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宇宙無邊,有生命。人是動物,也是狼。來自遠方的狼,在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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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川 (熱門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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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集1

(2019-12-03 17:15:15) 下一個

自然的孔子 

孔子熱愛自然,尊重自然,有一種自然之心。 
這也許令人們意外。這恐怕是我的獨家解讀。姑且費時詳解之。 
孔子學說流傳了幾千年,一定出乎孔子自己的意料之外。孔子的做為並沒有接受過誰的旨意,雖有些報負,卻時有碰壁。孔子自己說過,實在不行,就乘舟海上漂流而去,不跟你玩了。 
從《論語》看,孔子不主動說教,學生有問才答。似乎學生不問,孔子不開口。 
此外,孔子述而不作,不輕易寫什麽,怕寫不好,打擾大眾的思路,誤導人家。所以,人們對孔子解《易》經,《易傳》的文字普遍存疑。 
有鑒於孔子,我等應將自己的文字當成自言自語,或純屬笑談。勸別人也別太拿當回事,也許滿紙荒唐之言,權當東北人說的“膽兒大不害臊”而已。 
孔說及儒學被人們推廣,接受幾千年算是奇跡。 
以往,人們認為,曆代統治者們為統治而強力推動,才使孔子深植民心的。這隻是問題的小側麵。 
一代統治者死去,可能再無人相信,而孔子卻一直有人相信。 
我想,由於孔子易深入普通民眾之心,所以統治者才會倍加利用。 
這也沒啥不好。 
孔子為何容易被民眾接受?自有其道理。可能與孔子具有的兩個特質有關。 
一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中國的土地原產中國特有種(特有種是現代動,植物學術語)。而這特有的生命必含有與這土地相類的天然生命元素。 
孔子,何方神聖?實出於泰山腳下,近於曲阜城邊。中國山東人氏。 
孔子生於中國,長於中國,遊曆於中國。出於百姓,根植於百姓,沒離開百姓。 
相對於老子之說,孔子之說更為庸俗,更為下裏巴人,更土。 
自有與民同感,同聲,同氣的天然特色!故而深入國人之心。
我們的先人,父輩接受孔子的一些理念,常常口耳相傳,身體力行,並非都是出於故意和勉強,多屬自然而然。 
當今,人們愛喝天然礦泉水,啥叫天然?自己去想。 
天然就是沒滋味。沒有滋味本平常! 
世代在變,人們在不同時代經常將孔子的話加以演繹,這是大人們和哲人們喜歡做的事。 
普通百姓並非十分熱衷。但百姓們會按照即定的生活節奏,去實踐著孔子。從來沒有因為誰說孔子不好,就把孔子當成壞蛋。也從來沒有因為孔子被追捧,就認為孔子高入雲端。 
——百姓們才是真正的孔子傳人。億萬人們的日常生活,才是孔學的用武之地。有時,不必多說。 
孔子本沒有死。億萬中國人就是活著的孔子。其道理鮮為人知。 
聽我娓娓道來。 
孔學,不過是經孔子之口講出的道理。大多,也不過是一些最普通的自然之理而已。如同說“辣椒辣,大醬鹹”一樣。 
孔子時代的先人,或現代的中國人,可能十有七八,是如同孔子那樣去說、去做的。 
孔子的話可能表明了土著中國人的總體活法。 
沒有孔子,也會有論語。因為會有張子,李子,趙子---。他們也會說出這樣的論語。意思肯定差不多。 
這沒甚麽奇怪。從前,人們都用肩膀挑水吃,因為人是直立的,這樣做既省時,又省力,不用教都會。人當初若是爬行,一定有另外的取水法。孔學如喝水,做起並不難。 
國人熟知孔子,道理相類似。 
我想,人們在推廣自己的政治理念時,應以論語現象為借鑒;讓自己的好主意被百姓喜聞、樂見、風行,事情才成功。 
生意人更要言行論語化,才能使自己的商品普遍深入人心,適合大眾口味,自然占有市場,買賣雙贏。不過我即不從政,又不會經商,表達點感覺而已。 


還是說孔子。 
拿孔子與老子比,孔子更接近民眾。而老子卻有些玄。其實,我也喜歡老子。但道德經五千言,都是警句。老子的話有道理,很多卻莫愣兩可,或話說半句,或玄而又玄。連老子自己也不否認。普通民眾讀老子,一定記不住“執大象,天下往”,“恍兮,忽兮”之類,更易記住“知足常樂”之類。 
所以,如果讓老百姓從孔子與老子之間選議員,我猜,還是孔子會當選。因為孔子一生到處走,接近百姓,廣結人脈。老子整天坐圖書館裏,一臉嚴肅。孔子的選戰一路走下來,百姓能記住他說啥,又上口,又容易做。老子的主意也不錯,可一上電視,老百姓看著艱澀難懂,手指一按遙控器就給你滅了。老子廣告詞不行,還是人家孔子自然直白些。且看: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謙虛好學,說給誰聽都愛聽)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熱情好客,說給全人類聽,全人類都高興,不樂都樂。咋樣才能樂乎?還不整倆菜,還不整幾盅?誰沒事請我去他哪兒喝點兒,我老高興了,能不樂?) 
“仁者愛人”。(就四個字,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觀,不喜歡也難。誰說人類價值觀不同?“愛人”就是價值觀,是人都一樣。愛!多好聽!多神聖!誰要說愛我,我即驚又喜!半天都找不到北。這話該多有魅力!自己終其大半生也在愛著:愛國,愛民,愛家,愛父,愛母,愛妻,愛子,愛單位,愛院長,愛同事,愛老師,愛同學,愛朋友。總之,愛人,愛別人,就別愛自己。我都快成孔子了。) 
這樣一比,你就知道,孔子的直白,為孔說的流傳加分不少。老子不及。當然,孔,老二子說的道理卻也相同。孔子的聽眾更多些。
 
孔子喜愛大自然,是一個強烈的自然保護主義者。應獲諾貝爾和平獎。2007年,獎給了美國的高爾,我有些不服氣! 
這人們有所不知,卻是我這篇文字最想說的。且看: 
《論語-述而篇》記載:“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捕魚與打獵,是遠古人類的主要生存之道。 
活著就要吃東西,人類當初最主要的食物源是動物,而非植物——人是肉食“動物”,相當凶猛。這一學說,是我的重要學術貢獻!可一解許多千古之謎。 
想必張網捕魚,射箭獵殺鳥獸,也是孔子時代中國人的生活主題。當然,孔子時代也耕種。 
釣,是指垂釣;綱,是收攏魚網的粗繩索,也可將許多垂釣的魚鉤拴係在上麵。“不綱”,就是不使用魚網捕魚。釣魚,一次僅能釣到一條或幾條魚,比起用網捕撈,顯然是一種苯重落後的生產方式。 
人家用魚網,一下子就可以捕上幾十條,上百條,成千上萬條------一次裝滿一船。這是先進的生產力!代表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誌與能力! 
與天奮鬥,其樂無窮!孔子卻公然反對這種方式,依然沿襲那種古老的,傳統的,腐朽的,落後的生產方式,本質上是反動的,代表的是沒落奴隸主的利益——我的這種文字,放在1970年代,中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章《人民日報》上,也算時髦的很。卻沒有一點兒用處!如今,純屬戲言耳! 
如果以平常心,自然心去看孔子這句話,你會另有體悟。 
我翻檢了一些關於孔子這句話的名家闡釋,大多認為:這表明了孔子的仁愛之心。孔子講仁愛,對於有生命之物,殺了,捕了,吃了於心不忍!(但還是吃了) 
我以為不是這樣。我有另外的解讀,試述一二。 
因為孔子提倡過“殺身成仁”,即然為“仁”去死,連人的性命都不足惜,那豬貓狗,馬牛羊,雞鴨魚們的性命又該如何?何況,魚與熊掌,聖人們都照吃不誤。孔子在美食當前,還是很眼饞的。所以,孔子這句話與仁愛之心並無關係。當然,與我胡謅的守舊,反動之類也沒一絲瓜葛。但是,卻恰好反映了孔子做人做事所秉持的自然之心!
 
