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未能開啟的記憶寶庫
記憶不是固態的,也不是現成的,不是一句“說吧,記憶”就能開啟。這部《胡適英文口述自傳》(The Personal Reminiscences of Dr. Hu Shih)就是記憶寶庫未能開啟而留下的遺憾之作。盡管如此,這本書仍是珍貴的,哪怕僅僅因為它來得太晚。
胡適在哥倫比亞大學口述史計劃中留下的錄音及其整理文稿一直都以檔案形式存在哥大,中文世界能讀到的是當年口述的整理者唐德剛先生的譯注版。唐氏的譯和注喜好者很多,憎惡者也不少,我就是其中之一。但無論好惡,沒有原文在手,終究無從置喙。
據我翻查所見,在2012年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這個英文本之前,1981年前後曾有一份名為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的海外漢學刊物選登了文字整理稿的一多半,由李又寧編輯刊發。李又寧為連載寫了一個簡短的“編者注”:
但是這份學術刊物畢竟非一般讀者所能輕易獲得,所以要一直等到2012年這個版本在大陸問世,普通讀者才有緣得見胡適口述的原文。
近來從頭到尾讀了一遍,一種遺憾之感揮之不去:胡適的記憶之門終究沒有打開。
我想這是幾方麵因素造成的。首先是哥大口述史計劃的工作方式,即胡適一人講述,沒有人對話和追問。這種方式顯然有利有弊,我以為更為妥當的做法是預先和受訪者商討、製定提問綱要,進行過程中視情況進一步追問。後來趙元任在伯克利錄製、整理的口述回憶就采用這種方式,幾位提問者也確實從趙元任的嘴裏敲出了不少記憶細節(收入《趙元任全集》第16卷)。其次,在錄製口述自傳時,胡適沒辦法利用幾十年來積攢的日記、信函、檔案、藏書等基本文件,這使得他不得不依賴已經公開發表的作品。這就解釋了有《胡適留學日記》可做憑借的留學生涯部分詳盡、細致得多(占去這個版本250頁正文的116頁)。
由於胡適的記憶之門並未真正被“撬開”,這部口述自傳主要成了他對自己畢生追求的“中國文藝複興”(the Chinese Renaissance)的晚年自評或定論。盡管胡適說過“除了思想,什麽是我?”這一名言,但思想之外顯然還有曆史中的真實個人胡適之,而這恰是我們從口述自傳中很難讀到的。
當然,口述中也有不少偶一提及的記憶細節,雖如吉光片羽,卻讓我們可以管中窺豹。我舉兩個例子。一是陳獨秀在“五四運動”期間被捕的細節,我來譯出這一段:
1919年6月11日,陳獨秀被捕了。他被捕時正在散發由他自己撰寫並自費印刷的反政府傳單。那是在北京城南一個叫“新世界”的遊樂場,那天陳獨秀、高一涵和我,三個安徽同鄉一起喝茶。陳獨秀從口袋裏取出傳單,擺在很多張茶桌上。傳單上寫了幾點要求,其中一條是要求將京畿衛戍總司令王懷慶撤職懲辦。王懷慶在6月初抓了幾百個走上街頭進行反日演說並宣傳抵製日貨的學生。過了一會兒, 我和高一涵就一起回家了(那時高一涵和我同住), 陳獨秀一個人留在那兒。他繼續散發傳單,遊樂場的人也越來越多。很快警察也來了,抓了陳獨秀,關進警察總署的大牢八十多天。 我半夜接到電話,才知道他被抓了。
記憶細節為什麽重要?因為告訴了我們細節,我們才能按圖索驥,左右勾連。比如,關於“新世界”遊樂場,我們可以從胡適1918年5月3日寫給母親的家書中看到這一段記載:
吾母: 這兩天有點小傷風,昨日人更不適意,今晨又好了。今天六點鍾起來,忙了一天。晚上不高興在家讀書,坐了車出城,到會館裏拉了同鄉章君去遊新世界(北京新開的遊戲場),看人打桌球,又看了兩套戲法,又去聽北方的大鼓書,南方的灘簧,到半夜才回來。我最不愛玩,今天實在不耐煩,故玩了一晚,倒覺得很高興。
我們還可以翻查資料,知道當時新世界遊樂場的外觀:
胡適提到他與高一涵同住,這也可以讓我們多出很多聯想和查找的線索,比如我想到了2015年出版的《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補編》中的這一段:
先生住的竹竿巷的房子,是和高一涵家同一大門的。這時候高一涵新娶了一位“堂子”回家,胡夫人堅決不願和堂子出身的高夫人同門出入,於是在院子中間起了一道牆,一直到大門,把兩家分開了。
