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比較粗心和丟三落四的人。
上小學時,經常丟鑰匙,配鑰匙的攤主隻要見我路過就躍躍欲試。鉛筆盒裏的鉛筆和象皮永遠是新的,如果偶然有一隻鉛筆或象皮被我用成了半隻,那我就會很有成就感,證明我很久沒丟東西了。考試時,一道大題做完了兩小題就忘了最後一道,自以為可以考100分的卷子一發下來就隻有七八十分。(上次專門寫文痛悔過這件事)。老師為此特意家訪,每次我都表示痛改前非,可下次還是照犯不誤。老爸說,這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成了家以後,有一回和先生一起做飯,油下了鍋才發現雞蛋沒了,趕緊騎車去買,也許是太餓了,回來的時候著急了些,結果20個雞蛋顛碎了12個,更糟的是還把錢包留給了賣雞蛋的老太太。先生非常冷靜地說,這很正常,十分正常,發生在你身上一點兒也不奇怪。然後他一邊挽救碎裂的雞蛋,一邊咬牙切齒地說,你不能當醫生,你當醫生就是草菅人命。你或者開錯藥,或者切錯部位,或者把手術刀丟到病人肚子裏!!!
來到加拿大,先生不再擔心我丟錢包,因為我不再用錢包,上哪兒購物,隻帶一張VISA卡。
這日,天氣寒冷,刮象刀子一樣的大風。我們家的冰箱又空了,就決定去離家不遠的超市去買。匆匆從抽屜裏拿了VISA卡,就頂著風出了門。一路上臉皮被吹得生疼,心想,都說人臉上的皮膚是最薄的,怎麽就能抗住這零下20度的寒冷。想著想著就到了超市,蔬菜水果被漂亮地排在貨架上,看著就想買,肉類也被整得幹幹淨淨。沒時間多挑,拿了幾樣經常吃的品種,就衝到了收銀台,待收銀小姐滋滋刷完每樣東西,我就掏出了我的VISA卡,還未遞到小姐麵前,便驚得滿臉通紅,那不是我的VISA卡,是一張顏色與我的VISA卡相同的電話卡。收銀小姐看著發窘的我,明白了發生了什麽事,專業而可親地對我說:“小姐,請讓一下,後麵排隊了。”
我頭也不回地逃出了超市,忘記帶上帽子,冰涼的雪花鑽進了我的脖子,讓我清醒地明白了一件事。 怪不得前幾日我跟先生商量是否讓我一人回國探個親,他立即真誠地“咆哮”,你不要下了飛機才發現不是到了中國北京,而是到了印度孟買。
唉,這麽粗心的我,目前從來沒有丟掉的,就是那些與情感相關的記憶,那些事情,我怎麽會記得那麽清楚,那麽仔細呢?!
也許就因為對生活的細節粗心了,所以才對各種不同情感上的記憶十分在意吧,這麽說來,粗心也不能完全算缺點,說不定,還算優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