我猜,孔子是為了節省自然資源,確保資源永不枯竭,才發出此種呼籲的。人們隻有這樣,才不致於將野生動物趕盡殺絕,不至於徹底失去人類賴以維生的自然資源。人們才能天天有魚有肉吃。有鳳凰看,有麒麟騎,有真正的,活著的巨龍為我們呼風喚雨!(這些動物可能真在地球上存在過,卻被人們當作盤中餐給吃盡了) 
這表明了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偉大理念! 
是一種超乎尋常的自然之心。 
同理,弋,是一種帶繩索的古箭頭,用於射獵鳥獸,方便將獵物找回來,而不必費力去取。宿,是指傍晚回巢的鳥兒們與鳥巢,或回家的動物們,現代人有宿舍,晚上大家睡覺用的。歸巢的動物,更易於人類集體捕獲,也包括雛鳥與幼獸,這與張網捕魚的道理相同。孔子不願意見到這些,所以主張,不要射殺已經歸巢的鳥獸,就是漁獵不要連窩端。雖然,孔子是一個貪吃的人,講吃的人,也很會吃。這句話卻有孔子的另些想法在裏邊。我猜,就是心疼自然資源的快速消失。 
現代社會,有許多自然保護主義者,動物保護主義者,環境保護主義者。他們以單薄的力量麵對龐大的利益集團,或強有力的政府,努力奮爭著。 
在當今的電視畫麵上,經常會看到,一群人乘一支小舟,飄蕩在波濤洶湧的海麵上,麵對一艘如山一樣壓過來的巨輪,揮舞著旗子,高聲叫喊著。為的是阻止人類用最現代化的魚網捕滅僅存的那些鯨,鯊們。 
因為在當今時代,所有的妖魔鬼怪都沒有人類自己更嗜血,嗜殺!
 
中國人素以儒家思想為依托。似乎儒家的一套縛住了國人手腳,令中國在強烈竟爭的自然界麵前不堪一擊。你看,依孔子的生存之道,連條魚都舍不得多捕,那末容易到手的盤中餐,伸手即得,連窩都可端掉,卻說甚莫不,簡直愚蠢之極,愚腐之至!這與如此激烈竟爭,弱肉強食的世界如此格格不入,不是自討苦吃嗎?其實世人想錯了。 
美國是世界頭號強國,按道理,孔說在這裏才更是愚腐之至,百無一用的。但美國人也有在實踐著孔子。也是“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的。美國法律,捕魚捉蟹,首先要申請執照,捕大不捕小,數量有限定。有一次,我與朋友去加州海岸遊玩,見礁石之下有些小蟹,就捉了幾隻把玩,回程就被人家客氣地給沒收了,沒罰錢,算幸運。 
須知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是一整體,諾大地球隻不過等同一村落,唇亡齒寒,東半球打噴嚏,西半球感冒。一時得計,總難持久。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人與人和諧相處,大家才能共生。當然,這絕對不是我等一介書生能管得了的事。 
但對孔子的做為,還是要深思一下。 

(2007—9—24,時全球變暖,冰山融解,海麵升高,物種滅絕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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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思考
 
看題目,很大很深沉,不黃不暴力。
其實,要是讓我思考寫出來,還是標題黨。
人生的標題挺雷人,其實更累人。
自古以來舉世的大智之人,比如希波基督釋迦老子孔二黑格老康叔本尼采薩特觀堂寅恪錢穆友蘭。。。當今的大思想家,大家,大師們都無法對人生下定義,聯合國也不下。
看來,芸芸眾生們都白活了!
我也是不會活瞎活,活著就好,難得活著,三畝地,一頭牛,孩子老婆熱炕頭。抬頭見日,低頭看腳,舉目無親,遇事求己。仨飽一倒,潦草一生。。。
你看,有些悲觀。
其實,人生就是悲喜劇,最後都以悲劇收場。當然,莊子不這麽看,要不然,他就不會鼓盆而歌了。
能表示生命形態,生命必需的人生要件有很多,要者是吃喝拉撒睡幹玩想。
人為生存,吃是要務。
食物提供塑身的物質與生命運作之能量。
其實,也蠻簡單的,並不要很多的雞鴨魚肉,我親曆過中國1960年代的大饑荒,饑餓的感覺刻骨銘心,但也活過來了。如今,沒有三高一多,還是三低一少。與吃有些關係。
喝,也挺簡單。普通潔淨水足矣,再就是清茶一杯。
孔子就提倡,飯疏食,飲水,屈肱而枕之。。。
人體有60-70%是水。紅樓夢說,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這話是錯誤的。都是水做的。
喝水,就是喝H2O,水裏的另類物質再貴再值錢,人體需要的還是H2O。其他的是忽悠。
拉與撒,必須!
這是人類與自然界交談的管道。
人類來於自然,又從自然界攝取以營養自身,再還回自然,最後徹底回歸自然。不拉不撒,咋能行?
也別小看拉撒,說來粗俗,但可以給人帶來快感。
據偉大的生理學家說,人類的所有排泄,都能給人帶來快感。問題是,人們專著於吃喝,專注於金錢與權力與性。。。卻沒享受到拉撒,令人遺憾。
不但沒把拉撒當享受,很多人還“腹中燥屎便不出,一泡濁尿撒不完”。
拉撒是大事,不是小事,更非可有可無之事。
便與尿,都是很神聖的事情!
國人重視修宮殿,造高樓,就是不願意造廁所,是胡塗!
應該專設一個造廁所的副總理。
表示一國國力的指標,不光GDP,還有人均廁,用英文字母表達成RJC。
GDP與RJC相得異彰,國家就富強了。不知聯合國注意這事沒?
大師們大人們都忙著給高樓大廈剪彩,就是沒人給廁所剪彩,建議換個地方。
睡,是生命活動之一部。
人啊!眼閉眼睜,眼閉不睜,可表示一生。
人活一輩子,睡了半輩子,其實,挺沒意思。
所以,人們不咋愛睡覺。這也沒辦法,美國人有幾百上千萬有睡眠問題。但不睡,你就活不舒服。睡是生命必需。
幹,也就是搞,也就是做,是萬有動詞。
人不做,不幹,不搞,就沒飯吃,沒水喝,沒屋睡。我就不囉嗦了。
我特意想說,社會越進步,人們越省事,就越多快好省。人就越懶惰。太懶惰有害健康。
所以,馬克思先生有高論,他說,“共產主義就是把勞動與體操相結合”。當然,現在也沒人把馬先生的話當回事了。
人們要重讀馬克思。
想,就是想事兒。
人啊!吃飽喝足,拉撒痛快,睡好了精神,幹的所有事都順心,就要大想特想。
思想,思維,思考,探索,琢磨事兒,是人的生存形態之一。不自由,毋寧死;不思想,等於死。
人清醒,就要想,想要不想也要想,
連我都瞎想著,或遐想著:人從哪來?又到哪去?太陽為誰發光?宇宙又有多大?人為啥長五指?咋不多長些手指?像八爪魚似地多好,練高低杠就摔不下來。。。所羅斯們挺精明的,金融危機咋就沒整明白呢?
其實,偉大的人們思想固然偉大,但愚人的思想也有些價值,比如,一顆驢糞蛋兒,雖然它看似簡單,卻也是驢們費盡周折產生的,何況,它還帶有些青草的朦朧芬芳。
當然,偉大的思想必竟不是驢糞。那是啥糞呢?請哲學家們回答吧。
吃喝拉撒睡幹想——我都胡說過了,還剩玩,我餓了,先去吃喝,再拉撒,回頭說說玩。
O了!
 
