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下新疆問題
美國和西方其它國家和中國就新疆問題的爭議的一個焦點就是如何看新疆維吾爾人被關的問題。據說,剛開始時,中國是不承認有維吾爾人被關的,後來因為沒辦法,隻得承認了。
關的是什麽人? 被政府視為有恐怖主義傾向或言行的違法或者犯罪人員。下麵是摘自中國政府的官方新聞的:“目前進入教培中心的學員有三類:
一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
二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有現實危險性,尚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主觀惡性不深,能夠認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自願接受培訓的人員。
三是因恐怖活動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被定罪處刑,刑滿釋放前經評估仍有社會危險性,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在刑滿釋放後進行安置教育的人員。
對第一類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處理,由教培中心進行幫教;對第二類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檢察機關經審查作出不起訴決定後,由教培中心進行幫教;第三類人員在刑滿釋放前經評估具有社會危險性的,依據人民法院決定在刑滿釋放後進行安置教育。”
其次就是叫什麽名字。中國官方稱呼是“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簡稱“教培中心”),西方人有各種各樣的稱呼,常見的有“再教育營”(reeducation camp),拘留所(detention center),更難聽的有“集中營”(concentration camp)。
以上這些叫法也許會欠妥,甚至完全濫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方人用來向世人表達這類設施都是違反這些人的意誌把他們給關起來了的營地(camp)或者場所(center)。
首先,這些人去那裏是因為在中國政府眼裏是違法或者犯罪,所以他們是作為犯人被放在一起的。
其次,這些人沒有選擇。不僅不是自己自願去的,而且不能自願離開,他們是被強製進去的。一去就不能出來,直到被認為是滿足一定的條件或者標準後才能出來,不管叫什麽,這些人都是給關起來。
第三,這些受的所謂的教育肯定不是正常的教育,而是他們不得不接受所謂的教育。所以,與其說是教育不如說是懲罰,不然就應該讓人家有選擇。
這種地方,以前在中國叫勞改營,現在中國叫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教培中心)、不管叫什麽,都是把“犯人”給關起來讓他們接受教育或者勞動改造的地方。叫什麽,性質都是一樣的。
二,人數的爭議。境外一些媒體稱新疆教培中心學員“有上百萬甚至兩百萬”,中國政府曾在許多不同的場合說這純屬捏造、毫無根據,可似乎沒有指出到底關了多少人,都在哪些地方關著。
三,到底還有沒有,如果有為什麽不讓聯合國人權官員參觀。中國政府和新疆地方政府都曾經表示會歡迎西方人去參觀,可實際上呢,西方記者很難弄到去新疆自由采訪的證件。 不僅是西方記者,即使是聯合國的人權組織想去新疆一次也是難上加難。人權專員好不容易去一次,還沒能參觀真正的“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隻被帶到一個已經被關掉的 “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去了。下麵是相關報道:
在首都烏魯木齊和另一座大城市喀什,巴切萊特會見了共產黨和安全部門的高級官員,並參觀了監獄和前“職業教育培訓中心”(VETC)等設施。多年來,北京一直堅持認為,VETC 係統是其應對該地區恐怖主義和貧困的一部分。可是,等巴切萊特去參觀時,“政府向我保證,VETC係統已經拆除,”這是她在廣州會見記者是講的。
從這個看來,現在似乎又否認有人被關在寄宿學校裏進行職業教育培訓,真的是這樣嗎?
四,能否叫種族滅絕。嚴格來講,種族滅絕應該是指以滅絕某個種族為目的對該種族進行大規模屠殺的行為,中國政府在新疆並沒有這樣的行為,這就是很多國人不理解美國和歐盟為何說中國在新疆搞種族滅絕,我也認為他們這麽做多少有點危言聳聽。
不過,他們用的種族滅絕更可能是指文化層麵的。這一點國人很難認識和理解。 對中國人來說,搞這類教培中心對“違法犯罪”的人來說比上監獄要好多了,不僅不是坐牢,政府還出錢給這些人受教育,學習些基本的技能,讓他們能更好地融入社會。
可是,政府為何這麽做呢?首要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給這些人提供受教育的機會,而是要維穩,把這些人關起來,對他們進行改造。不然的話,就會創造條件,讓新疆所有的老百姓都有這種機會,並且參與如否,全靠自願。
實際上不是這樣的。新疆自治區主席雪克來提·紮克爾曾這樣描述教育培訓中心,他說這些中心“並不像一些媒體講的,虐待學員、限製自由”。因為沒人看到,隻憑傳說,虐待學員如否很難考證,但說沒有限製自由大概很難服眾,原因上麵已經說過。
他接著說“實際上我們這個中心,是一所寄宿製的學校。在這裏的學員,都是免費食宿,學語言、學法律、學技能,”說是學校,卻不是學校。因為學校不是強製性的,即使住校必要時也是可以回家小住或探親的,而這些人都沒有這個自由。還有就是學校會對一般人群開放,而這些所謂的學校卻不是這樣的,
還有就是說寄宿學校並不一定是好東西,加拿大和美國已經禁止的那種強加在印第安人身上的用來同化印第安兒童的也是寄宿學校。辦那些學校現在被美國和加拿大政府和人民認為是文化甚至實際意義上的種族滅絕的行為。
有人可能說兩者不一樣,也許。但在美國和其它西方國家人的眼裏,兩者可能並沒有本質的區別,目的都是為了馴服或同化異族人,如果有的話,也隻是程度上不同而已。但在西方人眼裏,這可能已經夠成文化意義上的種族滅絕了。
當然,是不是這樣值得商榷。同樣,應不應該把這些人都關起來也值得商榷。還有如果真關起來是不是可以更透明一點,讓人可以去參觀。
與其自己在那費老大的力氣說沒有人家又不信,不如讓人家自己去看看是不是真沒有。如果真沒有的話,相信人們不會再那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