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底是什麽?聖經上說了一大段(哥林多前書 13:4-8),也給不出個明確定義,說的都是具體的表現。其它的定義也隻是強調某種正麵的情感。愛的本質是什麽?其實就是“提高安全感的行為”。‘愛別人’就是提高別人的安全感,‘被愛’就是別人提高自己的安全感,‘自愛’就是自己給自己提高安全感。
為什麽同一個人會表現完全不同的兩麵?因為安全感的變化,過度的安全感和不安全感都會激發人類最醜惡的一麵,所以永遠不要測試人性。所謂的同理心就是能理解別人的不安全感。婚姻中的所有矛盾都可以總結為兩類:1. 你沒有提供我需要的安全感,2. 你的存在對我的安全感已經沒有影響。第一類叫恨,第二類叫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