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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圍驚現集資門事件

(2010-12-20 18:32:30)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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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個 回複 悄悄話 原來追求圓滿的人也追求金錢啊
haker111 回複 悄悄話 看了這個視頻,讓人很不解,lhz口口聲聲稱練功是為了圓滿,但為什麽現在又要人家來捐款呢,這與他自己最終認為的宗旨是自相矛盾的,但看到下麵的一段話,我更無語了。在美國等地的活動,比如辦網站、辦電視台、搞示威遊行等,都需要大量經費,而這筆錢,基本上是靠F*G信徒的捐獻集資和某些特殊基金會的捐助而來。據傳,捐助總額可能高達六十億美元。 有人質疑,F*G這種捐款集資現象已嚴重違反了美國的相關稅務規定。 在美國,象這種捐款集資,屬於贈與稅的課稅對象,又稱為課稅物件,即通過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原則上講,所有無償的財產轉移都可成為贈與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主要有以下幾類: (1)捐贈給慈善機構的財產; (2)捐贈給政治團體的財產; (3)捐贈給學校的財產; (4)夫妻之間的相互贈與;(5)夫妻雙方如果一方亡故,留下的供另一方生活所用的財產;(6)夫妻離婚後,用於給與對方教育和醫療之用的贈與。 美國贈與稅實行的是累進稅製,10000美元以下免稅,10000美元以上的,稅額為一定基數加上超出額與稅率的乘積,稅率幅度因贈與額不同而在18%--60%之間波動,但財產轉移額在21,040,000之上者,直接繳納轉移額的55%做稅,而無需加基數。依照美國2002年對贈與稅做出的最新修訂,每位美國公民在一年中對某一個人贈與10000美元(1932—1976年是3000美元)以上的,都應繳納贈與稅。F*G創始人李大師接受富翁信徒孫約翰價值50多萬美元的豪宅捐獻時,似乎未能在美國新澤西州稅務部門找到相關的稅務紀錄。 問題出來了,這麽大的資金,F*G組織又繳納了多少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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