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暴說不

普及關於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識,澄清家暴的心理與法律誤區,幫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動國內關於家暴的立法。
個人資料
正文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7(圖)

(2011-10-23 13:17:36) 下一個

來源自反家暴義工Youshijie的博客 

我前夫和遊強之間的根本區別就是:對妻子不尊重和對妻子尊重

他們兩個人都是家裏管賬的,賬單來了要付賬。當年,我和孩子在客廳玩,前夫給銀行打電話之前要求我和孩子去臥室,關上門。因為我們太吵,影響他打電話。我說,這是無繩電話,你自己上樓去不好嗎?不行,我們要讓他,他在幹正事,我們在玩。。

遊強付賬,不會覺得我和孩子們打擾了他,他喜歡和我們在一起;另外,如果覺得太吵的話,他會自己悄悄地離開。

推卸責任是施虐者的特性之一。我前夫也不例外。前麵提到的車燈事件,電話“你踢了我的狗事件”都是推卸責任的。還有一件事:兒子兩,三歲的時候,特別好動,到處亂竄。從mall裏出來,一個沒注意,就串到parking lot 的道上去了。是挺危險的。前夫立刻責怪上了。說什麽你當媽的根本沒有責任心,怎麽不管他之類的,我反問:你不也在嗎?你當爹的呢?最為典型的推卸責任:我向前夫提出離婚後,他就後悔同我結婚了,而且是他的前女朋友的錯,如果她不離開前夫,他就不會認識我,同我結婚,自然也就沒有離婚這一說了。

 和遊強一起也發生過小孩亂跑這樣的事。我和遊強很快就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下次我們出來之前一定要有一個人牽著他的手,強製性地牽著他的手。我提議教育小孩,衝進paring lot 這樣做太危險,車可能撞上你等等,你應該左右看看,而且不能跑。。。多幾次小孩也就不亂跑了。

在經濟上,前夫和遊強的做法的不同,也體現著尊重和不尊重。前夫說,我對你多好啊,我的錢都給你用(好像他不用)。家裏的錢,我是有權access,但買什麽東西,他是嚴格控製的。經常還要說一些諸如你養不起了啊,一類的話。就在我提出離婚之前,他要我們將賬戶分開,因為他養不起我。遊強說,我和你分享我的一切,錢,我的時間,我的房子。。。我要買什麽東西,他不會不同意。比如他不喜歡的裝飾品。他說裝飾品沒有什麽實用價值,是dust collector(灰塵接受器)。學理工的男人哈。我有我的理論,dust collector 讓我看著心裏歡喜,對我的心理健康有益,這就是它們的實用之處。他嘿嘿笑。照例,如果我要買,從不說什麽。當然,我也尊重他。要買之前,尤其是比較貴的物品,都會同他商量。我們去夏威夷,專門去了一個賣裝飾品的地方,買了好多的項鏈等等。(項鏈不是dust collector。)去阿拉斯加,他跟我說,阿拉斯加的玉石是全世界最好的,我帶你去買玉。我們又專門抽時間去買玉。他出差,給我買了10來條圍巾,還跟我說,那是給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的。你是我的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想起在我和前夫的結婚紀念日,我給自己買了印第安人做的項鏈,他就一直嘮叨我養不起,真的感慨萬分。

貶低我更是前夫經常做的,而且是毫無根據地貶低,好像貶低了我,他就更高。我做小生意的時候,他要我出去打工養活自己。我說累,他說我不動腦筋,累什麽累。我想讀書,先說我搶他的資源,接著說我不是讀書的料,然後說我讀了也找不到工作。我書讀出來,找到工作。說的是,你又不是憑的真本事,你不過會搞人際關係。我在公司做專業工作,同他一樣要動腦筋,要累了吧?no,誰不知道你在混!你們公司的人都在混。做小生意的時候,說我掙錢不能養活自己。我做一份專業工作,第一次拿回工資單回家:才這點錢?根本不夠養活你自己。等到他麵臨失業的時候,他就不這樣說了,馬上換了一幅臉。“老婆,如果我失業了,你會不會養我?”咦?我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還想我養他?

