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12)
2018 (153)
2019 (199)
2020 (142)
2021 (192)
2022 (158)
2023 (74)
看來,美國經濟真得不景氣了。連俺們小區這種鳥不拉屎人畜無害的大鄉下,也有賊來光顧了。
故事的發生是這樣的:
2/14,我把寄給XX事務所的支票放入信封,貼好郵票,放入自家門口的郵箱。
一周後,我做 online banking 時,發現支票在2/18就被取走了。當時覺得有點兒奇怪,這麽快?!但也沒多想,就拋之腦後。
結果,昨天收到XX事務所要求付款的郵件。這才知道,事務所根本就沒有收到這張好幾千刀的支票。
今天一早去銀行報失,銀行的小姐姐卻是司空見慣的樣子,很淡定地告訴我:肯定是賊從你家的郵箱偷走了,不接受反駁!
她說今年以來,她們銀行已經處理了很多起這類案件。所以不僅是俺們小區,俺們鎮的很多小區,也是賊光顧的對象。
小姐姐還說,她很奇怪,賊這次居然沒有更改 business check 上的地址。她最近處理的案子,賊都會把商業地址給更改掉換成私人地址,有時甚至把錢數也更改,然後鑽某些銀行在手機銀行管理上審查不嚴格的漏洞,用手機掃描做 deposit,把錢偷走。
雖然我的銀行最終會把錢全款退還(靠!我的銀行做冤大頭,而不是賊存錢的銀行,美國這銀行體製是不是很奇葩?),但我這個開支票的 business account ,則被銀行要求必須關掉。
我勒個去,二十多年的賬戶,哪兒那麽容易說關就關啊。
被賊偷走的錢失而複得的喜悅感,立馬蕩然無存。
銀行小姐姐還告訴我,如果想要抓這個賊,首先,需要我去起訴賊去存錢的這家銀行,迫使這家銀行提供所有關於賊的資料。
當我打贏官司拿到資料後,再去起訴這個賊。但那時,賊恐怕早就關掉賬戶,溜之大吉了。而且賊也不傻,既然敢偷,能在銀行開戶用真名實姓嗎?
所以,賊做這種事情,可謂無本萬利,沒有任何代價,鐵定還會繼續做下去的。
另外,今天我在銀行報案時,旁邊一桌的銀行小哥,也在處理同樣的案情。他接待的,是個白人大叔。後來一交流才知道,他是個警察。
我去!賊真是膽大包天,居然偷到了警察的頭上。
截圖是這個賊在我的被偷的支票背麵的鑒名,請大家都記住這個無本萬利的賊:Edwin Tes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