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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60年代初雲南昌寧人吃人事件

(2013-09-28 23:48:47) 下一個

60年代初雲南昌寧人吃人事件

轉自:馬黑的博客

 

去年8月回國在昆期間某天晚上,母親要我去雲南日報宿舍小區的陳阿姨家,看看她介紹的美國骨膠原是什麽牌子。我找到陳阿姨家,她的先生和叔叔也在家。問明牌子後,就隨意聊起天來。陳阿姨近80歲,和叔叔和母親年齡相仿85歲左右,兩口子從50年代初就在雲南日報工作,都是在雲南日報工作一輩子的退休老記者。聊天中,和叔叔講了60年代初雲南保山地區昌寧縣吃人事件的情況。

 

那時的某天,和叔叔接到一個任務,到保山地區昌寧縣調查一起祖母殺孫女的事件。事情的起因是,時任雲南高等法院院長苟新才審批一件殺人案,對這起祖母因殺孫女而被判死刑的案件有疑問,批不下去。他認為祖母怎麽可能把自己的孫女殺了,不合常理不合人情,要求進一步了解案情,就請雲南日報派人下去調查。和叔叔作為雲南日報的記者,被派到昌寧了解情況。和叔叔到昌寧縣那個村子後,發現當地壯勞力都被派去煉鋼鐵修水庫,村裏糧食除了上繳,大都被挪去保證煉鋼鐵修水庫,村民糧食奇缺,很多人都得了腫幹病。那個被判死刑的老祖母帶著一個孫子一個孫女在家,因為糧食不夠吃,饑餓難忍,老太太為了保住孫子的性命,就殺了孫女,和孫子一起把孫女吃掉了。和叔叔親眼看到吃剩下的孫女的白骨。和叔叔回來後,馬上寫了篇調查報告,詳細描述了農村缺糧和這個祖母殺孫女的慘狀。當時的雲南省委書記閻紅彥看了報告後,開始抵製上麵的一些做法,雲南的缺糧情況有所緩和,餓死人的情況有所減少。和叔叔說,就這件事而言,雲南的閻紅彥比四川的李井泉好。

 

我在網上查了查,沒有找到關於這件事的記載,估計沒有人寫過這件事。像這樣沒有記錄的口述曆史事件應該還有很多。我還查對了苟新才擔任雲南高等法院院長的時間,發現這個人1957年後就不擔任雲南高等法院院長了,就這點來說,和叔叔記憶有誤,估計他把前後院院長混到一起了。但和叔叔回憶的故事中的基本事實我確信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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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throwccp 回複 悄悄話 多謝介紹,像這種無人知曉無所記載的苦難淒慘事件大陸太多了,所謂磬南山之竹,難盡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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