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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之理】

(2024-03-26 09:01:43) 下一個

【貞元之理】

造化起於元,止於貞。

三元皆有貞元。

以八字,年為元,月為亨,日為利,時為貞。

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時吉者,後半世吉。

以大運看,以初十五年為元,次十五年為亨,中十五年為利,後十五年為貞。

元亨運吉者,前半世吉,利貞運吉者,後半世吉,皆貞元之道。

然有貞元之妙存焉,非特絕處逢生、北盡東來之意。

仁之壽終,既終之後,運之所行,果所喜者歟?則其家必興;果所忌者歟?則其家必替。蓋以父為貞,子為元也。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機。

 

任氏:貞元之理,河洛圖書之旨;

先天之卦,乾南坤北,故西北多山,昆侖為山之宜;

東南多水,大海為水之歸。是以水從山出,山見水止。

夫九河瀉地,極汪洋澎湃之勢,溯其源,皆星宿也;

夫五嶽插天,極崇降峻險之形,窮其本,皆昆侖也。

惟人有祖父亦然,雖支分派衍,莫不皆出於一脈。

故一陰生於坤之初,一陽生於乾之始,所以離為日體,坎為月體。

貞元之理,原於納甲,納甲之象,出於八卦。

故父乾而母坤,震為長男,繼魄純黑而為坤象。坤者,猶貞之意也。

初三光明三分,一陽初生,震之象也。震者,元之兆也。

初八上弦,光明六分,兌之象也,兌者,猶亨之理也。

初十八日,月盈而虧缺三分,巽之象也。猶利之義也。

是以貞元之道,循不之理,盛極而衰,否極而泰。

人生在世,運吉者昌,運凶者敗,至於壽終之後,而行運仍在,觀其運之吉凶,而可知其子孫之 興替。

故其人既終之後,而其家興旺者,身後運必吉;其家衰敗者,身後必運必怨。

造化有定,數之不可逃。

為人子者不可不知考之年,而善繼述之。若考之身後運吉,自可承先啟後;如考之身後運凶,亦可安分經營,挽回造化。

若祖宗富貴,自詩書中來,子孫享富貴,即棄詩書者;若祖宗家業,自勤儉中來,子孫享家業,即忘勤儉者,是割扶桑之幹而接於文梓,未有不稿者,決渭河之水,而入於濕川,鮮有不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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