遊強從不貶低我。遊強喜歡整潔。東西要歸位。我沒有放歸位的東西,他默默地放歸位就是。從不指責,也從不要求我歸位。(當然我也很自覺,盡量尊重他的好習慣)但對兒子不歸位的東西,他是一定要他們歸位的。教育兒子是應該的,老婆就算了。

唯我獨尊也是前夫的特性。在外麵好像同誰都挺好。回家談論起來,沒一個他看得上眼的,全都是些混日子的人。當上經理的,也都是逼別人辛苦幹活得來的。沒有什麽本事。

 遊強對人總是尊重的。他總能看見別人的優點,比如,動手能力很強,比如,有pepole skills,幽默,有team精神等等。對我,當然也更不用說了。

我在回網友的貼裏說,我覺得我和前夫的婚姻生活同我的理想中的婚姻生活,相差太遠(本來嘛,家暴婚姻。但那時不懂)。曾想同前夫改善關係。我跟前夫說,我覺得我不幸福。他說,你還不幸福?有吃有穿,不擔心身份,你還不幸福?你就是太浪漫。我知道我不是20歲的對浪漫充滿幻想的小姑娘,我是個腳踏實地的媽媽。所以我問我自己:同這個人生活一輩子,我會後悔嗎?在我四十歲,五十歲的時候,我會後悔嗎?答案是:我要後悔,我不願意同他一起生活。前夫卻也不想離婚,說,比我們關係差的人多了,還沒有離婚呢,我們離什麽婚?(又是同人比,不看自己的內心的感受)。我去意已決的時候他說:同你生活的這麽些年,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我不知道他到底哪句話是真的了,前後太矛盾)。不過,我最不浪漫的事,就是同他一起變老。我變成一個沒有靈魂的人才能忍受他的貶低。那時有人來勸,說我離婚就是傷害一個人。想想也是,心裏也有過不忍。再想想,我不離婚,就是傷我自己。而我不想傷我自己,我已經被他傷得太多了,我傷自己就是對不起自己。我還想在將來機會有更好的生活

關於孩子,我認定同他生活下去對孩子不好。他的那些當著孩子的麵說的“x你媽”等等。他對我的貶低等等,都不是給孩子的好的榜樣。

同施虐者前夫離婚,是我一生中最正確的決定之一。

遊強是一位平權主義者。他從不劃分哪些是男人的事,哪些是女人的事。正因為是平權主義者,所以懂得尊重女性,當然包括尊重做妻子的我。盡管很愛我,他的心理疆界建立地也是很好的,不會無原則地包容我,受我的氣。我也很愛他,但我也不會在婚姻裏麵忍氣吞聲受什麽氣。這點做人的基本骨氣還是有的。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隻因第一次遭遇一位家暴施虐者,第二次遇到講道理的平權主義者。我還是那個我。不認為現在的我比以前遭遇家暴的我更聰明,更會做老婆。但這是我理想中的愛情,理想中的婚姻。我的經曆讓我明白的道理是:婚姻中使用任何技巧都隻是表象,實質是為了建立一個有平等關係的婚姻。平等關係的婚姻才是幸福的婚姻(是靈魂上的平等,不是都掙相同的錢)。建立平等的關係,心理疆界的建立很重要。家暴婚姻裏沒有平等,所以不可能有幸福,雙方都不幸福(施虐方沒有愛和幸福的能力)。隻有通過長期的心理谘詢,施虐者才能真正地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加以改變。但無數的專家,家暴庇護所的工作人員,眾口一詞地說,有改正的,但太少太少了。

不過,人不在婚姻裏也有機會得到幸福;人在家暴婚姻裏,一定得不到幸福。

 附遊強繡的十字繡:

 DSC_0002.jpg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6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5
  • 讀“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之後的感受與行動1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4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3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2
  • 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1






  • ===========================



    “對家暴說不”群組鏈接【遭遇家暴的姐妹們,以及反家暴自願人士,例如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師,婦聯幹部、人大代表或者你們認識這樣的人,請自薦或者向她們推薦我們的群組和博客,期待你們加入此組,與我們一起並肩工作。請點擊此處申請入組。】請認準原創防偽圖標(如下圖紅色底板黑色字體的“對家暴說不”題圖),以及查對核實此群組管理員名單(漢代蜜瓜,尋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隨意了,piao11,小泥山, 禦樹林楓......等)。謝謝

              點擊圖標即可申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shandyly 回複 悄悄話 一口氣讀完,感同身受!!最正確的決定就是離開。樓主說的很多話,我都覺得很經典。樓主的前夫跟我的前夫優點也完全一致,不過我的前夫對我的虐待更嚴重太多,各類俱全。我卻沒有一次在他動手時報警(包括懷孕時推我在地,威脅我要殺了我和肚子裏的“怪物”),隻為了維護他不要陷入大麻煩,隻在後來我已得到幫助,要搬家前當他威脅我,後來又連續多日偷走我行李鑰匙全部證件是不得不報警。事後他並沒有一絲反省,相他很得意自己沒有被charge,所以自己沒有任何過錯,還要申請一半兒童撫養權,要孩子在他那裏過夜。
    點點飄雪 回複 悄悄話 今天是平安夜,無意中看到你的博客,很吸引,一口氣把7篇兩種婚姻的感受都看完了,雖然已經是淩晨1點。佩服你,羨慕你!自己也一直掙紮在不幸福的婚姻裏,但不自信,猶豫不決。。。。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