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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 作昌隆縣小吏時的一首詩

(2025-06-12 19:04:26) 下一個

有碑文史料記載:李白,字太白。少為當縣小吏,後於此山讀書,於喬鬆滴翠之坪,有十載。當縣,就是劍南道綿州府昌隆縣(今四川江油市)。

在任期間,李白寫過一首有自序的五絕詩:

白微時募縣小吏入令臥內嘗驅牛經堂下令妻怒將加詰責白亟以詩謝雲
素麵倚欄鉤,嬌聲出外頭。若非是織女,何得問牽牛。

縣令作詩吟出野火燒山後,人歸火不歸,一時不知如何說下去,李白馬上焰隨紅日遠,煙逐暮雲飛。

這樣在上司麵前搶風頭露才華,讓縣令情何以堪?

有一次跟縣令外出視察,李白幹脆直截了當,作詩(此詩我沒查到)諷刺縣令毫無同情之心。

李白還常常無視宵禁法規,晚上出去喝酒。

李白引起縣令不滿,心中惶恐,就辭職隱居大匡山,讀書習劍10年之久。
李白第一次從政,就這樣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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