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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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之趣

 2009-04-14 06:50:35 
 
麻將,也可稱為一個現象。麻將現象。
人,除了吃喝拉撒睡等,還要不停地思考些什麽。
你可以不讓人吃飯,卻不可以不讓人思考。
人光會呼吸,不會思考,就是植物人。
人們為了不想成為植物人,就要思考。
麻將不僅為思考而生,又獨具誘惑力。
人們何以昏天黑地,不舍晝夜地麻而不厭,何以做其他事兒很快就累了?(包括那事兒),我至今沒想通。
我常常在想,聽領導們作報告,也像打麻將那樣有癮,該多好!我這樣說,是想給總統選戰的班子,或政治家的幕僚精英們提個醒:當你花大錢,費盡心機請人家聽你演講,你不如備上麻將方城,請君入甕,人民一定會樂以忘憂,如醉如癡,一定感謝你!一定會聽你的!以其讓人民昏昏欲睡,不如讓人民樂以忘憂。我知,布什與奧巴馬們也不會聽我的。他們隻能奇怪,中國人咋恁容易得到了滿足?
再有,背外語,背數學公式像打麻將那樣有癮,該多好!當官發財有癮,打麻將更容易有癮。也因此,當不成官,發不成大財的百姓們,因為有了麻將,也就有了樂趣。
據說,舉國上下,一片窮胡,我也姑妄聽之。不過,依愚所見,麻將倒是極其普及的群眾體育運動,運動的是大腦,也運動肌肉。何止是運動,對人的德行更是一種考驗。
大賭並不好,麻將卻很好!
我與麻將相熟,相知,倒是另有一境。不揣淺薄,權為瞎說。
我說了,人除了當官發財發明創造為人民服務解放全人類積德行善造福子孫。。。還需要思考想事兒。而麻將會幫你想事兒,博弈,也是人生的本質,也是與生俱來的一種人性,這是重要的。何況人類不能每一分鍾總是胸懷大誌,連上廁所撒泡尿也念念不忘勾股定理,再趁機背幾句外國語,或邊撒邊想著咋樣為人民服務,為子孫造福。。。這些,在以前的年代,大家都體驗過了。
所以,在連續為人民服務,為子孫造福了五,六天,我就該歇歇氣兒,以利再造。我喜愛去賭場拉老虎機,我有文字《發自美國賭場的一則信息》說過這事兒。
從我家到最近的賭場要開車兩小時。
而要到一流的美國賭場,如拉斯維加斯,就要兩天時間。每年能去兩三次就不錯了。
拉老虎機的樂趣,在於能用幾分錢,幾元錢製造希望。這比做根本沒希望的事有希望,我所說沒希望的事兒:比如,對我而言,我再努力,再讀書,再用功,肯定當不成愛因斯坦,連愛因斯坦的助手也當不上。比如,我再用功,再努力,再謀劃,也當不成美國總統,因為我還是中國人,再說,也不是生在美國的,連給總統擦皮鞋也不要我。比如,我也當不成百萬富翁,再說了,現在水漲船高,千萬富翁多極了,百萬沒人拿你當回事兒。頭幾年,我還爭取過,現在我認了。比如,我再努力,猛登攀,也當不成一流的教授,名醫。人家袁隆平先生種了一輩子水稻,能幫全人類吃飽飯,有大發明,終生奮鬥,也剛剛弄個國家院士,對我等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統統屬於沒法製造的希望。但是,拉老虎機不然,拉老虎機卻能製造些希望,明碼實價,不虞有詐,又明知這希望可大可小,也可泡湯。
當你丟進一元錢,你就滿懷熱望,當你拉動機器的拉杆,你就希望有一堆金錢吐出給你,當然,對我等理性之人而言,還會想到,也可能無物吐出,但為了確認自己的想法,我還是願意拉動機杆。
我拉老虎機,並非希望能贏錢,完全是為了可憐的驗證與猜想。
這也如同我打麻將。
在麻將牌對局時,有時會感知人家“上停”了,大家也都小心點炮,我卻時常點炮。其實,我也知道打出的牌十有八九是要點炮的,但我還是打出去了。我有一種願望:就是要徹底驗證這張牌的對錯。我這樣做,等於把我的牌友們當成老虎機了,而我去一趟賭城,與我的老虎機見上一麵,卻相當費力,他們卻能招之即來。不過,他們是我的朋友,我尊重之,玩笑還是要開的,不然空氣也太悶。
有一次,大家看我總是在點炮,就有些奇怪,當我把上述想法和盤端出時,卻都氣得不得了,感情我把諸位沒當“人”看待,當成老虎機了。而老虎與老虎機必竟不是人。
孫子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
即然,勝敗乃兵家之常事。人生,焉能離開勝敗與輸贏呢?而再輝煌耀眼的人生,終將不過是哲學意義上的悲劇,人生最終都是輸了,卻也贏了。
輸了,是最終不免一死,贏了,是必竟活過一生。
老子說過,人生與萬物,“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似支持愚說。
而知其輸贏成敗之常態,也就是人生一境了。
麻將自有其道理,非常人所能解。
愚也是略知一點點。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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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問題
 