《年譜長編初稿》出版時顯然出於情有可原的顧慮而刪去了這段話。但是如今讀來,確實能使我們對胡適、高一涵以及江冬秀這幾位耳熟能詳的曆史人物的真實性情有更切近的了解。(但是需要指出,胡頌平先生把這件事係在1919年,這是不準確的,高一涵娶“堂子"是在1923年,住址也不是竹竿巷,而是鍾鼓寺十四號。)
再比如,我們還可以從高一涵入手,找一找他對同一件事的不同回憶:《李大釗同誌護送陳獨秀出險》。這篇回憶是1949年之後所寫,自然不能盡信,但是其中提到陳獨秀被捕當天散發的傳單叫作《北京市民宣言》,而傳單中的英文原來是胡適譯出的。這一曆史細節不會有假,因為高一涵沒理由在新朝給胡適臉上“貼金”。稍作檢索,我們就能看到這份中英文對照的傳單:
這個例子就寫到這。記憶細節的妙用可謂無窮,而記憶之門未能真正打開,其遺憾就可以想見了。
接下來,我想講第二個例子,但講這個例子的目的主要是為胡適“辯冤白謗”,這“冤”和“謗”出自江勇振先生的《舍我其誰:胡適》的第一部《璞玉成璧》。
胡適在口述中回憶了他1912年全程觀察、參與美國大選的經曆,有一段話將他的一次“民主體驗”講得非常動人。為討論之便,這裏就引用江勇振書中的譯文:
我1912年去參加了許多政治活動,包括老羅斯福跟進步黨紐約州長候選人奧斯卡·斯特勞斯(Oscar Straus)聯袂出席的演講會。我在綺色佳所參加的活動裡,最令人難忘的一次,是老羅斯福被刺的次日所舉行的一場活動。那顆子彈不能取出,留在他的胸腔裏。我去參加了這次的活動。許多教授也參加了。我很驚訝大會的主席居然是史密斯樓(Goldwin Smith Hall)的清潔工人。文學院大部分的係所都在這座大樓裏。我真佩服了這種民主的精神,工友可以當大會的主席。這次大會,為本黨的領袖的康複而祈禱,並通過了一些議案。這是我所參加過的政治活動裏, 最畢生難忘的一次。(《舍我其誰:胡適》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聯經2011年版,頁283)
這段譯文當然也有一些瑕疵,比如“我真佩服了這種民主的精神”這種表述是不成話的,原文為“impressed me very greatly”,直譯為“令我極為傾倒”即可。翻譯不是重點,重點是江勇振引用了這段話之後所加的一長段評論:
這段回憶,又證明了回憶的不可靠。第一、老羅斯福該年並沒有到綺色佳去作政見發表會。奧斯卡·斯特勞斯到綺色佳作政見發表會,就隻有一次,是在該年10月9日。胡適在當天的《留學日記》記說:“山下有美國進步黨(羅斯福之黨)政談會,黨中候選紐約省長Oscar Straus過此演說,因往聽之。” 如果老羅斯福也去了,胡適的日記不會不記,康乃爾大學的學生報也不會沒有報導。胡適在《留學日記》裏記他第一次聽到老羅斯福演講是在1914年10月22日,是1912年大選過後兩年的事。總之,奧斯卡·斯特勞斯到綺色佳作政見發表會五天以後,也就是10月14日,老羅斯福就遇刺受傷了。老羅斯福遇刺以後第一次複出的演講,是在紐約的麥迪遜廣場花園(Madison Square Garden),時間是在10月30日。當天晚上,奧斯卡·斯特勞斯跟進步黨的副總統候選人當然聯袂出席了。但胡適當天不可能去紐約參加這個盛會,因爲他在日記裏記他當天去上課。同時, 那場盛會的一張票可以賣到一百美元,相當於今天的2千3 百美元。其次、綺色佳為老羅斯福祈福的活動也不是像胡適所回憶的,在他被刺的第二天舉行的。他在14日遇刺,綺色佳的祈福活動是在17日舉行的,而且地點也不是在史密斯樓,而是在綺色佳鎮上的溜冰場。胡適在當晚的《留學日記》裡有一段話:“夜往聽此間進步黨演說大會,有Judge Hundley of Alabama 〔阿拉巴馬州的大法官亨得利〕演說,極佳。”第三、當晚的活動也不是由史密斯樓的工友主持的。根據 《康乃爾太陽日報》的報導,主席是康乃爾大學土木工程係的李藍(O. M. Leland) 教授。(《璞玉成璧,1891-1917》,頁283-284)
江勇振先生這段評論在注釋裏引證了《胡適口述自傳》、《胡適留學日記》和康奈爾大學校內報紙Cornell Daily Sun,按說應該是交叉驗證,無懈可擊。可惜,他太心急了,居然對自己剛剛引用過的胡適原話做了大概是無意的誤讀。但因為他講得太頭頭是道了,很不容易解釋他在什麽地方讀錯了,我們不得不從一個事實性問題入手:在羅斯福遇刺之後第二天,即1912年10月15日,康奈爾大學的進步黨人究竟有沒有舉行過集會?
