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在製定退休規劃時,社安金領取時間的選擇屬於一種財務決策。從投資角度看,提前領取並將其用於投資,往往優於延遲領取所帶來的增額收益。本文進一步討論另一個常見誤區。
根據美國社會安全局(SSA)規定,若受益人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Full Retirement Age, FRA)前開始領取社安金且仍有工作收入,將麵臨退休金扣減。在2025年,未滿FRA的個人收入限額為$23,400,超過部分將按每超$2扣減$1社安金的比例扣除。而在達到FRA的當年但尚未滿FRA的月份內,限額提高至$62,160,超限部分按每超$3扣減$1計算。從達到FRA的月份起,則不再受收入限製,也不會發生扣減。
舉例來說,若受益人在62歲時開始領取社安金,每月$1,500,年收入超限$10,000,則當年會被扣減社安金$5,000。到67歲(其FRA)時,因收入低於限額,不再發生扣減。許多人由此認為,因收入超限導致的社安金扣減意味著提前領取不劃算,認為應等到無工作收入或FRA甚至更晚再領取以避免所謂財務損失。事實上,這是一種誤解,這種收入扣減並不會造成社安金的永久損失,SSA在達到FRA後會通過重新計算進行包含通脹調整的補償。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提前領取社安金並將其投資的收益,仍可能優於延遲領取。
首先,應區分兩種截然不同的提前領取社安金的減額機製:1. 提前退休扣減(Reduction for Early Retirement): 這是針對在FRA前領取的永久性減額,基於個人在領取社安金時的PIA(Primary Insurance Amount,主要保險金額)按提前月數計算扣減。PIA本身每年會根據生活成本調整(COLA)上調。2. 收入超限扣減(Earnings Test Withholding): 這不是懲罰性機製,也不是在FRA時兌現扣減的機製,而是一種在FRA時補償性調整機製。SSA 會在FRA時重新計算,視被扣減的月數為未領取月數,並據此減少提前領取月數,從而提升FRA後的每月社安金份額。因此就1而言,前文論述提前領取的社安資金若用於投資,其複利效應可能遠超延遲領取的增額。而對於2,本文論證,雖然由於工作收入扣減減少了社安金的投資本金,但這種扣減本身可以得到未來社保金延期補償,亦即將提前領取社安金月數變小或者年歲延後而重新估算PIA的扣減百分比而在FRA時得到較高的退休金份額,而減量的社安金份額亦可在長期投資上獲益。
補償機製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提前退休月數為n,因收入超限累計被扣金額換算為等效未領取月數為m,則實際提前月數n-m,新的扣減比例為x = min(36, n-m)*0.5556% + max(0, n-m-36)*0.4167%。以例中個案為例,受益人退休月數從62歲到66歲共48個月,社安金扣減金額總計$20,000。換算為等效未領取社安金月數為20000/1500=13.33,因此社安金折扣百分比36*0.5556%+ 10.67*0.4167%=24.45%。由於受益人提前5年領取社安金$1,500有30%扣減,故其PIA應為$1,500/(1-30%)=$2,143。如果PIA未受通脹以及領取社安金後工作收入的影響,則在FRA時每月社安金將調整為$2,143*(1-24.45%)=$1,619。若PIA在FRA時由於COLA或工作收入變化而有所調整,則按新的PIA計算調整社安金。
如果換一種思路,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收入超限扣減的延緩補償機製。假定將提前退休領取的社安金全部扣減,則等效未領取社安金月數等同於相對FRA提前領取社安金的月數,而當在FRA時,受益人將得到100%的PIA,即為FRA時的社安金。事實上,這也等價於SSA的延時補償政策:受益人在提前領取社安金的12個月內,可以一次性申請退還全部領取的社安金。在這種情況下,未來在FRA時重新申請,受益人的社安金將按其時調整的全額PIA支付。
由此可見,收入超限導致的社安金扣減並不會永久減少個人整體福利。SSA會在FRA對PIA重新計算調整社安金,即視被扣減的月數為未領取月數修正或者說減少提前領取社安金的月數,從而提高在FRA時社安金領取額。因此,隻要提前領取的資金能夠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即便收入超限扣減,其長期收益仍可能高於等待FRA甚至延遲退休所獲得的增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