接吻,也就是親嘴。
嘴的功能很多,說話,咬人,吃東西,接吻是其次。
人類的很多快感源於食欲,源於吃。食是人性之一,不光是飽腹維生,還是享受,愛吃才會贏,吃上就快樂,有奶吃的孩子就不哭。
口唇,口齒,口腔,唇舌給人帶來的滿足感與快感很另類。。。
因而,人類不吃東西也愛用嘴,不該用嘴也用。
自幼如此,習以為常,並且成為大禮。
細細分析,人類的唇很獨特,因為它既不是皮膚,也不是粘膜,還有紅紅的血色。當然,它有高度密集的感覺神經,這是人類喜歡用唇,用吻,接吻的物質基礎,不然為何不用腳後跟接吻?
於性愛而言,接吻了,是大事兒,是親密接觸了,或者很親密,不是一般地親密。
當然,異性要是能接吻,又互相享受之,那也就差不多了,比說傻樣還嚴重,不是暗示,是行動。因而,接吻是異性之間交往的底線。唇舌一相碰,結果性質就由人民內部矛盾,變成了敵我矛盾,問題就大發了。
因為,被吻了,或吻了別人,好像使自己成了愛人,或愛了別人。。。
或者,本來不咋愛,不想愛,不想做那事兒,一吻竟不可收拾。吻,有魔力?人類熱衷此道,竟有熱吻大賽,吻得激情四射,如醉如癡,看官兒神昏顛倒,臉紅心跳。。。許多國家以法限定色情,都不限吻,結果,銀幕螢屏吻成一片。
據我初步觀察,及小規模地隨意問卷,西方人普遍愛用吻,頻度比國人密集多了。見麵就吻,情不自禁,公共場所大吻特吻,吻得地暗天昏。。。相比之下,國人則吻功欠佳,頻度也不夠。原因為何?還請大師們詳加研討。
還有些人們,那事都辦了,就是不吻。
好像,辦那事才是正事兒,很正重。而吻卻是褻瀆那事兒的,好像交媾是正事,接吻,親嘴是耍流氓,是玩兒。
這其中必含有深刻的文化內涵,或時代信息。
老美特愛吻,似乎是將愛與情進行的更加徹底?
是特意多辟一途,能將性愛擴大化?不得而知。
所以,前總統克先生閑來無事,也因地製宜,大搞吻事兒。最後,竟然被政敵抓住,差玄要把總統的那話兒拿到桌麵上來,勘驗一番,可見其政爭的嚴酷。總統的那話兒也幾成國家機密。
但是,吻必有效,也有道。
莊子就大力提倡過吻,他拿魚說事,設想,擱淺到路邊的魚兒會相濡以沫,就是互相用嘴以唾液,或身體濡濕對方的以維生,當然,也不排除接吻的可能。不過,他認為這不是聰明之舉,因而,他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於今而言,相愛的人們喜愛吻,就吻,不喜愛吻,那就不求吻術,隻要在愛的海洋裏,張跟頭打把式,還是大有作為的。
21世紀,人類好吻。
22世紀,人類好些啥呢?
愛與情,是一個永恒的主題,雖然被翻炒了幾千年,花樣百出,卻上不封頂。
人類示愛,做愛的方式也必然與時俱進。

 2009-04-14 06: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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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美學
      
