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
關於回國的海外華人回去探親派出所登記一事,網上議論紛紛。有的說要登記,有的說不要登記也不要緊,有的說登記了被派出所找麻煩,有的說不登記要被罰款。
回去住酒店的,不用自己去派出所登記,因為酒店代你登記了,簽進時候,需要你的護照主頁、簽證頁以及入境章頁複印件,酒店根據這些在網上填外賓接待表,現在這個可能是全國聯網的。
住私人家要不要去登記?不登記會不會被罰?覺得這也是一個小馬過河的故事。就像你過各國海關,有的順利通行,有的被關小黑屋訊問幾個小時,有的帶了違禁物品也沒有被查,有的沒帶也行李箱被翻個遍。
各人機遇不同。不過我覺得那種說登記了被派出所天天監督喊去問話的不太真實,派出所民警吃飽飯沒事幹?如果是超過24小時去登記,登記的時候可能會被民警責問,那也沒什麽委屈的,無論如何,你是違規的一方,被批評那還不是應該的?但是你都按要求登記了,派出所幹嘛要天天查你給自己找麻煩?
有人說,怎麽歐美國家沒聽說要登記?你去歐美是住酒店,酒店登記的時候必須要出示護照,複印你的護照的。你有機會住私人家嗎?反正我們出去旅遊都是住酒店,不就是省個酒店錢嗎?幹嗎要給別人添麻煩?給自己帶來不便?不知道美國,歐洲大陸據說警察可以隨時抽查路人的身份證的。上次還看見有人說,歐洲國家鼓動偷渡者往英國跑就是說英國不檢查身份證。。。其實,英國警察也是有權力隨時檢查的,stop and search, 看見哪位鬼頭鬼腦的可疑,就可以叫住檢查的,不過英國警察很溫和,一般不會這麽做。再說英國警力不夠,抓小偷都慢三拍,哪裏這麽沒事找事幹的?
外國人在英國居住也是要警察局登記的。我自己就因延誤登記被專門叫去市警察局訓話過一次。每個人外國人沒有永久居留的,以前都有個警察局登記的小本本,上麵有居住地址,每換一次地址必須自己去警察局登記處記錄一下。我們是良民,每次搬家都及時去報告。但那次我們是買了房子,我當時在讀博士,還要管孩子和做家務很忙,忘了去報告。我去申請駕駛執照更換地址時候不知怎麽被警察局知道了,打電話通知我立刻去市警察局,我趕緊領著孩子去了市警察局。到了警察局,一個警官過來,開始是很嚴肅地批評我,說改變地址不及時去報告是很嚴重的情況等等,我陪著笑。。。真的被嚇住了!後來那個警官看著一個年輕女子,怯生生地,還帶著個幾歲的孩子,英語還不好(可能不知道我在讀博士哈哈),態度就緩和下來,和藹地說以後換地址一定要來及時登記,就讓我們回家了。後來我們很快拿到綠卡,就再也不用去登記了。
我以前回國從來沒登記過,不是我不遵紀守法哈,而是我以前回國哪怕是回兩邊家中也都是住酒店。家裏本來就臥室都有人住著,沒有空房等我一年回來住幾天。我們去住就會給家人帶來不便,還打攪老人本來的生活習慣。住酒店大家都方便。隻有去年回國,我在我妹家住了兩晚,因為我父親去年走了,我妹夫在外麵出工,家裏隻有我妹一個人。我是個遵紀守法的,當然會去派出所登記的。我妹給派出所所長打電話詢問:我姐從英國回來住家裏要不要登記?對方說:需要登記的。當時派出所所長讓我妹手機傳過去我的護照主頁、簽證頁和入境章頁照片,我妹說派出所所長後來又來電話要了一個我妹家的地址門牌號碼。後麵就再沒來電話了。回國登記是很簡單的事,家家親屬都應該有當地派出所電話的。
我就不理解,這件事有啥可抱怨的呢?入了外籍,就不要把自己再不當外人了!外國人在中國私人家過夜要登記不是很正常嗎?也是為了保護外國人安全嘛,否則,假如一個外國人在中國失蹤了,外國使館要求中方幫助調查,有登記才能有追蹤。各個國家有不同的法規也很正常。有的人談起法治來頭頭是道,怎麽自己一被執法,就覺得不應該了?就覺得自己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了?國內民警依法辦事反而被埋怨責怪了?這是不是雙標呀?
如有不清楚的,中國的外國人入境卡有兩聯,一聯是自己填好進海關時候交上去;另一聯是自己保留的,上麵是外國人入境後注意事項,中英文雙語的,有圖有真相:
大家看清楚了,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派出所登記的,親友代為登記就可以了。
原創作品,謝絕轉載!
外國人在中國私人家過夜要登記就是不正常啊。
我舉的例子不過說明我們小英違反了法規也要被警察叔叔叫去訓話滴!各國法律不一樣,入鄉隨俗。中國也不是歐美的殖民地,為啥要和歐美法律完全一樣?假如這種規定你覺得不舒服,你可以不去嘛!這是各人自由不是?用得著一看到不同意見就開口罵人?到別人的院子裏麵來撒野,太沒風度!自己不覺得難為情嗎?
別的網站有個同學說他是上海的,是去派出所登記的,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