這是一個翻一下舊報紙就可以解答的事實問題:
10月15日的Cornell Daily Sun已經清楚寫明,當晚八點在史密斯樓要舉行進步黨的集會。第二天,校報上又有關於前一晚集會的相關報道,說當晚會場上宣讀了羅斯福的一篇演講詞以及關於他傷勢的一份電報:
顯然,胡適所謂他在羅斯福遇刺第二天參加的活動,並不是江勇振先生所提到的17號這一場,他翻閱了17號的校報,卻跳過了15、16兩天,仿佛日曆被憑空撕去了兩頁。
所以羅斯福遇刺第二天,即1912年10月15日晚上,康奈爾大學的進步黨人的確在史密斯樓舉行了集會。前後幾天的校報上都沒有提到15號活動的主席(主持人)是誰,但既然日期是準確的,而且地點確實在史密斯樓,那麽胡適說主席是該樓的janitor(江譯作“清潔工”,也許譯作“看守”或“樓管”更準確),這個記憶細節應該是非常可信的。
事實性問題既已澄清,我們再看江勇振的“誤讀”。我們可以將胡適的原話和江勇振的解讀並列起來,看個究竟:
胡說:我 1912年去參加了許多政治活動,包括老羅斯福跟進步黨紐約州長候選人奧斯卡·斯特勞斯(Oscar Straus)聯袂出席的演講會。我在綺色佳所參加的活動裏,最令人難忘的一次,是老羅斯福被刺的次日所舉行的一場活動。
江說:老羅斯福該年並沒有到綺色佳去作政見發表會。奧斯卡·斯特勞斯到綺色佳作政見發表會,就隻有一次,是在該年10月9日……如果老羅斯福也去了,胡適的日記不會不記,康乃爾大學的學生報也不會沒有報導。
請注意,胡適並沒有說老羅斯福到過綺色佳,他的第一句和第二句並沒有遞進或補充關係,分明說的是兩件事,而後一件即我們剛剛確證過的15號晚上的集會活動。胡適1914年日記裏說過,“今日得聞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演說,年來積願,於今始償”,那麽他晚年的確有記憶誤植,但是這與羅斯福到沒到綺色佳沒有關係。
因為一個事實性的錯誤和一開始的誤讀,江勇振先生接下來提到的羅斯福遇刺後第一次複出演說,胡適已經開學上課去不了,票價又如何如何高,全都成了無的放矢的不相幹內容。他說的“首先”“其次”“第三”,“其次”和“第三”反而是胡適記憶更準確,“首先”則是胡適確實記憶出錯,可惜江勇振先生卻誤讀了胡適的話,打近在眼前的靶子卻脫靶了。
當然,證明江勇振先生錯了,並未能使我們對胡適有更多了解,隻是使我們認定胡適關於這次民主體驗的記憶細節是準確的。這時候才更讓人體會到記憶細節的可貴。實際上我考證這件“小事”恰恰因為更多細節的缺失而留下了遺憾。
胡適1958年的口述回憶當然沒有他1914年的日記記錄準確,但是他很可能確實在1912年到紐約參觀或參與過一些政治活動,時間應該是他當年暑假離開綺色佳外出漫遊期間。可惜,1911年11月初至1912年8月底的胡適日記隻字不存,包括他多次提到的漫遊中所寫的《北田日記》。我們隻能從他1912年6月的一封家書大致知道他的路線:
吾母大人膝下: 六月五日發第二號書,想已寄到。兒現大考已畢,已在暑假中矣。今年暑假擬稍事旅行,以增見聞。本月廿一日擬往遊“北田”,約住十日可歸。七月中當居此,有撰文之事,當勾當清楚。約八月中當可畢事,八月十幾當往遊維廉城,赴吾國學生大會,歸途須至紐約一遊。紐約者,世界第一大城也。兒居此邦已二年,尚未一至其地,可謂憾事。自紐約歸時,約在八月之末。
6月22日他在北田寫了一封家書,略記北田風物。然後就隻有8月31號的家書,告知母親“兒現已歸來,開學之期,尚在月之下旬” 。這場漫遊的細節大概已經消失在曆史的煙塵中,無處可尋了。
當然,胡適口述自傳中值得考索的珍貴記憶細節仍有不少,所以雖是遺憾之作,仍是待開采的寶藏,它的可貴也正在此。我真誠希望胡適思想和生平的愛好者,拋開唐德剛先生可疑的譯和注,都來讀一讀、考一考這個英文本,一起撬開胡適的記憶之門。
0 有用 王有財 2006-02-08
書不厚,內容不算太多,但足夠窺見一代知識分子宗師的不凡之處.
3 有用 莊常飛 2010-01-29
真是先看德剛,再讀胡適。唐德剛的評論分量十足,而且都很到位。另外看的出這個人比較實在。胡適相對之下有些象牙塔內的感覺,做的事情也虛無縹緲,另外白話文的普及其實是毀人不倦的事情,大師居然還自吹自擂一輩子,另外思想也確實無甚新意。
1 有用 山水幽燕 2008-02-20
唐德剛的注解太有意思了,他與胡適真是兩類留學生
0 有用 Victor 2009-06-28
不喜歡過多的評述 我們要讀的隻是胡適 PS:Schiller成了雪萊 golded age成了鍍金時代 怎麽能出現這種低級錯誤 好書的敗筆!
0 有用 小訶德 2011-09-24
從最初的不解,讀到最後的平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