哲人說過,天地有大美。
美是自然天成,美是天然無雕飾。
自然就是美的,天地本身就是美的。
但是,人們對美的需求也是與時俱進的。因而,我被美學弄得不知所錯。
我以為,對人而言,人類的基因就是美的。單是那奇妙的雙螺旋結構,如同一架天梯,再被隨意扭轉一下,再將這麻花折疊幾下,最後深藏於細胞核裏麵,而由此生命密碼決定不同生命形態美:黑種人那健壯的肌肉,頎長的四肢;白種人那金發與直鼻,聳額與凹眼;黃種人那虎背熊腰,光滑如緞般的皮膚---這些師自然而造化,都很美麗!
如果以很極端的語言來說,可能自然界的每塊石頭都是美的,連屎克螂推糞球,都有美學道理在裏邊。人們多看重美,比如,人類的文學,藝術,建築,思維,物質文化,非物質文化等等,但這並不完全,因為,這些美都是人類創造的,其實,最美是自然,還存在一種自然美。
追尋美的曆程,能使人們更加理解宇宙與自然。
美也是一種偉大的好奇心!
這超出文化,而好奇源於人心,源於人類的一種自然之心。人類需要好奇,好奇也支撐了美。
人們知道了,便不再想知道。就像看一場牌局,棋局,球局一樣,終局之前,人們凝神屏息,專注於那種驚心動魄,當結果出爐,便不再重燃興趣。戲法的神秘性是必需的,魔術師們必將神秘視同生命。四川變臉至今是國家級機密。
古時的婚嫁,必當在入洞房的最後一刻,才揭去新娘的蓋頭,可謂將人類天生的好奇心運用到極致。
人類的審美有時容易疲勞,會見慣不怪,不得見而特想見。人的所有感覺幾乎都是這樣,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我自己是黑眼睛,黑頭發,黃皮膚的人。我感覺挺好!又有13億多人與我同行。好像有人類學家將東亞的中國人歸屬於蒙古人種,卻不把東亞的蒙古人歸屬於中國人種,不知為何?我至今不解。雖然中國擁有這隻星球上最密集的人類群體。
蒙古人種的重要特征,除以上三個,還有麵部較扁平,額頭略寬,眼瞼多為單層,門齒呈鏟形。其實,這都純屬自然,又獨具特點,所以這些就是美!反過來,金發碧眼,皮膚白皙,高鼻凹目,長捷毛,重眼瞼也純屬自然,也美!
我一直不斷地在讀《內經》這本書,這是中國現存最早,最原始的經典古醫書。我知道外人根本看不懂,連文化大師都這樣,魯迅先生就沒讀懂,李敖大師讀得嗷嗷叫,也沒讀懂。但大師就是大師,自己偏說讀懂了。這我沒辦法,跟他們爭,如雞鴨對話,他們得先去學中醫,誰有哪耐心?隔行如山,專業就是專業。大師也是人,也肉眼凡胎,鹹鹽比我吃得多些,有時會口渴,這也不奇怪!但這書竟然很祥細地記述了人有不同體形,頭部各有特征。據此,居然將人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種類型,再細分有25種,令我稱奇。
並詳細地描述了不同膚色,可為現代人的人種學研究提供點借鑒。據我所知,《內經》成書於漢初,而早在之前的秦始皇兵馬俑裏麵就有西方人。可見,早在幾千年前的《內經》時代,就有西方人移民到中國(秦帝國,漢帝國),《內經》關注到了人類外貌特征。這也許是人類醫學史上,或人類學史上對人類種族,種係特征的首次描述,值得研究。
《內經》是研究自然的書,也是醫書。我看了一下有關這些文字的名家注解,大多語焉不詳。我卻以為,這也是在將人類美學引入到醫學領域,至少,見到不同的人類型貌,會引發人類的心理變化,裏邊涉及美。同時,有諸於內,必形於外,可以借此推斷某些疾病。人種不同,基因不同,疾病譜就不同,人體的形貌與疾病有關聯,現代人已經證實了。但是,人家《內經》卻沒有貶損任何人種,無論人類個體長啥模樣,都美!《內經》偉大!竟然也有種族平等與天賦人權。
再看《三國演義》,裏邊記載了許多英雄豪傑。有的形貌甚偉,高大全,有的卻樣貌古怪,猥瑣,卻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英氣超過馬超,趙雲。真是奇怪的美學。
我在美國呆久了,見慣了各色人等,我倒覺得他們都很可愛,各有特色。美國是一個種族鎔爐,美國的立國精神很開放,但美國早期的主流美學卻是有缺欠的。因為有過種族隔離與白人至上。現在好很多,卻也沒有達至完美。不過,我還是對美國的開放,兼容很佩服。
美國各族裔,大多都以保持自己的族裔特征為美!加上阿拉伯長袍,墨西哥牛仔帽,黑人的滿頭小辮,英格蘭人的短裙,唐人的對襟上裝與旗袍---。那年,出了一個賓拉登,全世界都看人家不順眼,但美國的阿裔還是長袍照穿,大包頭,大胡子,愛咋咋地,愛像啥登像啥登,愛美沒商量!
當然,美國還是白人多,所以,主流的形貌美學當然應由白人主導。這也是中國人喜歡將頭發染黃,皮膚漂白,隆鼻,隆胸,塑臀,植睫毛的原因,這不能簡單地歸咎於崇洋媚外,也不見得非與愛不愛祖國掛鉤。
反而,美國白人也視異族為奇!為美!
即視為奇,必以為美!我見過許多正宗美國白人娶中國太太,其中不乏真正東方美人,更多的卻非東方美人。因為,按照中國主流美學,中國或東方美人多是身材適中,皮膚白皙,長發飄逸,鵝蛋臉形,再配上柳葉眉,杏核眼,至少也是唇若塗朱,齒如編貝,看著順眼---,所謂身量苗條,體態風騷,粉麵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啟笑先聞,反正我是說不來,不是鳳姐就寶釵。
但是,人家老美偏偏看中這種美學的相反麵。即麵部扁平,單眼皮,厚嘴唇,平胸骨感,身材矮墩墩,皮膚黃些黑些更佳。看人家找到那末好的白老美,我身邊的中國美妹們很不服氣,更不諒解,我卻豁然開朗,我相信,這一定源於西方美國人的自然之心,即以東方人的特點為美,越特越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這是真理!正因為東方人的樣子與西方人反差巨大,截然不同,才使得互生好奇,引發注意,互相吸引的。當然,互相對眼對脾氣,內在也有關係。
所謂紅肥綠瘦,陰陽互補,這體現了一種偉大的自然規律。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這反映出美國人的開放精神,也是一種自然之心。
美國是當今世界最現代化的國度,卻也是一個很追求回歸自然的國度。兩種力量同時存在,也很奇妙地互動著。
美國加州人極為自然與隨意。
加州陽光燦爛,沒有冬天,加州陽光世界出名。所以,老美常年都是穿件大背心,大褲衩子,光腳穿涼鞋,自然的很。
我初來美國,特意帶套西裝,幾條領帶,我本不慣於這些,但入鄉隨俗。美國嘛,西方嘛,都穿西裝,紮領帶。其實不是那回事。所以,我到美國十年,總共紮過十次領帶。沒那必要。何況,那玩藝,太勒脖子,我愛輕鬆隨意。
自然天成還體現在人們的修飾上。
美國人大都幹淨整潔,很愛洗澡,有時一天洗三遍,這有些太過,我在《浪費的美國》一文中討論過。但一般沒有特別需要,老美並不特意修飾自己,多半任其自然。比如,先生們不太在意自己的禿頭,白發,皺紋,或者索性將很少的頭發剃成光頭,很酷,又很時尚。其實,就是自然天成。我說過,隻要自然,必有美麗,包括屎克螂推驢糞球。比如布什與克林頓,都有白頭發,就是不染,在全人類麵前晃來晃去。美國許多資深政客是白發,光頭,都不咋打理,任其本來麵目。克林頓還特意將頭發弄灰白,以顯老成。
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不像中國人,舉國上下大興染發之風,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皆有抗白守發之責任!當年文革時代,全國著裝一片藍黑綠,現在放眼望去,全國人民都是滿頭黑,年輕精神的很。
這真是奇怪的美學!
但是毛澤東時代,領袖們並不染發。毛劉朱周林陳鄧都不太在意個人修飾,卻都極有個人魅力。比如,林彪就是一大禿頭,照樣擺姿勢給江青拍照,愛咋照咋照,禿得可以,毫不裝飾,還登畫報上給全人類看。拋開政治不談,從美學角度而言,非常獨特,自然天成,倒是怪可愛的!要擱現在,那得先植發,再拍照,不然,就說人家照片是假的。
我非美學專家,說不好美為何物。於我而言,長啥樣,是爹媽給的,自然天成,我強烈地保衛我身上的自然景觀,從不想給尊容動土,長啥樣算啥樣,除非職業需要,特別需要,我任由歲月雕琢,全憑自然裝扮。這樣不累,其實自己也是很懶。因為,造美如同造愛,好像都需要付出代價!為愛也好,為美也罷,我看都好。
凡事都要有度,過度就是錯誤!
愛美無罪,染發有理!小心重金屬就好。
美不美在自己。如無特別需要,將就順眼就行;如有特別需要,考慮動土不遲;真有極其需要,來個陰陽男女互換,大變活人也在情理之中。
再說了,每個人都有自戀癖。我查閱新版《心理學》了。每個人都看自己美,不美也美。連總說自己對不起觀眾的人,也總愛往觀眾堆裏湊合,讓別人看自己呀!自己就是普天下最好的動物,設計合理,外觀靚麗。模特們更是極力展示自己,不該展的都給展了,不該露的都給露了,還說自己不小心走光了,其實是美過頭了。就連選拔標準極其嚴苛,中選率極低的全球選美大賽,都恁多人報名。自己覺著自己美呀!連我自己都這樣,既非美男,也非帥哥,青春早已荒廢,還愛將些陳年舊照往互聯網上放呢,秀給全人類看啦。自己要不覺得美,能這樣嗎?愛美之心人皆有,愛美就是愛自己,多愛自己就多保衛!我有《保衛自己!》一文討論過。
所以,有人問我:如何能增點自信?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
又問:如何能保持快樂?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
再問:如何能光彩照人?
我答:自己去照鏡子。渴了喝,餓了吃,困了睡。然後再去照鏡子。
至於我自己,我倒很想學印度的那位甘地先生:禿頭,滿臉皺紋,唇上一抹胡須;赤身赤腳,一襲布衣;成天想著為人民服務,提倡君子動口不動手,走到哪裏,兩腿一盤,餓了隨意用手抓食,渴了喝瓢涼水,困了枕自己胳膊一睡,滿好!極好!
好像孔子也說過,“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倒挺“酷”的。
生活自然,簡單也就是美!
(2009-04-21  時在美國,頭發漸長,久未理發,偶有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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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酒
 
