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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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上偶遇多年前婚禮後消失的新娘 討還錢款不成將其殺害

(2024-08-04 04:35:53) 下一個

 2009年,河南省南樂縣24歲的路某在別人的介紹下認識了當時20歲的郭某某,兩個人在2009年農曆7月舉行了婚禮,但是並未去民政部門登記。路某姐姐向紅星新聞表示,在婚禮儀式舉行20多天後,郭某某突然帶著路某給其的彩禮消失了。

  此後,路某和郭某某各自結婚。直到2021年,路某在某短視頻平台上偶然刷到郭某某,在聊天中郭某某以“和現任老公離婚需要請律師”等理由希望路某能借些錢給她。抱著和“前妻”能重歸於好的幻想,某又轉給了郭某某4萬多元,直到他發現郭某某和她現任老公段某關係其實很好。

  在多次向郭某某和段某索要錢款不成後,去年5月4日,在再一次索要錢款的衝突過程中,路某用刀將郭某某和段某刺死。今年4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路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路某和郭某某2009年舉行婚禮前拍攝的照片(受訪者供圖)

  新郎姐姐:

  結婚儀式20多天後 新娘帶著彩禮消失

  路某姐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路某和郭某某辦婚禮時,路某24歲,當時這在當地已不算早了。雖然郭某某帶著一個孩子,但是考慮到自家條件不算太好,且某還有一個臥床的母親需要照顧,所以家裏人對女方帶著孩子沒有提出什麽異議。

  “我們一直說要去民政局辦理登記,但是郭某某以身份證找不到等為理由拖延了好幾次,後來家裏就先辦了儀式,辦儀式之前連彩禮帶禮物,一共給了女方4萬多,這其中很多錢還是我們家向親戚朋友借的。”路某姐姐說。

  路某姐姐稱,原本以為小兩口的日子就此會順利過下去,但在結婚儀式結束後20多天,郭某某帶著孩子突然消失了。

  “那天我弟弟帶著郭某某和孩子去超市買東西,她說自己和孩子在外邊等著,讓我弟弟結完賬去找他們,結果等我弟弟結賬出去之後,發現兩個人都不見了。”路某姐姐稱,此後他們一家都給郭某某打電話,一開始是沒人接,後來接通了之後就有一個男的破口大罵,再之後就徹底聯係不到郭某某了。

  路某姐姐還表示,路某和郭某某其他家人此前聯係並不多,郭某某消失後,家裏人意識到,他們可能遭遇了騙婚。

  一審判決書顯示,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路某經人介紹與郭某某相識,於2009年農曆七月份舉行結婚儀式。二人在一起生活二十餘天後,郭某某帶著彩禮離家出走,路某多次尋找郭某某未果。

  關於彩禮的問題紅星新聞詢問了郭某某的一位親屬,其表示並不知情。

  12年後網絡平台再相遇

  供稱“前妻”再提出借錢 現任妻子因此離婚

  郭某某離開後,對路某情緒打擊不小。按照路某姐姐的說法,路某之前是一個比較開朗的人,但在2009年後開始變得內向,他們認為或者和郭某某有關係。此後不久,路某的母親也鬱鬱而終。

  2012年,路某和另外一名女孩登記結婚,隨後他們也有了孩子。在母親去世後,路某買了一輛小貨車給別人拉貨,生活不算富裕但比較安穩。“據我所知,夫妻倆偶爾會吵架,但是並沒有什麽大的矛盾,他一個月能賺5000多塊錢,日子算比較正常。”路某的姐姐這樣說。

  2021年,路某在某短視頻平台刷到郭某某的賬號,重新和她取得了聯係,得知郭某某生活在山東聊城莘縣,這裏和路某生活的河南濮陽南樂縣相鄰。

  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路某的一審判決書中,有路某對當時經過較為詳細的描述。路某說,在與郭某某重新取得聯係後,郭某某說自己在2010年12月與另一名男子段某登記結婚。但是郭某某告訴自己,段某對她並不好。隨後郭某某“段某掙錢少、和段離婚請律師、租房子”等理由向路某借錢,前後借了有4萬元左右。路某在供述中還稱,自己確實有和郭某某重新生活的想法。

  一審判決書中顯示,在得知路某借給了郭某某錢的情況後,路某當時的妻子在2022年5月和其協議離婚。

  一審判決書中路某的陳述顯示了他和郭某某矛盾升級的原因。“到了2023年正月十四日,我發現她沒有在外麵租房子,給我說的都是騙我的。”路某說,發現被騙之後,覺得她不是過日子的人,就多次找郭某某要錢,並發生糾紛。

  多次上門討要錢款

  衝突中將“前妻”及其現任老公

  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的多段證人證言顯示,2023年5月4日案發前,路某曾多次去郭某某和段某生活的村子找他們要錢,在其間發生過衝突。而那些錢,路某一直都沒能要回來。

  路某家人提供的視頻顯示,郭某某曾經對上門要錢的路某進行過辱罵。據郭某某和段某生活所在地的村支部書記說,此前路某還曾找過他,讓他去調解和郭某某之間的糾紛,但是村支書表示解決不了,建議他們去法院起訴。

  據段某父親說,郭某某和段某之間的關係並非像郭某某對路某的描述那樣。兩個人感情挺好,也沒吵過架。“對我和俺老伴兒也挺好。”

  路某的供述顯示,2023年5月4日一早,他又來到郭某某和段某居住的村子,在遇到二人後,他們均表示並不欠錢。

  “過程中,段某駕駛電動三輪車過來了,撞到我車上了,把我車的大燈和保險杠都撞壞了。段某和郭某某打我,段某在旁邊拍照還罵我,說今天你別想跑,一會兒拿刀治死你。過了不知道多長時間,段某拿磚砸我,我躲過去了,磚砸在我車前擋風玻璃上了……”路某供述稱。

  路某的供述還顯示,“後來段某又拿磚砸來,自己又躲過去了,生氣也害怕,就在自己車第三排座下邊拿了一把刀……隨後,路某對郭某某和段某接連砍刺多刀。

  後經鑒定,段某係被用單刃銳器砍擊、捅刺多處致使失血性休克死亡。郭某某同樣也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審判決書顯示,案發後路某離開現場,2023年6月1日,路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被告人認為自己“正當防衛”,提起上訴

  今年4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路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路某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路某犯罪性質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一審中,路某曾辯稱自己“是被打的不行了才進行的還手防衛”,路某辯護人提出“路某行為係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而法院審理認為,路某多次向郭某某索要錢款時發生糾紛的證據足以證明,路某明知道郭某某不認可借其錢款,郭某某亦不會還其錢款,在要錢時會與郭某某方發生衝突的情況下,路某具有殺害被害人的意願,並準備作案工具,與二被害人發生衝突並將二被害人砍刺致死,不能認定路某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對於路某方提出的“其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郭某某、段某均對本案的發生具有過錯,且段某係重大過錯”“被告人路某係初犯、偶犯,主觀惡意不大,且構成坦白,應對其從輕處罰”等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路某姐姐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他們確實認為路某犯了錯,但覺得確實是對方先動的手,而路某在一審判決後提出了上訴申請,法院也通知受理了。

  郭某某親屬表示,郭某某和段某遇害後,他們家裏的孩子隻能由老人照看,“相信法律的公正判決。”(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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