕大部分廣告名片,都是原站點負責人毛光勇設計的。
毛光勇已經通過微信向華人頭條創始人黃琪旺及負責人惠玉寧等,提出了非正式書麵交涉,要求“華人頭條”停止發布毛光勇設計的廣告名片。
2015年創立的新媒體“華人頭條”,到2019年美國卡羅萊納建站時,據稱有130多個站點。
創始人黃琪旺先生曾在阿根廷創業多年,期間經曆生死大劫,回到祖國故鄉來做吃力不討好、還很燒錢的新媒體,確實是有一番“家國情懷”。
北卡萊特公司與福建可比公司簽訂兩年合同,從2019年4月開始到2021年4月到期。
因為疫情等各種原因,到期之後總部不管不問,站點也沒有理會,運作到今年6月7日,可比公司發來一個解約聲明。
合作到期不續約,很正常。
可解約的理由不正常,主要原因是,認為南北卡站點開設自己的網站,不能全心全意運作“華人頭條”。
可是,“華人頭條”的現有加盟站點幾乎都是海外媒體。黃琪旺曾說,創立“華人頭條”就是希望給華人報紙等傳統媒體一個提檔升級的網絡平台,“發揮’以僑為橋,為僑搭橋’的優勢,用心傳播中國和世界的聲音。”
加盟合同上也沒有不允許站點運營自有媒體的約定。
宣布解約之前,包括黃琪旺先生在內的總部主要領導,與南北卡站負責人毛光勇遠程開了一個協商會。
毛光勇陳述自創媒體平台的理由,大致是:建設南北卡華人自己媒體平台是一個媒體人將其作為一輩子事業來做的基礎;“華人頭條”畢竟是總部在中國大陸的媒體,中美關係長期不穩定,上一任總統封殺海外版“抖音”一度進入操作程序,並揚言要全麵封殺微信,站點在主打“華人頭條”的同時,運作自己的平台作為補充,也是為了防患於未然。
黃琪旺聽後哈哈大笑,反複說:“要是我們被美國封殺了就好了。”言外之意,“華人頭條”如果被美國封殺,就證明具備足夠的影響力了。
可是,一旦封殺,那些一心一意和華人頭條合作的站點怎麽辦?而黃琪旺標榜的“當好‘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全球傳播的踐行者”又何從踐行?
他投入巨大的財力和精力,全身心打造的“華人頭條”不能就為了求個關注吧?
話說回來,合同到期後,“華人頭條”可以無理由解除加盟合同。
但對於苦心孤詣花費3年多心血,讓“華人頭條”在美國南北卡州從大家聞所未聞,變成影響力最大的媒體平台的創始人,不是最大的諷刺和懲罰嗎?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總部介入加盟商內部事務,串通原站點聘請的兩個兼職接手運營。
於是種種令人不齒的反水、告狀、汙蔑、陰謀都耍出來了。
這不是放縱人性的惡、陷人於不忠不義嗎?
黃琪旺先生可能沒有意識到,“華人頭條”在南北卡的“政變”損害的是媒體和媒體人的整體形象,損害了華人社區原本包容、團結的良好氣氛。這與創辦“華人頭條”的初衷不是背道而馳嗎?
在多次召集海外站點負責人的交流會上,黃琪旺先生主張用“商人的思維辦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