酒是好東西!
酒有靈魂,我喜愛有靈魂的東西。我愛酒。
酒精在大腦裏燃燒,必定點燃一片激情。
何況,酒裏麵不光是酒精,還有許多另類之物。
我請教過叔父母,他們都是中國的釀酒專家。(叔父母何以學造酒,我還沒來得及問)。但得知,酒裏還含有另外的醇醛脂酮之類,以及銅鐵錫等元素,含有金子,銀子也說不定。
好酒蘊含天地之精華,具有輕靈之秀氣!
一粒沙含有大千世界,一滴酒含有世界大千!
中國人自古造酒,在夏商時代,就創造過酒池肉林。孔子也飲酒,論語中有: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的記載。而且,孔子對酒器極講究。論語也記載,孔子一邊叨咕著:觚不觚,觚哉!觚哉!一邊認真地在挑選酒器。因為,酒杯關涉喝酒的安全性。人們總把挑選酒杯與複辟資本主義掛鉤兒,顯然錯誤!再說了,複辟與酒杯何幹?酒杯好使,就接著喝唄!我猜,周朝酒杯有秘密。可能還是高科技!孔子懂這套,所以念念不忘。
我至今好奇那青銅酒杯,也就是觚:船形,三隻細高腳。杯沿上鑄倆銅柱,不知何用?我猜,是卡鼻梁用的,以防將酒倒鼻子裏去。古人想的周到,這確實屬於高科技!即鼓勵喝酒,也考慮安全。類似汽車上的安全帶,或者類似什麽套。安全最要緊!古人仔細,連喝酒都安全第一,我們要學。現在人們要錢不要命,點炸藥都不帶安全帽,幹事太莽撞,所以淨意外,意外妊娠,意外染上愛滋病。現在所有的酒杯都沒這安全裝置,連國宴的酒杯都算上,似乎有點兒沒文化,自己還總吹酒文化。
青銅時代,人們騎牛,趕馬車,沒有大奔,卡迪拉克,大紅旗。所以,不存在酒後駕車違法的事。那時,舉國上下就是喝。
《黃帝內經素問》九九八十一篇,多次提到酒。並有專篇討論酒與醋,叫做“湯液醪醴論”。詳述原始造酒醋的工藝流程,連使用什麽柴火煮酒都有說道。不知當年曹操與劉備青梅煮酒煮得對不對。用對柴火沒?
而且,酒是中國人最早使用的藥物。醫字下麵就是一酒壇子。也有寫成毉字的,我猜,這個字表明古人治病一定互相先喝點兒,再借酒勁兒談談心,病就好了!巫,是相當古老的行業。2008北京奧運聖火就是現代巫師點燃的,全世界傳送,就是不滅!相當靈驗。
現在美國人特實行看心理醫師,但診所裏麵卻從來不預備酒。結果,病人白花錢,心理醫師說話也說不到病人心裏去,那還叫啥“心裏”治療?按我東北老鄉趙本山的說法,叫“忽悠”。其實,醫生對病人本應當首先置酒相待,先把感情連係好,沒吃藥,病就好一多半了,這多好。反過來,病人就診也需備酒給醫生做為見麵禮。也許多年以後,WHO才能討論我的提案。現在,我看病即不喝酒,也不備酒,招待我的病人,隻有冰水與熱茶。病人逢年過節送我酒,我從不在診所喝,回家慢慢喝或與朋友喝。
人類是吃肉長大的,人類也是喝酒泡大的。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嘛,座山雕們都這樣。
現代人說,酒能殺滅男士的精子,導致女士的胎兒畸形,又說,能傷肝亂性。其實不全正確,有些誇大其詞。
據我觀察,可以讓整個民族垮掉的原因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飲酒隻是其中的九千九百九十九分之一,二。你看,國人自古愛酒,善酒,大飲特飲,這個民族至今還是繁衍昌盛的不得了!

 最近百餘年,中國被人家打過,我看不是因為喝多了,而是沒酒喝。酒是糧食做的,無糧可食,那來酒喝?沒酒可喝,幹事兒那來精神?結果,被老外鑽了空子。乘機運來一堆大煙土,誘你上鉤,那洋玩藝,太上癮,不如茅台酒。酒有靈性,鴉片沒有。
鴉片戰爭,源於中國沒酒喝。
不過,這還是讓專家慢慢研究吧。
無論如何,家大業大,多喝點沒啥。
人類傻掉了,主要是因為大腦有條中動脈,堵得太嚴重。這與膽固醇,脂類有關,與喝酒關係並不大。再說了,酒還活血呢。
因此,人類喝酒喝不傻。
俄國人喝出過門捷列夫與托爾斯泰,近世還有葉利欽;法國人喝出過拿破侖;中國人喝出了千古一帝秦始皇,唐宗宋祖武則天,一代天驕成吉思漢;此外還有華佗,張仲景,李白,祖衝之------近世更有華羅庚,楊振寧們。德意誌,英吉利,西班牙人也都用酒泡出過大英雄!
人們總說,喝酒不好,酒後駕車出車禍。要我看,不如少造汽車多造酒。人多喝點兒酒,比滿地跑汽車強多了!
人類基因能解酒,最後有辦法把酒變成氣和水,汽水就打這兒來的。這汽水是種好飲料,我有一師妹,人長得相當漂亮。她就專門研究過尿療,喝尿治過許多病,不知研究進展怎麽樣?我看師妹有道理,人尿確實是汽水。詳知要看新版《生物化學》。氣從口鼻出,水自尿道走,一點兒也不汙染環境。人喝酒比開汽車強多了。依我看,關閉車廠,開酒廠,是治理環境的好辦法。我這提案先擱著,因為我知道沒人理。
人喝酒,造啥?汽水。
汽車喝油,排啥?毒氣。
現在,美國毒品大泛濫,與這國家管酒太嚴有關係。人們沒酒喝,一定憋得慌,隻好到處找刺激,最後憋得喝汽油。過度禁酒不人道,不讓人喝酒是犯法,建議國會研究一下。
 
兒時就愛酒,可能是遺傳。聞酒走不動道。
祖母善酒,邊喝酒邊逗我玩兒,必以指尖蘸酒抹我舌上,結果,不辣反香。竟然幼年嗜酒。這在美國不允許,是犯法的事,這在中國是農村老太的天倫一樂!文化不同,老美不解。祖母怕我偷喝酒,故意將酒置高台之上。有次,我尋著酒味就爬上去了,搬倒酒壺整了不少。結果烈酒上頭,醉倒一旁,酒也撒了一櫃蓋。差點兒沒酒精中毒,好歹給搶救過來了。以後,依然不改酒性。
那年文化大革命,沒肉吃,更沒酒喝。好不容易弄兩瓶酒,一塊零五分的地瓜燒,拎著去孝敬老祖母。不小心打碎一瓶,大人罵一頓。自己卻將帆布兜子壓枕下:酒味不能遭賤了。
高中一畢業,下鄉去農村,那地兒快到了內蒙古。當地太艱困,老鄉家中四壁皆空,也有全家隻蓋一床被的。但是每家必備兩瓶烈酒,常年壓箱底。整口酒喝,那叫隆重的大禮(又想起孔子的禮)。現在,人們說,再窮不能窮教育,那時是再窮不能沒酒喝!有道是,“遼河的水不幹,咱家酒就不斷”。我曾與老鄉一人一瓶老白幹,光啃鹹芥菜圪墶下酒。更有誇張的,連芥菜圪墶也沒有,幹脆弄一碟鹹鹽麵,再拿鐵釘蘸鹽花,那也喝。
有一次,大家太饞酒,但是沒有錢。一斤地瓜燒一塊零五分,挖一天牛糞才掙一毛二。沒錢也要喝,大家湊份子,挨個搜身翻錢,連褲衩子後屁兜都翻遍了。整了一斤地瓜燒,還沒出小賣部,你一口,我一口,空嘴就給喝幹了。酒味沒品到,等於沒喝著。
但是,喝酒也誤事。
有一年元旦,北風煙兒雪,滴水成冰,青年點殺豬過年,大家舉杯痛飲,一年一回酒管夠!結果都喝高了。半夜時分,酒力發作,焦熱起來,(水滸傳寫武鬆打虎有這話)口渴難耐,拎著水舀子,跌跌撞撞找水缸,那曾想,水缸凍到底了,再拎把斧子去井台砸冰塊,到了井邊上,一斧子掄下去,冰塊子沒砸下來,斧頭掄井裏去了,半個身子探井裏,差懸沒投井自盡,好歹命大沒出事,從此,被父親下了禁酒令。
 
1977年考上大學,同一宿舍有老彭頗愛酒。
那天,沒去上自習,倆人去五一商店買酒喝,一瓶62度天津高粱白,我倆半斤對八兩,三下五除二就整進去了,酒足飯飽,然後酣然入夢。九點散自習,人家一進門,差點兒沒給酒氣嗆個跟頭,免不了正色抗議一番,我與老彭醉眼對傻眼,誰也沒吱聲。酒人非狗人!愛說啥說啥,愛咋咋地!
畢業從醫一直幹臨床,場麵逐漸多,經常有人請。那時,手術不行送紅包,大事完畢必請客,主題就是喝。但是多年酒令的我,最不喜歡這種喝!原因有一樁,喝得不很爽。
你想,請家怕你喝不好,一個勁兒地勸,陪家怕你喝得少,一個勁兒地灌,有人怕你喝不倒一個勁兒地拚。為喝酒,啥嗑都有: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過電,拚命用酒杯砸桌子,酒杯砸碎也不管,半開,走一個,先整仨,頭三尾四,高看一眼,深水炸彈,杯壁下流-------最後都爬下,為這酒官司,不喝罵你八輩祖宗。此風我最恨,幹脆不給麵,愛咋咋地,不喝拉倒,每少得罪人。至今不改悔。這是酒文化的劣文化。
 
時代進步,國人酒風漸歸純樸。近年我回鄉,重溫舊夢會好友,情景大變樣。有時我想喝,但卻沒人陪,張三指心窩(良心壞了),李四拍腋下(肝不好了),王五拍額頭(*****了)以前的膽子都叫狗吃了。
其實,酒是好東西,藥性歌括四百味說:酒性辛溫,活血養心,。法國人好喝,少心病,俄國人好喝,很豪爽。
愚自幼好酒,每天都整點兒。
常有朋友問:整點兒沒?
我答:整點兒。
問:整啥?
答:白的。
問:啥白?
答:茅台。口氣實在是不小,確也沒吹牛。
問:整多少?
答:五瓶蓋兒。美味不可多得。
是啊!諸事皆要有度,品酒如品人生,總嫌人生苦短,何必喝得太快?
見我經常整兩口,女兒小時也好奇,每逢我喝酒,多個觀察員。有1天神秘地告訴我:你一喝酒就笑,你咋總笑呢?別人告訴她:你爸那是喝高了。從此命令我:以後喝酒不準笑!
最近,逢我過生日,女兒送我一大禮,紙包紙裹。打開一瞧,整套酒具:細脖酒壺,青瓷酒盅,倒滿可愛的,我喜歡!另有一美式不鏽鋼扁盒子,打造精致,帶一螺旋圓嘴,一時不知何物?原來,也是酒壺。此可貼身收藏,走哪帶哪,上山打獵也可隨時整兩口酒喝。
我猜:女兒可能看我每日忙於診務,又頗愛酒,以此助我邊開藥方邊整口酒,多些靈感也說不定。無論如何,女兒的一片孝心我領了!為獎勵,把她也寫進作品裏來吧。
我還想說,愛酒!高興就好!人生難得一樂!
(值生日之際,得女兒送酒為賀!時有所感,並與網上同學分享)
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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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

(1)

 當年,我在中國供職於大學的附屬醫院。 
醫院很大,非常著名,求醫者絡繹不絕,每天很忙,忙的恐怖。 
如果有朋友來求診,或求我幫忙去遠方會診病人,也會來車接你。那時的中國,個人很少有車,少數富起來的大老板們才買得起車,我等一般平民皆以自行車代步。坐一把兒轎車挺牛的。可以代表身一種身份,是超級享受。 
記得我家鄉的人們普遍崇尚“大奔”,一種德國造的豪華車,德文是“BENZ”,中文稱“奔馳”,其讀音倒也和轍壓韻;再就是大紅旗,一種中國造的豪華車,當年,是毛澤東們坐的;還有凱迪拉克(CADYLLAC),一種美國車,也是給尊貴者們備的,百姓們隻有些觀賞權。 
那時,來接我去會診病人的車,多半是像點樣的車,也有“大奔”之類。我知道,這是朋友們對我的一種尊重,同時,也想顯示一下他們自己的實力:怕我輕看了我的病人。 
但是,說真的,我坐上“大奔”,卻沒甚麽奔馳如風,威儀八麵的感覺。 
因為,一是找我會診的病人多半是極重的,很疑難的病人。在當地已經看過很多醫生,或者涉及一些棘手的問題。我坐上這種車心中會有壓力,有種特別的責任感。我這人不很喜歡這些感覺。也包括坐豪華汽車的感覺,我覺不出豪華與氣派。但礙於朋友的情麵,不得已而為之。 
還有,這種車雖豪華尊貴,但自己每天騎自行車上班,不會開車,又不懂車。因此,坐上去隻感覺晃晃悠悠的,車速稍快些,反倒有些怕怕。加上路況不佳,濺上一車泥水,也看不出車好在哪裏 。
 
初來美國,工作需要,生存需要,很快就要駕車上路,不然等於沒腿。 
一天傍晚,經朋友幫忙,在當地路邊尋到一車要賣。一看買價與車況,符合我的要求,當即拍板買下。花去手頭僅有的一點美金。那是一部暗紅色的日本三菱舊車,製造於1984年,已行駛8萬英裏。 
首次有車可開,終於結束騎自行車的曆史(應有30餘年)。行路再無風雨之憂! 
油門一踩,神氣實足。上高速公路一看,淨是好車:大奔,凱迪,寶馬,淩誌---,老美開多快,我也開多快,有時還會超他一下。美國的路麵寬闊,路況極佳;加州陽光燦爛,到處風景如畫;氣候與環境很適合車子運行,開車真是一種樂趣! 
但是,因為不懂車,隻知道開,不知道養,再加上必竟是一舊車,用朋友的話形容,開起來突突山響,有點兒像拖拉機。 
曾經耗幹過機油,耗幹過水,開到冒煙方休。耗費時間,誤過打工,弄得你七竅生煙,著急上火。 
承朋友們救助與忠告,以後開始研究汽車。 
幾年邊開車,邊修車,邊研究,已將汽車的原理弄懂一些。有時車子的小病小災小感冒,自己可以診斷明確,不需另請專家會診。

以後,幾口之家,再添新駕照,隻有再添新車,家中儼然擁有一車隊,已經實現每人一車。 
趁換車時,本想置一“大奔”,因為當年承朋友所賜,就坐過“大奔”。“大奔”之尊貴深植腦海,好像車就是“大奔”,“大奔”那才叫車。另外的車都不是車。 
趕去幾家車行,連試幾輛奔馳車,卻感覺這種車座椅硬,底盤低,視線差,調頭難,轉向沉,內部裝修也不精。受朋友開導,改看日本車LEXUS。 
一試,大不一樣!這車座椅軟,角度佳,內部裝修一流。衛星導航地圖,硬木把手橫梁,多功能CD音響,冷熱空調。我最愛的還有一種東西:真皮座椅布滿細孔,坐上去沒有那種冰涼梆硬,滑出溜的感覺。 
特別是,輕旋按鈕,竟然可以噴出冷氣與熱風,真他媽先進! 
很合我口味。以往一到冬季,清晨進入車內,寒氣逼人,坐下冰屁股,打開熱風,那要先挨一陣子冷風,待發動機熱了才行。現在不然,按鈕一點,半分鍾不到,座下已然溫暖,好感自不待言,當代的設計者,想的太周到了,太人性化了。當即拍板,買下此車,暫時省去了“大奔”之念。 
新車上路,今非昔比,四輪驅動,沉穩靈活,性能奇佳,所向披靡。外表亮麗,裝修豪華,真好車也! 
再也不會有猛踩油門車不走,大貨車泰山壓頂追你跑,直按喇叭的驚險一幕了。 
牌子已不重要,感覺最為重要! 
雖然,孩子至今還吵著“大奔”,我卻早已忘卻了大奔。我隻記得以前開冒煙爛車的感覺,我隻享受新車舒適隨意的感覺。但是,假如當初我沒開過冒煙爛車,我又何來開新車的感覺呢?假如,你一生下來就是一大富翁,或一生下來就是王侯將相之家,就有人白送你一切,壓根就開大奔,開飛機,開火箭,那你就永遠找不到我上麵所說的快樂! 
如果,再好的東西,再值錢的東西送給你,你卻連一點感覺都沒,那當你擁有這些,又有何意義呢? 

(2)

 兒時,非常好奇,沒有一時安閑,有點兒“多動症”。 
看到牆腳有一鼠洞,就去掏挖,居然可以挖出一窩光腚的粉紅色,沒睜眼的幼鼠。被大人罵一頓,險些挨打。因為再挖下去,豈不將院牆挖倒了。 
母親常說我:整天不閑,連耗子窟窿也挖,又說我是“七歲八歲討狗嫌”。 
你看,太淘氣,連狗都會煩你。 
當然,現在知道,每個人的童年都好奇,都好動,都如此,都貪玩。不過,我的童年,因時代所限,實在沒啥玩具,實在沒啥可玩,你給我一電動車開,我才不去挖鼠洞。 
那年,父親買了一輛自行車,叫金鹿牌,車身黑亮,車輪輻條閃閃發光,銘牌上添一金色的奔鹿。在1960,1970年代的中國,能買回一輛新自行車,等同當今買汽車,是一件值得高興與珍重的大事。 
父親自己訂下三不騎:下雨天不騎,路不好不騎,載重物不騎。 
 我非常好奇這車。更不解:平時車停那裏不動,兩輪著地,需要車架支撐,方能立住。為何騎上飛快時,反而不倒?同時也很想感受一下騎車的快樂!當時,身高尚不及車把的高度。 
顯然不可能騎跨上那高高的車座,既使騎上車座,雙腿也夠不到腳踏板。但卻可能偏著腿伸過車架空隙,勉強蹬動車輪,這叫“掏襠”,是兒時騎自行車的術語。 
頭一次趁父親與朋友們聊天,沒注意,自己偷著將車推出家門,上得一條小路,趁著下坡就偏腿騎上了。雙腳一離地,就感覺不對勁兒,車子不用蹬,順勢就滑下去了。越滑越快,耳邊已經有了風聲,心裏生起一種恐懼。這車沒有手閘,用腳倒蹬才能刹車。 
我那懂這些。 
說時遲,那時快!慌亂之中,車把一歪,就摔倒在路邊。灰頭土臉爬起,卻怎麽也扶不起這車:車把已經歪斜,車輪已經“瓢”了,根本無法轉動,心中恐慌,有大禍臨頭之感。 
一會兒,父親知道了,趕來幫我扶正那車。雖然愛車已經被我摔壞,奇怪的是,父親卻沒罵我一句,反倒拍去了我身上的土。 
以後,我經常跟隨父親騎車去做些家事。有時我坐前麵,有時坐後麵,這車為家中的生計出過大力。 
現今,我在美國已經換過幾部汽車。其中兩部都算滿豪華的新車。 
對車,我還算愛護的。但我無法很仔細地去打理這車。我見到許多朋友將新車每天梳理的極其精細:座椅套上布罩,甚至再蓋上一塊大毛巾,方向盤加一把大鐵鎖,停那裏要買塊遮陽布檔住烈日,車內一塵不染,上車還要換上一次性紙拖鞋,以免踩髒這車。 
三千英裏換機油,上萬英裏去大修,寧可步行也盡量少用這車。反正,竭盡全力去維護這車的使用壽命。百般嗬護,將車視同自己的嬰孩。這又有些過分 。
錯誤在於,人們愛車太過,則失其本。 
世間人是最重要的! 
人們常說,以人為本。看來,也就是說說而已。好多人總嫌別人不拿自己當“本”,即不拿自己當回事兒。 
其實,自己也沒太拿自己當回事兒,有些執迷其中。 
比如,以上所言,有人拿車極當回事,拿自己的貓狗極當回事;車子光鮮靚麗,貓狗神彩動人。但是,身為主人的他(她)卻是一臉憔悴,腰酸腿痛,吃不香,睡不著,便不出,皮幹唇燥,目赤發落---。我以為這有些本末倒置。 
我車造價不菲,性能一流,我愛我車。但他畢竟是一物,應當為我所用,不該被他驅使。 
所以,常有朋有教我養車之道,我都欣然接受。但每當朋友與家人關照我,叫我天熱之時,如何如何將車遮蔽保養,如何如何免受日曬雨淋時,我卻覺得,他們更該關照的不應是車,而應是我! 
因為,再好的車,再好的東西(物)都沒有人重要。我是一個人,比起車,人最應該受到保養與嗬護! 
我剛才說了,我的父親在扶起被我摔壞的愛車時,雖然心疼,他老人家卻沒罵我一句。因為我是他兒子,兒子永遠比車子重要,這是自然之理,他老人家當然心中有數。何況,人車俱傷,兒子並無大礙,已是他老人家的幸運,老人家心中偷著樂也說不定呢! 
其實,也不止我的父親能真正秉持這種人本思想,天下的父母親也多半如此。早在3000來年前,孔子也是這樣做的。《論語》記載,孔子的馬廄著火,他下班後,知道了,卻問道:“傷人乎?”不問馬。(見《論語-鄉黨篇》) 
信筆記敘至此,又讓我想起另件事,幼時家貧,上小學時,削鉛筆稍不留神多削一點筆芯,父親就會責罵,這又作何解?但這已離愛車主題太遠,暫且打住。 

   2009-04-26 04: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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侈談貴族精神
 
近來人們熱議貴族精神。
我還沒太很仔細地追尋熱議者的背景,但感覺貴後代們熱議者較多。比如。。。
我還沒有看到趙本山們談貴族精神,好像他也算是貴族,或者較比附合貴的定義。
我猜,日沙德英皇,秦皇漢武,唐宗宋祖。。。們,或毛澤東。。。們,或。。。們,都堪稱貴族。但人數一定不多。
我想,貴族們的最大特性就是出身顯貴,或者擁有極多,最重要的是享受特權,由自己給予,或由國家用人民的名義給予。我覺得這才是重中之重。
好像人們挺愛當貴族的,也尊崇貴族,喜愛紳士,而貴紳們也挺有風度的,連走上斷頭台時,都彬彬有禮的很。
據說還極有責任感與尊嚴。
誰不喜愛這些優秀的做人特質呢?而你想做貴族,做的再像,你卻沒錢沒權,沒有好爺好爸,你就不像,再像也不像,就沒人拿你當貴族看。
貴族,其實是要數字化的。
貴族應以電腦來精確計算衡量之。
貴族,確實不是誰都可以當的。
因此,也就有了精神貴族。
你沒錢,沒權,你還可以整出尊嚴來,整出精神來,多少代的精神,唯一的,獨特的精神,難理解的精神,自我的精神,孤高的精神,自尊的精神,愛咋咋地,我就是有貴族精神,你自己給自己特權,誰管得著嗎?
所以,擁有特權,才是貴族精神的精氣神。
沒特權,自己還覺著自己特,就是和一般人不同,也就是貴族精神。
是為“貴族精神”一解。

200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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